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2026年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受国家集采常态化进行和医保控费持续深化的影响,国内包括已上市和未来取得上市资格的产品,都将有可能面临首批次是否中标、以及多轮次续标中销售价格下降、中选区域减少等情形,导致单产品销售收入大幅降低,进而出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或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其他重大风险,请参见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1、特别表决权设置基本情况
2020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后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完成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设置。
2020年5月28日,公司在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设置特别表决权的《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设置特别表决权A类股份的数量为80,466,766股,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丁兆持有,公司剩余股份均为B类股份。实际控制人丁兆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普通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5倍。丁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对需要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具有绝对控制权。
2、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期限
2020年5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设置特别表决权。特别表决权设立至今,公司运行正常,公司特别表决权设置将持续、长期运行。
3、持有人资格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公司发展或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符合上述要求。
4、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根据设置特别表决权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分为特别表决权股份(称为“A类股份”)和普通股份(称为“B类股份”),除股东会特定事项的表决中每份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份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以外,每份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份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五倍,每份A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公司初始设置特别表决权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066,766股,其中80,466,766股为特别表决权股份,33,600,000股为普通股份,其余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普通股份。除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别事项外,公司股东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五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一票。
公司初始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数量为80,466,766股A类股份,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丁兆先生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00%,表决权数量为402,333,830,占公司全部表决权数量的53.97%。扣除A类股份后,公司剩余343,133,234股为B类股份。
2024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特别表决权的比例届时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累计将丁兆先生持有的406,491股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转换后丁兆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仍为53.97%。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公司已完成前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202,300,859股,并于2026年6月17日上市,总股本由423,600,000股变更为625,900,859股。详见公司2026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由80,060,275股变动为118,489,207股,特别表决权权益占比仍为53.97%。
5、持有人所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会事项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五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一票。仅当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均为一票: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会对前述第二项作出决议时,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除外。
(二)特别表决权对股东会议案的影响及对中小股东权益可能的影响
特别表决权机制下,实际控制人能够决定发行人股东会的普通决议,对股东会特别决议也能起到类似的决定性作用,限制了除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股东通过股东会对发行人重大决策的影响。在特殊情况下,实际控制人的利益可能与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
(三)防范特别表决权滥用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具体措施
1、中小股东具有股东会临时会议召集权和提案权
《公司章程》赋予公司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的权利。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召开股东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监督特别表决权机制运作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就下列事项出具专项意见: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转换为普通股份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公司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有关特别表决权的其他规定的情况。
3、独立董事监督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公司设置了三名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殊职权,并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时出具独立意见,上述工作机制有利于独立董事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公司股东会任免、解聘独立董事时,特别表决权股份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份相同,有利于强化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4、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方案
