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8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2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关于〈珠海市吉大、南区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合同〉若干事项的补充协议》约定,力合环保运营的吉大厂和南区厂,其污水处理费调价期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2024年10月23日,珠海市水务局(代表珠海市政府)、排水公司、力合环保三方签署了《关于〈珠海市吉大、南区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合同〉若干事项的框架协议》(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以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水务局的成本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基础,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污水处理费付费总额进行调整核算。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调价的最终核算结果尚待政府部门进一步协商确定,最终核定价与现行暂定价之间可能存在差异(最终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若最终核定价低于现行暂定价,公司需就差价部分退还相应款项,将对力合环保的营业收入及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2、2023年11月,经公司审批同意,子公司北京中拓与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局、东营市东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东营市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框架协议》,项目投资总预算为3,871万元。根据上述协议,提标改造项目实施完成后,污水处理费单价将在原1.10元/立方米基础上,根据政府审计结论并参照东营市内、区内其他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调整方式进行价格调整,最高价格以签订补充协议为准。截至报告期末,提标改造项目安装、土建工程已竣工验收,并已完成结算,项目结算价3,139.77万元,累计已支付2,419.91万元。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推进污水处理费调价及补充协议的签署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调价事项尚待政府批复确认。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30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珠海华金智汇湾

创新中心租赁合同(研发办公)

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湾公司”)与珠海华发科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签订《华金智汇湾创新中心租赁合同(研发办公)》(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将位于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北围片区的智汇湾创新中心的9栋14、15楼(面积合计为2,703平方米)出租给产业园公司,期限五年,合同总价为11,960,775元(含税),另预估代收代缴租赁面积及公摊面积的水电等费用不超过1,500,000元,合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3,460,77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025年9月30日、2025年11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重新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租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截至2026年3月31日,智汇湾公司已累计收款约855.63万元,合同履行正常。

产业园公司由于整合和办公室搬迁,拟将《租赁合同》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珠海产盛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盛公司”),由产盛公司作为新的承租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租金、租期等主要条款均保持不变。智汇湾公司拟与产业园公司、产盛公司签订《珠海华金智汇湾创新中心租赁合同(研发办公)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产业园公司将《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产盛公司,产盛公司取代产业园公司全面履行《租赁合同》中产业园公司的义务并享有相应权利。

《转让协议》甲方(《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智汇湾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转让协议》乙方(《租赁合同》乙方、承租方)产业园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科技”) 全资子公司;《转让协议》丙方产盛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华发科技的控股股东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技集团”)的控股孙公司。公司董事长谢浩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副总经理,董事杜才贞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董事、财务总监。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珠海华金智汇湾创新中心租赁合同(研发办公)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浩先生、杜才贞先生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为董事会审批权限,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1、珠海华发科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科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曾用名: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53NM987G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鼎兴路129号9栋1402

法定代表人:钟晓晴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创业空间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0%。

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0,635.01万元,净资产-70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691.38万元,净利润-931.11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20,015.98万元,净资产-577.20万元;202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752.87万元,净利润-507.20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属珠海科技集团控制下的主体,董事长谢浩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副总经理,公司董事杜才贞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董事、财务总监。

经查询本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珠海产盛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产盛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曾用名:珠海格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格创新空间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兴格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BQHDN99C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601办公

法定代表人:龙鑫

成立日期:2022年6月1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互联网上网服务;餐饮服务;小餐饮;职业中介活动;住宿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珠海珠科贰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81,957.32万元,净资产-38,094.92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8,418.16万元,净利润-31,875.45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57,380万元,净资产-38,371万元;202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2,281万元,净利润-276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属珠海科技集团控制下的主体,董事长谢浩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副总经理,公司董事杜才贞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董事、财务总监。

经查询本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智汇湾公司拟与产业园公司、产盛公司签署的《转让协议》,基于权利义务的转移,不改变《租赁合同》的条款内容,而《租赁合同》的定价参照市场水平,协商确定,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租赁合同》及《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智汇湾公司

乙方(承租方):产业园公司

1、租赁标的及用途:甲方将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鼎兴路129号9栋1401、1402、1403、1404、1501、1502、1503、1504(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即租赁面积为2,703平方米(以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的面积为准);该物业以软硬装交付,用途为研发办公。

2、租赁期限:自交付日起计,5年;租赁期限届满前,若乙方希望继续租赁该物业,则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就续租事宜协商一致,重新签署新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未能签署新的租赁合同或续租协议的,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租,同时,甲方有权在合理时间带领有租赁意向的客户进入租赁物业进行考察,但甲方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3、租赁总价:73.75元/平方米/月(含税),合计11,960,775元(含税)。上述测算租金标准73.75元/平方米/月(含税)是依据毛坯租金定价、优惠政策及场地装修支出按5年摊销计算得出。

