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9年,公司和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公司和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公司和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6年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并于同日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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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徽中鼎汇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安徽中鼎商用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名称同步变更。
三、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温控流体管路系统项目”、“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中鼎产业园中鼎汇通项目”已进行变更或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