公司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坚持现金分红优先的基本原则。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针对特别表决权机制安排,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等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以及该等安排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73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6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87元,共计募集资金2,472,132,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98,874,763.7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73,257,236.23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12,582,391.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60,674,844.46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0月18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44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3,005.8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4,776.1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汇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营业室、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府大道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000461614),同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汇宇海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汇宇海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可以大幅提升公司研发的软硬件实力,加快公司产品研发进度,增强公司未来竞争能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为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和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因董事会审议通过日后新发生募投项目支出,董事会审议通过节余资金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172.43万元,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44.82万元。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6年半年度)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 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2026年上半年实现收入23,391.49万元,对应实现毛利 19,141.92万元,利润总额10,481.25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2026年上半年实现收入23,391.49万元,对应实现毛利 19,141.92万元,利润总额10,481.25万元。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75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结合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2026年上半年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06.4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和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依据上述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2026年半年度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29.33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金额共计 735.73万元,预计导致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735.73万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6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72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宇制药”)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相关高管列席。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汇宇制药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通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年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2026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致力于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2026年上半年具体举措实施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74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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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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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宇制药”)全资子公司汇宇海玥因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担保内容等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有效期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与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汇宇海玥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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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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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为合并已经审计,2026年6月30日财务数据为合并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汇宇海玥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汇宇海玥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发表意见: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401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2.235%和1.67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推动提升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大力提高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根据2026年度行动方案积极落实相关举措并认真评估实施效果,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现将行动方案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6年上半年,公司研发创新以“以仿养创、向创转型、国际协同”为核心目标,重点推进三大方向:创新药管线提速、高壁垒仿制药攻坚、AI与国际化赋能。具体如下:
公司成立以来,研发驱动是公司坚定不移的发展战略,在当前的行业发展态势下,全面拥抱创新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公司一方面加快I类创新药和改良新药的研发速度,另一方面在仿制药上则重点推进高壁垒仿制药的研发进度。通过不断的创新,确保公司未来拥有源源不断的更具竞争力的产品管线。
(一)创新药管线:提速攻坚,聚焦前沿赛道
公司在稳态发展仿制药的基础上,集中资源优先发展创新药,正积极推进肿瘤治疗领域生物创新药和小分子创新药的研发进度。生物创新药的项目聚焦于三抗(含TCE)、抗体偶联药物(ADC),小分子创新药聚焦新型肿瘤靶点的小分子抑制剂,针对肿瘤治疗中尚未很好解决的临床需求,如耐药、提高疗效、降低多药联用的不良反应等,达到提高ORR,实现持久PFS和OS的目标。
公司首个I类生物创新药HY-0007项目于2024年9月获批静脉给药途径临床,目前正处于临床I期试验。2026年6月,该项目在本品现有处方和使用规格(10mg/ml)均不变的基础上,申请皮下注射(SC)给药途径临床试验,以提高患者的便利性,同时减少可能的CRS反应及其他副作用。该项目为公司抗PD-1、抗 TIGIT、IL-15/IL-15Rα双抗融合蛋白,因其优秀的协同潜力、增强肿瘤免疫治疗疗效及克服免疫耐药的特点,预期将为晚期肿瘤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申请的皮下注射给药途径的临床试验已获得批准,且国内外尚无以PD-1、TIGIT、IL-15三个靶点设计的双抗体融合蛋白产品。
公司第二个I类生物创新药HY-0001项目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临床I/II期试验于2025年6月获批NMPA,并于2025年7月完成临床I期临床试验首例受试者给药,目前临床I期试验正在推进中。该项目为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抗体偶联药物,本品为全球首个披露针对CDCP1靶点推向临床的药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内外尚无同靶点产品获批上市。