4、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按月支付租金,并应于每月5日前(若该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天)以转账方式将该物业当月租金划入甲方指定账户。租金的支付与乙方是否正常营业或者乙方是否使用该物业无关(但因甲方交付的物业或园区原因导致的除外)。园区业主收到租金后于当月20日前出具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给乙方。

5、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缴纳398,692.50元,作为乙方全面、及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6、水电费及公摊能耗费:乙方租赁物业的水、电费用将独立计量核算,乙方应自行承担租赁物业发生的水、电费用,并按照其实际用量所占本物业各项能源等总消耗量的比例承担损耗费用。乙方根据园区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函,于每月5日前基于水电费账单据实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公摊能耗费包含公共地方照明电费、电梯电费、地下排水泵电费、生活给水泵运行电费、公共用水水费、通风系统电费、公区空调系统电费、柴油发电机燃料费用等。上述公共能耗费用按乙方租赁场地的建筑面积高层办公3元/月/平方米的标准每月预收,并按自然年度据实结算(当年费用于次年首月结算,如当年园区入驻企业所缴纳公摊能耗费总和超出园区实际支出总费用,超出部分按缴纳比例退还或抵扣次年费用。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若该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天)以转账方式将该物业当月公摊能耗费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如需电力增容时,须提前向甲方书面申请,方可实施增容方案。电力增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其他费用:乙方自行办理或选择委托甲方办理租赁、使用该物业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络、电信、电视及其它手续,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自交付之日起,该物业发生的应向有关单位缴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费、电信费、电视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按规定向有关单位缴纳。因乙方未能及时、足额缴纳造成违约的,该责任由乙方承担。

8、合同生效与争议解决: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有权向珠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见证费在内的一切合理费用。

(二)《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租赁合同》甲方):智汇湾公司

乙方(承租方、《租赁合同》乙方):产业园公司

丙方(受让方):产盛公司

1、自2026年6月1日起,乙方将原合同项下的乙方权利义务转让予丙方,丙方取代乙方全面履行原合同中乙方的义务并享有相应权利。

2、甲、乙、丙三方确认,2026年6月1日前,乙方在原合同项下因承租该物业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能耗费用和公共事业费用如水电费等,乙方应于本协议完成签订后的一个月内向甲方结清。2026年6月1日后,因承租该物业的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能耗费用和公共事业费用如水电费等均由丙方向甲方支付。

3、丙方确认,已全面清楚知悉并认可甲方、乙方签署的关于该物业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合同及其附件、管理制度等)及原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对前述法律文件及签署、原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事宜均予以接受且无任何异议。

4、如因丙方不具备履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丙方无力支付租金或未能履行原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等情形)致使原合同及本协议书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经提前15日书面通知后解除原合同及本协议,并按照原合同之约定要求丙方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责任。

5、因履行本协议书引发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的,三方均有权向珠海国际仲裁院按照该院仲裁规则在珠海提起仲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转让协议,是权利义务的转移,不影响原有的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董事会授权智汇湾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理与产业园公司、产盛公司履约《转让协议》及《租赁合同》相关的一切事务。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1月1日至今,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产业园公司、产盛公司及其关联方已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583.12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珠海华金智汇湾创新中心租赁合同(研发办公)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子公司就出租智汇湾创新中心9栋14、15楼所签署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签署转让协议系权利义务的转移,不影响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该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需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珠海华金智汇湾创新中心租赁合同(研发办公);

4、珠海华金智汇湾创新中心租赁合同(研发办公)权利义务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31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整体出租智汇湾创新中心

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出租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湾公司”)与珠海华发科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签订《珠海华金智汇湾创新中心园区整体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公司将智汇湾创新中心整体(房产建筑面积共计98,320.28平米,不含公寓、商铺及9号楼14-15层)出租给产业园公司,期限五年,其中租金7,907万元,另预估200万元为合同签订前发生在智汇湾公司名下、但按合同约定应由产业园公司承担的水电费用(该部分现已全部结清)。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整体出租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智汇湾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产业园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华发科技为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谢浩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副总经理,公司董事杜才贞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董事、财务总监。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鉴于上次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三年期满,现将本次交易按程序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

202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整体出租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谢浩先生、杜才贞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因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十二个月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华发科技按规定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科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曾用名: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53NM987G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鼎兴路129号9栋1402

法定代表人:钟晓晴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创业空间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0%。

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0,635.01万元,净资产-70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691.38万元,净利润-931.11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20,015.98万元,净资产-577.20万元;202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752.87万元,净利润-507.20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属珠海科技集团控制下的主体,董事长谢浩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副总经理,公司董事杜才贞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董事、财务总监。

