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7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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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2026年3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2026年4月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为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及融资成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展了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其他金融业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管理需求,公司在中信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后一年内有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中信银行的存款余额为12.81亿元(其中含可转债专项募集资金8.39亿元),贷款余额为22.50亿元。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75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6年4月9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前述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69,149,615.49元。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9,431,725.60元(含税),占上市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76%。报告期初,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是基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又能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72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2022年2月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82号)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0,00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3月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209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540,527.19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245,151,586.11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34,848,413.8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838,866,716.15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04,018,302.26元,为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104,313,906.08元及扣减的手续费人民币295,603.8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3月9日,本公司所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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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6日,本公司所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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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协议条款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838,866,716.15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人民币104,018,302.26元)。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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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9月5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终止部分项目并将相应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为方便本公司统一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本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与上述各家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3月10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3,301.9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67,815,206.16元,合计人民币1,468,668,508.06元。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8,668,508.0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前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并于2022年3月2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2817号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1,398,668,527.84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存款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额度。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存款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额度。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存款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额度。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本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由于本公司募投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使用状态,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有节余,共计54,462.8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本公司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使用,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0.94%。此议案已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除上述项目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指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保证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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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对照表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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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 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98,000万元,系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500,000万元扣除发行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000万元 (含增值税) 后的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注释2: “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是在原有项目生产线上的升级改造,旨在改善原有产成品的性能;项目新增的生产设备与原有设备共同使用,因此公司将收入、成本在实施主体的财务核算中一同核算,无法单独、准确核算其产生的效益。
注释3: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17,400.00万元和净利润2,980.51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4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半年度产生营业收入18,561.58万元和净利润1,935.18万元。
注释4: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344,913.11万元和净利润64,493.81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0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半年度产生营业收入140,051.47万元和净利润15,798.44万元。
注释5: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于达产年将形成74,750.00万度工业用电的生产能力,电费收入不含税单价为0.53元/度,新增营业收入39,617.50万元和净利润9,032.28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12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半年度产生营业收入22,391.00万元和净利润5,697.49万元。
注释6: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和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为纯环保投入类项目,具有较高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进行效益测算。
注释7: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年营业收入16,320.00万元和净利润3,352.90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半年度产生营业收入14,818.32万元和净利润3,576.76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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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70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6年前期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公司与关联方拟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销售额度9,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特泰来模具技术有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销售额度12,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特泰来模具技术有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提供劳务额度1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提供劳务额度5,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发生总金额为10,737,348万元。预计与关联方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采购额度2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特泰来模具技术有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采购额度3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江苏翔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采购额度25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发生总金额为9,133,699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钱刚先生、罗元东先生、李丹梅女士、李伟先生、党超先生、郏静洪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需要开展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涉及外汇结算情形。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7.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9,431,725.60元(含税),占上市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76%。报告期初,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是基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又能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77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 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74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2.投资金额: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因业务发展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需要开展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涉及外汇结算情形。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经营所涉及的主要结算币种,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
四、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且该笔交易额度不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时,除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外,不需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保证金比例根据具体协议确定。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波动幅度导致外汇市场风险增加。为提高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采取的针对风险控制的措施切实可行,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远期结售汇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锁定汇率可能会造成汇兑损失的风险。
2.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造成远期结售汇延迟导致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规范。公司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异常情况报告机制,提升管理有效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2.决策程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需提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根据保证金和合约价值上限确定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3.止损限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或者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的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且绝对金额超过800万元人民币为亏损预警线,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为止损线。
4.其他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关注合同履约情况。审慎审核与金融机构的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条款,加强对金融机构账户及资金的管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
七、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稳健性。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2.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目的是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编制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且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适用会计政策合理,并根据会计政策制定了合理的核算原则,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可行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73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30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2026年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29,4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下转1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