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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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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51 公司简称:华强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1,639,578.48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4,628,997.35元。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2026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27,877.24元,按照10%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06,250.00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44,500,000.00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现金分红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45.20%。

如在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R2(稳健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持续督导服务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R2(稳健型)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R2(稳健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会用于质押,公司不会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R2(稳健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最近12个月(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表中的数据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数据;

2.上表中“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3.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按照期间单日最高金额计算;

4.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为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R2(稳健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R2(稳健型)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1,639,578.48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4,628,997.3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44,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06,250.00元(含税)。2026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27,877.24元(未经审计),公司现金分红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5.20%。

如在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获得感,提振市场信心。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各方利益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6- 022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指引的要求,现将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20.6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975,55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2,824,737.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2,150,820.0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4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累计利息收入,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460.1万元。

注2: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不含现金管理余额的账面余额为35,991.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11月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11月19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已于2021年12月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同时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议案》和《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华泰联合证券变更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与长江保荐、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账号:42250133160109666809),系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2022年10月26日转为一般账户使用。

注2:上述合计数与各项目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R2(稳健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100,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报告》。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报告》。本次公司调整“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和“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同时新增“新型给药装置及包装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由77,200.00万元调减至38,753.84万元,调减金额38,446.16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由35,300.00万元调减至33,993.51万元,调减金额1,306.49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新增“新型给药装置及包装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项目投资总额39,752.65万元,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预计2028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查验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其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证件号为:L0019H211000001;持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36571。注册及营业地: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5层。法定代表人:王锟,注册资本303,300万元人民币。

目前财务公司的许可经营范围包括:(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上述业务范围为公司金融许可证所载业务范围)。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币种:人民币

备注:根据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经国务院批准和国资委批复: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分立重组,将其所属汽车板块业务分立为一家国有独资中央企业(新央企名称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7月完成设立)。财务公司划归重组分立后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财务公司股权由中国长安汽车承继。目前,正在按照监管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相关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等。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1.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

财务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根据相关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同时,兵器装备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公司组织结构。

组织机构图如下:

2.股东会主要职责

财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公司董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主要职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重大投资方案,并监督执行情况;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制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全面预算方案(含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制定公司年度决算方案(含年度工资总额清算结果);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拟订重要改革方案、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终止和清算、解散的方案;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拟订本章程修改方案;审议批准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设定质押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等事项,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决定公司员工(领导班子除外)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以及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制度;批准风险管理报告,决定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及年度审计报告;批准一定金额以上的融资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定期评估并完善公司治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审议超过年度费用预算总额的费用支出;制订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决定民主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权益方面的重大事项;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决定公司一定金额以上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制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决定董事会工作制度、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董事会应当至少每年对主要股东资质情况、履行承诺事项情况、落实公司章程或协议条款情况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情况等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报告报送监管机构或监管部门;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专业委员会职责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期或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议;对规定须经董事会决策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全面预算方案、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规定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主业调整、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重大投融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改革改制等方面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评估检查;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2)风险控制委员会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工作机构,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建立风险文化;指导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法治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对公司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阅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情况;承担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等职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审阅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各类风险管理报告;对公司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的信息披露提出建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评价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指导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并对相关制度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会授权行使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检查企业财务,审核财务报告、审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督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审核年度审计计划和重点审计任务,并在董事会批准后督促落实,研究重大审计结论和整改工作;监督评价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效,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审计部门负责人、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建议,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对内外部审计、国资监管、专项督察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监督,推动成果运用;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当其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资监管和金融监管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责任追究或者解聘的建议;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对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资监管和金融监管制度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的建议;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企业重大问题、重大风险、重大异常情况,必要时向集团公司报告;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研究公司重大收入分配制度和方案,包括工资总额预算,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向董事会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和薪酬兑现建议方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5.公司经营管理层职责

(1)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主要职责:负责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策;负责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及流程;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等。

(2)贷款审批委员会

贷款审批委员会主要职责:对公司信贷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审批决策;对信贷业务部门申报的信贷业务及相关其他业务进行审批决策。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对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审批决策;对投资业务部门申报的投资业务及相关其他业务进行审批决策。

(4)流动性管理委员会

流动性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公司流动性资产管理,提升富余流动性的管理效益。主要负责确定公司流动性资产管理策略,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和公司流动性状况,讨论决定公司下一阶段流动性资产管理策略。

(5)主要业务及管理部门

财务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党委组织部)、信贷业务一部、信贷业务二部、汽车金融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计划财务部、资金结算部、司库部、党群部、纪检部、战略研究部、信息科技管理部、数据管理部共14个部门。

(二)内部控制活动

为有效控制各项业务风险,兵器装备财务公司在各主要业务环节建立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措施,制定了《内部控制手册》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主要的控制活动有:

1.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一一稽核审计部,建立了《内部稽核工作管理办法》等较为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强化对兵器装备财务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稽核审计部对兵器装备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公司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2.结算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定,制定了《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做到在全流程中规定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了结算及资金业务风险。监管范围内,针对客户资金结算及存款业务,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并以强大的信息系统为支撑,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以及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3.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信贷管理机制,全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措施,以及相关责任的认定追究制度,制定了如《统一授信管理办法》《人民币贷款管理办法》等各类完善的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应的操作流程。按照“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业务流程划分相关责任权限,业务部门调查人员负责贷前调查,并对调查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负责;风险管理部门审查人员负责风险的审查,承担失察的责任;贷款审批委员会负责贷款项目的审批,承担审批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贷后管理人员及不良资产清收人员分别负责贷款发放、贷后检查、风险处置和资产清收等,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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