经查询本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系重新审议智汇湾公司与产业园公司就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整体租赁签署合同,不涉及交易条款变更。该《租赁合同》定价参照周边同类项目或房屋的市场行情,遵循公允合理的商业原则确定,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华发科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租赁标的简况:本次拟出租面积为98,320.28平方米,具体包括高层研发办公共计31,257.61平方米,独栋办公楼共计15,082.56平方米,孵化器共计11,472.13平方米,众创空间共计1,334.88平方米,地下室39,173.1平方米。

2.租赁用途:甲方同意该租赁标的可由乙方自用及对外招商租赁,乙方向甲方承诺该租赁标的仅作为研发办公及相关配套使用。

3.租赁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4.租金: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标的每年固定含税租金为1,581.37万元,五年总租金不超过7,907万元。

5.租金缴纳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即每年的6月20日及12月20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支付该半年度全部租金。

6.水电费:合同约定租期内使用租赁标的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配合办理水、电表账户变更手续。

7.经营责任:产业园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行承担租赁标的内的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

8.合同届满事宜:合同租期届满后,如双方协商一致继续租赁该标的,可就租赁价格及租赁范围重新进行约定后再行订立书面协议;若乙方不再继续承租,则乙方与转承租方就租赁标的签订的截止到2028年6月30日尚未履行完毕的租赁合同,由甲方概括承继合同权利义务,乙方有义务协调、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合同义务的履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将智汇湾项目整租给产业园公司,在产业园公司与智汇湾公司之间构建风险收益共担机制,可进一步激发产业园公司招租及园区管理的积极性,降低智汇湾公司租金收入的不确定性。此外,可简化原委托运营关系下智汇湾公司与产业园公司之间的呈报签批流程,降低双方间的沟通协调成本,提高沟通效率,及时把握市场机会。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1月1日至今,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产业园公司及其关联方已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583.12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整体出租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重新审议整体出租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合同文件。整体出租有助于降低智汇湾项目租金收入不稳定的风险,可确保公司在该项目上获得稳定收益,交易价格参照周边同类项目或房屋的市场行情,公允且具有合理性。公司重新审议整体出租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华金智汇湾创新中心园区整体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34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4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于2026年8月1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1.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6年9月7日(星期一)9: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海雁

联系电话:0756-3612810

电子邮箱:tanhaiyan@huajinct.com

联系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

邮政编码:51903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2”,投票简称为“华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参与本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的,遵照《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25年修订)》执行。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或单位)出席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应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32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业务合作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乙方”)于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咨询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签订《咨询管理协议》,由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为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投资项目管理服务。后续每三年公司履行了重新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2020-010、2023-013)。

2025年4月,根据珠海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及《关于组建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珠国资〔2025〕50号)意见,由华发集团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技集团”或“甲方”),华发集团将所持有的部分股权和资产〔含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科技”)股权〕对珠海科技集团进行注资,上述《咨询管理协议》所涉业务由珠海科技集团承接。据此,公司拟与珠海科技集团签订《投资业务合作协议》。

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发科技是珠海科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谢浩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副总经理,公司董事杜才贞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董事、财务总监。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02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谢浩先生、杜才贞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协议为无具体金额的合同,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华发科技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EKLJN977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前湾二路2号综合楼4层D20单元

法定代表人:由杨

成立日期:2025年5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等。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

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4,248,203.04万元,净资产9,231,506.87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184,402.19万元,净利润137,628.07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6,330,496.53万元,净资产9,340,570.88万元;202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11,782.67万元,净利润64,790.18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是珠海科技集团控制下的主体,董事长谢浩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副总经理,公司董事杜才贞先生兼任珠海科技集团董事、财务总监。

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对承担投前尽职调查、投后管理职责的存量股权投资项目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项目,参照市场水平,以行业内通行的管理费+超额收益的方式收取咨询管理服务费,针对不同类型项目,根据工作量和贡献度执行差异化收费标准:

1、甲方以直投或专项基金方式投资的项目:公司按行业通行标准收取管理费(2%/年)和超额收益分成(超额收益的20%);

2、通过甲方并表基金投资的直投项目:按甲方管理人或相关主体所获管理费和超额收益的50%收取咨询管理费;

3、甲方参与基金出资项目,且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参与基金GP或管理人出资的:公司不再收取咨询管理费;

4、甲方参与基金出资并由公司及下属公司作为基金GP或管理人的项目:相关费用按基金协议约定执行。

上述收费模式系双方在参考市场惯例基础上协商确定,收费结构清晰且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决定聘请乙方继续执行已为甲方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提供的投资咨询、投资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同意为甲方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投资项目管理等相关服务。对于乙方已承接的本协议签订日前发生的存量业务,按本协议约定继续执行;未来甲方新增可以由乙方承接的项目,由双方按照相关制度重新签署协议。以下“甲方”包括“甲方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

