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葛良娣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葛良娣女士计划在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8月19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本,下同)的1.0797%。
公司于近日收到葛良娣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良娣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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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占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460,298,196股计算。
葛良娣女士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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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葛良娣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良娣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葛良娣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葛良娣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葛良娣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