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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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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92 公司简称:迪哲医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是一家处于商业化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核心治疗领域是肿瘤及血液系统疾病。公司采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基于行业领先的转化科学和新药分子设计与筛选技术平台,至今已建立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产品管线。在国家医保政策的支持与覆盖下,公司销售快速放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5.23亿元,较2025年上半年同比增长47.24%。

由于创新药研发行业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强度高的特征,尽管公司已有产品成功上市并实现销售,但仍需持续推进已上市产品的适应症扩展与后续管线的开发,以构建长期竞争力和高质量发展基础。因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2026年7月,公司与阿斯利康签署《许可协议》,授予阿斯利康在全球范围内的独家开发、商业化舒沃哲?的权利,公司将获得阿斯利康支付的一次性、不可返还的首付款6亿美元,最高达4亿美元的临床开发里程碑款项以及最高达5亿美元的销售里程碑款项,此外公司将获得按舒沃哲?全球销售额最高到低双位数的阶梯式比例的特许权使用费。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舒沃哲?全球范围内的开发和商业化进程,对公司深化全球布局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交易预计将于2026年下半年完成,最终生效需满足惯例交割条件并取得境外司法管辖区反垄断监管机构等相关机构的必要批准,《许可协议》是否能够发生效力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本次交易中里程碑款项及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以约定的临床开发、监管审批及销售达成等条件为触发前提;许可产品上市后的销售受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实际收取的里程碑款项及特许权使用费均存在不确定性。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9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哲医药”)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董韡雯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董韡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并具有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董韡雯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自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相关工作经验迄今已逾五年。

据此,董韡雯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规定的相关任职条件。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董韡雯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董韡雯不存在违规兼任情形

董韡雯除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外,不存在兼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其任职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关于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前述职务的禁止性规定。

董韡雯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已全面熟悉公司治理实务,本次聘任后其职责清晰、岗位独立,能够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与其他职务的职责,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确保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韡雯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监管要求,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合规风控意识,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建议聘任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董韡雯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董韡雯已于2020年11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八期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08029k),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本次聘任事项将按规定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所提交备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董韡雯女士简历

1986年出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2026年8月20日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1年8月至2018 年8月,任无锡高新区招商发展中心项目经理;2018年8月至2020年8月,任职于迪哲(江苏)医药有限公司总裁办;2020年9月至2025年6月,任迪哲医药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2月至2026年8月20日,任迪哲医药证券事务代表。

2024年5月至今任格物生物技术(江苏)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韡雯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股东江苏无锡迪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韡雯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韡雯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50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哲医药”或“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4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1]468号),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1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3,205,258.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567,781.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2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192号)。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764,80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5,886,744.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3,446,130.53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0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7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666,271,035.35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58,076,556.22元。2026年半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94,479.13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8,194,479.13元。公司累计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4,664,074.00元,本报告期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3,318,900.29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87,122,422.20元。

截至2026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2,500,764.27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37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674,740,903.64元,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431,179.49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21,206,280.92元。

截至2026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6,641,714.01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027,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6,279,227.7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1年12月6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华夏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鉴于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5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408420100100209250)、华夏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12550000001831474)进行了注销处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结存的余额已转入公司其他正常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中。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5 年4 月16 日,公司已与华泰联合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迪哲(上海)医药有限公司、迪哲(无锡)医药有限公司已与华泰联合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迪哲医药: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公司对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408420100100255621)、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528782180885)进行了注销处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结存的余额已转入公司其他正常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中。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06月30日,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其中: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迪哲医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7)。截至2026年3月6日,公司已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336.3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6年06月30日,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627.92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6年3月26日及2026年3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37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6年3月26日及2026年3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027,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9)。

截至2026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置换144,906,529.50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共置换21,491,965.64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表1:

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2: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7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联席公司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联席公司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联席公司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联席公司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联席公司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H股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51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于2026年8月19日以电子通信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董事并形成会议决议。

本次共有128名公司职工代表出席会议,占公司职工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次会议召集程序合法,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通过的决议有效,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决议,同意选举康晓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三年,自2026年8月20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康晓静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康晓静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职工董事康晓静女士简历

康晓静女士,1976年出生,华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任公司财务主管、职工董事。

1996年8月至2001年8月,任职于上海焦化有限公司;2001年8月至2004年3月,任职于上海三瑞化学有限公司;2004年7月至2005年3月,任职于华微半导体(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后任职于阿斯利康从事财务相关职务,包括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阿斯利康(无锡)贸易有限公司(2007年9月至2008年2月)、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2008年3月至2017年12月);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主管;2022年2月至2025年6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董事。

截至披露日,康晓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7,00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比例为0.0037%,通过公司股东江苏无锡迪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康晓静女士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 2026-048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联席公司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联席公司秘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XIAOLIN ZHANG(张小林)先生、SIMON DAZHONG LU(吕大忠)先生、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曹弋博先生、王天佑女士、安梅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与公司2026年8日19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康晓静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及《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二)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XIAOLIN ZHANG(张小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XIAOLIN ZHANG(张小林)(主任委员)、SIMON DAZHONG LU(吕大忠)、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曹弋博、王天佑;

2.审计委员会:安梅霞(主任委员)、SIMON DAZHONG LU(吕大忠)、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曹弋博、王天佑;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曹弋博(主任委员)、SIMON DAZHONG LU(吕大忠)、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安梅霞、王天佑;

4.提名委员会:王天佑(主任委员)、SIMON DAZHONG LU(吕大忠)、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曹弋博、安梅霞。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安梅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XIAOLIN ZHANG(张小林)博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振帆博士、吴清漪女士、陈素勤女士、QINGBEI ZENG博士、HONCHUNG TSUI博士、SHIH-YING CHANG博士、张知为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吕洪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董韡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封帆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封帆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H股联席公司秘书聘任情况

2026年8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联席公司秘书吕洪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辞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委任新的联席公司秘书生效之日起生效。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H股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董韡雯女士为公司H股联席公司秘书,与专业机构委派的符合资质的人员崔嘉欣女士共同履职,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涉及香港上市相关任职自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正式履职)。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1-61095757

邮箱:IR@dizalpharma.com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亮景路199、245号4幢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XIAOLIN ZHANG(张小林)博士:

1964年出生,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首席执行官。

获美国俄勒冈州立大学分子遗传学博士学位,曾任哈佛医学院病理学系研究员;2015年11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客座教授。

2010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阿斯利康亚洲创新药物与早期研发中心(“iMED Asia”)副总裁及负责人。

2017年10月,创立迪哲有限,2017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迪哲有限董事、首席执行官;2020年9月至今,任迪哲医药董事长、总经理。

2017年12月至今任迪哲上海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迪哲北京执行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格物生物技术董事长(释义:

迪哲有限:迪哲(江苏)医药有限公司;迪哲医药: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迪哲上海:迪哲(上海)医药有限公司;迪哲北京:迪哲(北京)医药有限公司;格物生物技术:格物生物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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