(一)服务内容

1、依据甲方要求、市场状况,利用乙方自身渠道及平台,针对甲方拟参与投资的股权投资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参与尽职调查,并协助甲方参与项目法律文件谈判等一系列相关工作。

2、及时跟踪被投资项目,掌握被投资企业及其主要关联方(如需)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其他关系到甲方投资权益的重大事项,落实投资后续管理工作,包括业绩承诺、对赌协议、补偿及回购的实施等,并根据项目关注等级,按季或月出具投后管理报告。

3、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和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退出变现方案。

(二)服务方式

1、乙方在法律框架和内部管理要求内,为甲方配备专门的项目服务小组,对上述服务内容提供相关的信息及服务方案。

2、服务期限,自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起至全部投资项目或基金退出之日止。

3、未来甲方新增可以由乙方承接的项目,由双方按照相关制度重新签署协议。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咨询管理费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对于甲方以直投(或专项基金)方式投资的项目,在项目全部或部分退出且甲方实现8%(年化单利)门槛收益的基础上,乙方按照超额收益部分的20%收取咨询管理费。通过甲方并表基金投资的直投项目,在甲方相关主体获得超额收益分配的基础上,乙方收取甲方相关主体获得的超额收益的50%作为咨询管理费(具体以基金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对于甲方参与基金出资项目,且乙方或其下属公司未参与基金GP或管理人出资的,乙方不再收取咨询管理费。

对于甲方直投或专项基金出资项目部分退出时,乙方可参与超额收益的预先分配。在甲方直投项目或专项基金出资项目全部退出时,若应最终分配给乙方的金额少于累计预先分配的金额,则乙方应将差额退还甲方。

第二部分:

1、对于2016年2月以后,甲方以直投或专项基金出资项目,每年按项目投资余额或基金实缴出资中尚未退出本金的2%向乙方支付咨询管理费,自2017年1月1日开始计算,若投资时间不满一年以实际天数计算。通过甲方并表基金投资的直投项目,乙方按照甲方管理人就该项目收取的管理费的50%收取咨询管理费。

2、对于甲方参与基金出资项目,且乙方或其下属公司未参与基金GP或管理人出资的,乙方不再收取咨询管理费。

3、对于甲方参与基金出资并由乙方或其下属公司作为基金GP或管理人的项目,按照其基金协议约定另行支付相关费用,不受此协议约束。

4、甲乙双方约定每半年度按服务清单结算咨询管理费,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具体以乙方出具的收款通知书所列账户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投资业务合作协议系因2025年市属国企专业化整合后,原由华发集团委托的服务转由新组建的珠海科技集团承接。本次协议明确服务范围以存量项目为主,未来新增项目将另行签署协议并履行相应程序。此项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利用自身专业团队及渠道资源,发挥公司专业化管理优势,打造咨询管理服务品牌,提升知名度,并拓展业务渠道。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1月1日至今,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珠海科技集团及关联方已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5,583.12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对关于与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投资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本次交易系因2025年市属国企专业化整合后,原由华发集团委托的服务转由新组建的珠海科技集团承接,定价依据及收费模式清晰公允,符合行业惯例。该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投资业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33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向在管基金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因近期公司向相关基金委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投决会委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该等基金构成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变更为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此次预计的2026年度向关联基金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的金额不超过5,800万元,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根据本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选取预计与单一基金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主要基金列示如下: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基金中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行使基金投资决策权,该等基金因此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相关基金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向关联基金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定价依据为各基金《合伙协议》中的明确约定,收费标准在基金设立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确定,并载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伙协议中。管理费率参照行业惯例确定,业绩报酬并非固定收取,仅在基金实现超额收益后方可计提,属于或有收入。

2.交易价格

管理费按照各关联基金《合伙协议》约定,以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或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为基数计算,具体交易价格以各基金合伙协议约定及实际实缴出资情况为准。

3.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

2026年度公司向关联基金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的预计总额不超过5,800万元。其中,管理费系根据各基金合伙协议约定的管理费率及实缴规模测算得出,业绩报酬为或有收入,发生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机制执行。

4.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管理费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时间支付,业绩报酬在基金完成项目退出并进行收益分配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顺序同步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依据各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已签署《合伙协议》,协议对各方的权利义务、管理费收取标准、收益分配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约定。该等《合伙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各基金解散并清算完毕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畴,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收费标准参考了市场价格和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对2026年度可能发生的向关联基金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事项,交易内容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交易额度预计审慎合理,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良好,符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交易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28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公司董事长谢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谢浩先生、杜才贞先生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珠海华金智汇湾创新中心租赁合同(研发办公)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珠海华金智汇湾创新中心租赁合同(研发办公)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谢浩先生、杜才贞先生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整体出租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新审议整体出租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谢浩先生、杜才贞先生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投资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谢浩先生、杜才贞先生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谢浩先生、邓华进先生、睢静女士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14:3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