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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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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6-04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36,906.99万元(不含银行手续费),具体情况如下:

注:1、项目支出不含银行手续费;

2、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的尾差系数据计算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连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日期2023年3月27日)、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3月29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3月2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4月13日)4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尼克”)为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思尼克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思尼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日期2023年8月3日)。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安云”)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弈安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弈安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8月9日)。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439.61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即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亿安仓”)。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实施主体南京亿安仓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南京亿安仓、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8月9日)。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已进行销户。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思尼克为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弈安云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63,903.01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垫付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62,790.59万元,置换预先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12.42万元(不含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3SZAA4F0121)。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63,903.01万元。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合计人民币3,289.20万元。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9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7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6.5亿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0,000万元来源于超募资金;9,641万元来源于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5,359万元来源于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5月18日,已将上述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5年9月23日,已将上述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展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使用人民币6.2亿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6.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使用人民币51,52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7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51,52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439.61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即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亿安仓。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761.47万元。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含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闲置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九)其他情况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表: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在公司25楼R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颖涛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蔡靖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且其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46)。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6年度财务预算综合考虑了当前所处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环境以及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调整后的年度财务预算更加切实符合公司2026年的经营计划和经营总方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上半年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7)。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426.85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自身战略升级及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挤占、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战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4,099.03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议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0883号)以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风险评估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6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的认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0883号)。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杨红、汪飞、陈芳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制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定于2026年9月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由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具体以股东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426.85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38,844.81万元包含专户利息收入。

注2: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投资总额17,00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15,439.61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1,907.1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36,906.99万元(不含银行手续费0.13万元),人民币6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187.95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原因

(一)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结项项目为“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609.87万元,占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总额的91.14%,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原计划主要用于软硬件设备系统及服务、场所租赁及装修等固定资产投入,但受到宏观经济以及半导体产品更新迭代加快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对软硬件设备系统及服务、场所租赁及装修等固定资产的投入将采取更为审慎的策略。若继续投入,难以满足募投项目所需的同时,无法到达预期的经济效益。

2、在公司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3、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专户里存放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合规的资金管理方式,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取得了一定的理财和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鉴于“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426.85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对“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426.85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以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资金人民币14,099.03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38,844.81万元包含专户利息收入。

注2: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投资总额17,00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15,439.61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1,907.1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36,906.99万元(不含银行手续费0.13万元),人民币6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187.95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0,517.65万元,原定建设周期3年,期间进行了一次延期,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6年8月31日。项目拟通过围绕数字化转型所需构建的内、外部目标进行资金投入,购置项目所需要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等配套设施,构建安全、高效、规范的开发环境,并引进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形成一支具有高水平的开发团队,同时租赁相关机房、云服务器及办公场地等,确保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将基于公司芯查查、电商平台、供应链业务、产业数据共享平台以及自身业务中台办公架构进行数字化建设,利用互联网、数据中心以及公司现有平台进行采购、销售、仓储、物流等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在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基础上进行更精准的分析、决策,并通过行业数据共享平台进行产品的搜寻、匹配与对比,使行业能够更加规范化发展,推动国产替代进程。

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原因

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各项前期建设工作,依规开展资金拨付、系统迭代、团队搭建等阶段性工作,建设流程合规、资金管理规范。但受宏观经济波动、半导体及电子信息产业快速迭代、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等多重外部因素影响,叠加公司自身业务结构与发展战略的动态优化调整,项目整体建设推进节奏持续放缓,建设落地不及预期。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占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仅为32.61%,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滞后,具体原因如下:

1、宏观与行业环境迭代变化,原有项目建设方案适配性下降

近年来,宏观经济环境呈现复杂多变态势,半导体行业技术迭代、产品更新节奏持续提速,下游人工智能、先进计算、智能终端、新能源工控等新兴产业应用场景爆发式增长,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技术路径、需求标准、应用模式较项目立项阶段发生根本性变革。项目原规划的传统信息化系统升级、基础数字化运营改造方案,主要适配传统分销业务运营模式与静态行业需求,难以匹配当前AI赋能、全域数据协同、场景化智能服务的行业数字化新趋势。与此同时,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竞争格局持续优化,行业头部企业数字化建设已从基础流程信息化升级转向AI智能赋能、产业生态数据互通、客户全链路数字化服务高阶阶段,本项目原有建设内容存在技术路径滞后、建设维度偏基础、赋能能力不足等问题,若持续按原方案投入建设,建成后将无法适配行业最新发展生态,难以形成有效核心赋能价值。

2、前沿技术快速迭代,项目投入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当前前沿技术快速迭代,大模型、智能算法、自动化数据处理、智能化业务赋能等新技术持续渗透电子信息产业全链条,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逻辑已从“系统搭建、流程线上化”转向“智能赋能、数据价值化、生态协同化”。本项目立项时的数字化建设技术框架、系统架构与人才配置标准,已落后于当前AI赋能的数字化发展潮流。若继续按照原计划开展大规模软硬件采购、人员招募及系统开发投入,不仅无法跟上行业技术迭代节奏,建成的数字化体系极易出现落地即迭代、投入即滞后的情况,难以实现项目预期的运营提效、数据赋能目标,项目整体投资效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3、公司战略布局优化调整,原有项目建设路径与公司发展方向不匹配

目前公司数字化建设重点聚焦于面向下游客户的场景化智能赋能工具、产业协同数据平台、高端技术服务数字化支撑体系,已落地数字FAE智能服务、智能BOM管理、标准化参考设计库等市场化数字化赋能产品,形成了贴合主营业务、适配客户需求的数字化服务生态。而本项目原建设内容侧重企业内部基础运营系统优化,与公司当前深耕新兴产业、强化对外技术赋能、打造产业创新生态的核心战略契合度持续降低,继续投入将造成资源错配。

4、资金配置效率偏低,持续投入将挤占核心业务资源

结合项目当前建设进度及内外部环境变化,项目剩余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落地不确定性高,且项目本身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价值体现为长期运营效率提升,回报周期长、隐性风险高。若公司持续对本项目进行大规模资金、人力、物力投入,将占用公司营运资金及核心管理资源,分散公司对高景气新兴赛道业务拓展、核心产品线扩充、产业技术创新、优质客户资源开发等核心主业的资源投入,不利于公司整体资源高效配置与经营效益提升,不符合公司提质增效、稳健经营的发展原则。

四、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公司拟终止“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4,099.03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五、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自身战略升级及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项目终止不存在违规使用、挤占、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监管规定。项目终止后,公司将统筹盘活剩余募集资金资源,优化资金配置结构,聚焦人工智能、先进计算、汽车电子、新能源工控等核心新兴赛道布局,集中资源推进主业提质升级与核心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经营能力。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战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自身战略升级及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挤占、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战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4,099.03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本事项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自身战略升级及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挤占、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战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6-05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均含手续费;

2、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38,844.92万元包含专户利息收入。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331.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3,331.22万元。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439.61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即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761.47万元。

公司目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部分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最终用途,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展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6年8月13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5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以及2026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付款进度安排,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下转1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