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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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安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3%。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44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5,926股。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445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475,92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21%。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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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482名激励对象,共155.05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到目前为止,3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83万股,上表已剔除离职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44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5,926股。本次解除限售满足《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相关条件。
2、上述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该等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符合条件的44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5,926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注销、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9月19日届满,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6年8月25日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满足《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注销、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6-080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3号)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0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359,811.3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9,640,188.67元,银行实际收款金额为人民币1,029,826,400元(含税)。上述资金于2021年12月6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验证报告》(XYZH/2021XAAA20259)。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三个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427.9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和置换预先投入金额100,030.54万元,本年度使用8,397.41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含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5,887.03万元;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41.72万元(其中:用于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金额0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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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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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注2、上述银行账号NRA488478628248根据2026年6月30日美元对人民币中间价的汇率计算,银行账号NRA532678607035根据2026年6月30日欧元对人民币中间价的汇率计算,银行账号NRA511878611062根据2026年6月30日日元对人民币中间价的汇率计算。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2,739.3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XYZH/2022XAAA2010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其中多智慧场景机器人科技创新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55.78万元;添可智能生活电器国际化运营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683.54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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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鉴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投入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于近日将节余募集资金2,543,853.28元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2026年8月4日全部完成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经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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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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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该募投项目的总承诺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与总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将由自有资金补足。
注5:“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359,811.33元(不含增值税)。
注6:截至期末,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三个募投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系累计投入金额中包括利息收入和银行手续费。
注7:上述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6-085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803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2,674,725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行权价格:30.94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起始日、行权截止日将根据公司自主行权业务办理情况予以确定,上述行权期限确定后,公司将在自主行权起始日的3个交易日前披露自主行权实施公告。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7、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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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9、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每季度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6-082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盛伟等3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丧失继续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拟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1,5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9月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结果公告》,于2024年11月7日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以2024年9月20日为授予日,向98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321.23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2.31元/份;向97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09.36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每股20.20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邹晓静等7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9,3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5年7月3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9、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8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于2025年8月26日完成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以2025年6月27日为授予日,向50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38.24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1.86元/份;向48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55.05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每股19.75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11、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张克亮等46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再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43,4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5年12月29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12、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5年11月6日届满。2024年度公司业绩达成及854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5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1,341,3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朱开敏等53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再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24,42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6年6月18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14、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盛伟等3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丧失继续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拟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1,5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5、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6年8月25日届满。2025年度公司业绩达成及44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4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475,926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相关人员及数量
1、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且激励对象在离职前应缴纳完毕其因股权激励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和“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享受投票权和表决权,同时也不参与股票红利、股息的分配。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2、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盛伟等3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丧失继续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拟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1,5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2025年6月6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575,295,56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8,883,004.25元(含税)。
2026年7月8日,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578,598,31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2,310,445.20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如下:
(1)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三)回购价格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0.20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20.20-0.45-0.92=18.83元/股。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9.75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19.75-0.92=18.83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3,041,986.5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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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20日期间可转债转股0股;
2、2025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9月20日-2026年9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上表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20日期间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30,930股;
2026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7月29日-2027年6月26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上表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为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20日期间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711,636股。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20日期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合计742,566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注销、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9月19日届满,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6年8月25日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满足《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注销、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6-089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据此,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解释第20号》自2026年6月4日(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对2026年1月1日起至解释施行日之间新增的适用业务,按照《解释第20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20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6-087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3255069)所持有的321.1685万股已于2024年11月29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过户完成时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实缴及整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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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同意由不超过68名认购对象认购预留份额1,306.94万份份额(对应科沃斯A股普通股股票64.70万股)。在认购的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0.70万股持股计划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认购0.90万股,故将上述放弃认购的1.60万股股票调整到预留的份额中,最终本次预留授予占员工持股计划总额的比例由20.15%调整为19.65%。2026年5月11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放弃认购的份额并调整预留份额的议案》。
6、2026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同意由不超过142名认购对象认购预留份额1,968.49万份(对应科沃斯A股普通股股票97.45万股)。
二、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本次分配情况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了3,243.11万份份额(对应科沃斯A股普通股股票160.55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49.99%。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参与对象等,下同)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预留份额的参与对象可以为已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人员,亦可为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和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回放弃认购的份额并调整预留份额的议案》,前期已预留授予1,274.62万份份额(对应科沃斯A股普通股股票63.10万股)。
2026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不超过142名认购对象认购预留份额1,968.49万份(对应科沃斯A股普通股股票97.45万股)。预留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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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为20.20元/股。
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已获得的股份)。
三、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后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本次预留受让标的股票分两期归属,归属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分配公告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归属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第一批次归属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分配公告之日起算满12个月,归属股份数上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批次归属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分配公告之日起算满24个月,归属股份数上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标的股票总数的50%。
预留份额分配后各年度具体归属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拟定的参加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预留份额分配系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3、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