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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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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15 公司简称:海南机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6-048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小滨先生主持,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6-049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一号一一房地产”等要求,现将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储备情况

2026年4-6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土地储备。

二、房地产项目开、竣工情况

2026年4-6月,公司无新开工房地产项目;无竣工项目。

三、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2026年4-6月,公司房地产项目签约销售面积9,357.58平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75.90%;签约销售金额17,000.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27%。

四、出租物业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为458,936.89平方米;2026年4-6月公司的租赁收入为5,392.65万元。

上述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6-050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免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