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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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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7日分别收到原董事长王式跃先生、财务负责人潘爱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式跃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王雨潇女士为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外,原财务负责人潘爱娟女士因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苏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吴苏珍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暨变更法定代表人、补选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关于财务负责人退休离任暨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8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4.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6,16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4,443,520.00元,减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5,998,000.1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718,479.84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658,718,479.84元。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57,710,131.2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98,449,868.80元,于2023年4月3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3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312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有关规则履行。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上市费用支付、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超募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和“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3585900835,用于“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7487120804,用于“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因“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结项,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账号为405249970858。结余资金为4,363.34万元(其中利息421.46万元)全部转入当日新设立的用于“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闲置募集资金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闲置募集资金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质量管理与研发创新实力,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将“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账号为405249970858。账户结余资金为4,363.34万元(其中利息421.46万元)全部转入当日新设立的用于“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拟投入原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投入至“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同时将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及前述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额一并投入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和公司2025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2025年4月8日,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32,008.20万元(包括承诺投资总额32,000.00万元和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3,004.50万元、依据当年市场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8.20万元)、未使用超募资金3,525.74万元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额1,111.00万元,共计36,644.94万元划转入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用于“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

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超募资金共计7,525.74万元,其中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划转用于“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3,525.74万元。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全额置换公司投入到原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置换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工作,置换金额共计3,012.70万元(其中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3,004.50万元,置换的募集资金依据当年市场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8.2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042号《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拟投入原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投入至“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同时将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额一并投入该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和公司2025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注1: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由自有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3,004.50万元,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0.00万元。

注2: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包含原承诺用于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32,000.00万元、未确认用途超募资金金额3,525.74万元及前述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合计1,119.20万元。

注3: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3,941.88万元及利息421.46万元组成,共计4,363.34万元。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王雨潇女士、艾林先生、吴洋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提名方兰声女士、崔孙良先生、陈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方兰声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方兰声女士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培训课程,崔孙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陈波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3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表决。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股东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任期三年,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另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与股东会选举的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义务和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一: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王雨潇女士:出生于1986年8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2010年4月至2010年9月,于上海世博会中国木雕馆任翻译;2011年2月至2012年5月,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任贵宾部客户经理;2012年9月至2026年4月,历任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助理、董事、副董事长;2026年5月至今,任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于东阳市泰齐贸易有限公司任监事;2015年12月至今,于东阳市海森保健品有限公司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于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此外,还担任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东阳石猿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阳市金宝传媒有限公司监事和东阳市琴岚幼儿园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海森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王雨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11,296股,通过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50,042股,通过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52,03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213,3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61%。王式跃、王雨潇和郭海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雨潇系王式跃、郭海燕之女。王式跃、王雨潇和郭海燕实际控制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王雨潇女士为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为64.7050%;除此之外,王雨潇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艾林先生:出生于1961年10月,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1988年7月至2008年5月历任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科室主任;2008年6月至2011年5月,任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副所长;2006年1月至2010年2月,就职于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11年6月,历任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1年7月至今,任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杭州海森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艾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42,139股,通过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2,99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25,1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洋宽先生:出生于1993年8月,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2018年4月至2024年4月,历任公司工程部项目专员、支持中心副主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支持中心主任兼人事行政部经理;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吴洋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152股,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情况

方兰声女士:出生于1981年2月,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2002年1月至今,于浙江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副所长;2026年6月至今,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方兰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崔孙良先生:出生于1982年11月,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于浙江大学药学院任特聘研究员;2015年1月至今,于浙江大学药学院任教授;2019年11月至2025年10月,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6年2月至今,于杭州丹诺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经理、董事、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日,崔孙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波先生:出生于1988年8月,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2017年8月至2020年5月,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综合研发经理;2020年5月至今,于浙江财经大学任副教授、经济法系主任;2020年9月至今,于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2023年9月至今,于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陈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经营范围涉及的相关业务,系公司对新业务的探索性布局,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尚未形成相关订单及业务收入,相关业务开展尚存不确定性。若推进相关业务,短期内可能增加公司现金流的压力,但公司将结合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及客户需求等因素审慎评估后续推进节奏,合理控制资金投入规模,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新增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新增部分经营范围: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制药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兽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制药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情况

因新增部分经营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新增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风险提示

本次新增经营范围涉及的相关业务,系公司对新业务的探索性布局,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尚未形成相关订单及业务收入,相关业务开展尚存不确定性。若推进相关业务,短期内可能增加公司现金流的压力,但公司将结合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及客户需求等因素审慎评估后续推进节奏,合理控制资金投入规模,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8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提高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适度的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

2、交易品种和工具: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5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5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批准的权限内行使该项交易决策权并签署或授权相关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确定性,公司适度地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

2、交易金额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5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场所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币资产、外币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交易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与公司经营相匹配,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结算。

4、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公司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控制及处置机制、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会选择信用级别高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履约风险低,并将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的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雨潇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4)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王雨潇女士、艾林先生、吴洋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会议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3.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王雨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艾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3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吴洋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方兰声女士、崔孙良先生、陈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会议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4.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方兰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崔孙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3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陈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方兰声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方兰声女士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培训课程,崔孙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陈波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3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表决。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文件信息。

5、审议通过《关于新增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新增部分经营范围: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制药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因新增部分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文件信息。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5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批准的权限内行使该项交易决策权并签署或授权相关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工作质量,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下转1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