公司第三个I类生物创新药HY-0005项目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临床I/II期试验于2025年6月获得NMPA批准,并于2025年8月完成临床I期试验首例受试者给药,目前临床I期试验正在推进中。该项目为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三特异抗体TCE(T cell engager)产品,具有良好的抗肿瘤效果及安全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内外尚无同靶点产品获批上市。
公司首个I类化学全球创新药HY-0002a项目用于治疗KRAS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有序持续推进中,目前已在全国6家临床研究机构开展HY-0002a在 KRAS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开放性、多中心、多队列的 I/II 期研究。
公司第二个I类化学创新药HY-0006项目单药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临床实验I期已完成;与奥希替尼联合治疗靶点驱动基因阳性的晚期NSCLC患者的临床试验于2026年1月获得NMPA批准,联合临床正在推进中。该项目为高选择性SOS1小分子抑制剂,预期与EGFR抑制剂、KRAS抑制剂联用能发挥协同增效、克服耐药的作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内外尚无同靶点产品获批上市。
公司在研创新药项目合计14个,研发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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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动 AI 技术与创新药全链条研发深度耦合,在临床前研究阶段运用 AI 工具赋能靶点发现、分子设计、化合物筛选等工作;同时依托 AI 工具赋能临床方案设计、受试者筛选、多中心数据管理及风险预判,有效提升临床研发效率。公司打通临床研发与国际化业务链路,协同推进临床布局、国际多区域注册申报,以技术赋能加速创新管线的全球价值释放,夯实公司国际化研发竞争力。
(二)仿制药与改良新药:高壁垒攻坚,夯实基本盘
(1)国内优质仿制药
2026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优质仿制药上市产品1个,累计上市产品数量达到48个,其中肿瘤治疗领域26个,其他治疗领域22个。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上市产品中多个产品续标带量集中采购。除带量集采体系外,公司积极拓展挂网、双通道等渠道,使得更多上市产品形成收入。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公司国内销售持续在集采产品降价背景下实现约3.78亿元的营业收入。
此外,公司在研优质仿制药项目的重心稳步向更具技术难度、更有市场空间和竞争格局相对温和的项目进行倾斜。其中,在复杂注射剂研发方面,羧基麦芽糖铁、兰瑞肽、蔗糖铁、两性霉素脂质体已进入药品监督管理审评环节,戈舍瑞林、异麦芽糖酐铁正有序研发中。
(2)国外仿制药
2026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获批46个海外批件,累计获得海外自主和授权合作方产品批件达到579项,已覆盖74个国家,同时已递交海外注册的批件(含自主和授权合作方批件)为78项,累计待批的批件超过300项。其中,公司复杂注射剂产品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已在14个欧洲国家获得注册批件;蔗糖铁注射液已在美国、德国、意大利等多国开展注册审评工作;醋酸兰瑞肽缓释注射液已在美国、丹麦、德国等多国开展注册审评工作;羧基麦芽糖铁注射液、注射用两性霉素B脂质体已在荷兰、丹麦、德国、英国等多国开展注册审评工作。
公司在海外累计已有30个产品获批上市,海外销售业务已覆盖至欧洲、亚洲、大洋洲、北美洲以及非洲等99个国家和地区,较2025年新增9个国家和地区,为公司国际化战略的全面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公司实现国外营业收入约1.74亿元,同比增长率约92.42%。
(3)改良新药:2026年上半年,公司在研改良新药5个,其中,公司首个改良型新药HY-2003项目于2024年12月完成I期临床试验首例受试者给药,目前临床II期试验有序推进中。该项目为含有去氧胆酸的新剂型,以期降低注射部位不良反应、缩短用药间隔、加快起效时间、减少给药周期。临床试验适应症用于改善成人颏下脂肪堆积造成的中至重度轮廓凸出。公司第二个改良型新药HY-1016缓释注射液用于治疗子宫内膜异位症的临床试验于2026年6月获得批准。HY-1016缓释注射液为含有地诺孕素的新剂型、新给药途径,以期在不降低临床疗效、不增加新的重要安全性风险前提下,减少子宫内膜异位症患者长期治疗的用药频率,提升用药依从性。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研发投入约1.59亿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8.78%。2026年上半年,公司新增申请发明专利10个,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公司共获得51个发明专利,31个实用新型专利,2个软件著作权,562个商标。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共有535名研发人员,6名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36.99%。公司以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为基础,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现人才队伍的年轻化和专业化。提升干部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新员工的专项培养体系及关键人才的培养机制。
(三)积极适应集采,生产质量精益促发展
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公司仍将处于“以仿养创、仿创结合”的发展阶段,集采必然是公司仿制药重要的收入构成之一。但集采政策常态化将持续压缩传统普通仿制药的市场空间:价格竞争白热化、盈利能力不断降低。如何在这样的行业背景下,不断降低公司对国内集采的依赖度,使公司的收入结构日趋平稳,为股东创造更多的汇报,是公司急需解决的难题。为此,公司除了加快创新药的研发进度,复杂注射剂、改良新药和专利挑战首仿新药的国际化将成为公司另一重要战略目标。通过复杂注射剂、改良新药和专利挑战首仿新药在以欧美为重点的海外市场的持续产出,不断提升海外收入的占比。同时,将国内市场的重心更多集中到复杂注射剂、改良新药和创新药的销售上,从而不断降低公司国内集采收入的占比。
2025年,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较2024年同期均有所下降,主要系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报告期内,集采政策持续影响,公司相关集采中标产品价格和利润均出现下降,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二是报告期内,公司被投资企业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 02410.HK),其股价在报告期出现大幅波动,对公司直接持有的其股权在报告期内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产生负面影响。2026年上半年,公司通过积极拓展渠道,构建多渠道市场覆盖体系,完善营销信息化系统,与生产协同提升供应链效率,落地利润考核机制,强化成本与经营思维,国内市场在集采产品持续降价的背景下实现约3.78亿元的销售额,为公司业绩增长奠定了基础。
公司在保证安全生产、保质保量供应产品前提下,积极适应行业变化,通过优化生产和管理流程,缩短生产周期、提升车间利用率、提升成本控制能力。同时,公司两大生产基地(制剂/原料基地)产能建设提速,多条生产线投产或在建。多项措施并举,为集采竞争奠定产能与成本基础。
此外,2026年上半年,公司省级医药采购平台挂网品种注射用环磷酰胺因市场整体供应紧张出现短缺,对肿瘤患者临床用药保障造成较大影响。公司积极响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主管部门保障药品供应的号召,克服价格与成本双重压力,加班组织生产、加紧扩产保供,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有效保障了临床用药需求。
(四)加速国际化业务布局
2026年上半年,公司在海外累计已有30个产品获批上市,海外销售业务已覆盖至欧洲、亚洲、大洋洲、北美洲以及非洲等99个国家和地区,较2025年新增9个国家和地区,为公司国际化战略的全面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6年上半年,在欧洲市场方面,公司进一步扩张直营销售团队、精耕细作分销渠道,实现从“英国主导”到“欧盟主导”的跨越,在德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等欧洲国家全面发力。同时,公司新增代理扬子江、复星等国内企业产品在欧洲的注册和销售业务,合作范畴全面涵盖从选品、研发、注册到销售的完整业务链条,全方位协同联动。
2026年上半年,在新兴市场方面,公司持续扩展销售业务,已经覆盖至亚洲、大洋洲、北美洲以及非洲的54个国家及地区。
2026年上半年,在美国市场方面,公司新启动合作项目2个,完成递交5个品种,其中有2个品种是作为首家递交。公司将持续保持与当地实力强劲的经销商深度合作,不断拓展市场覆盖范围,为未来业务快速放量奠定基础。
(五)持续完善质量管控体系,筑牢国际化合规基石
公司始终坚持“患者第一,质量至上”理念,持续对标中国、美国、欧盟等国家GMP标准与药品监管要求,全面推进质量体系升级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设,取得多项实质性成果。
2026 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完成8次官方审计检查,其中国内检查7次、俄罗斯检查1次,全部顺利通过。公司持续健全覆盖研发、生产、检验、仓储、销售及药物警戒的全链条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纠正与预防措施(CAPA)闭环管理;推进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质量管理系统(QMS)迭代落地,实现生产过程、检验数据与产品流向全流程可追溯。2026年上半年,公司有序推进无菌生产设施升级改造,严格开展设备确认、工艺验证、清洁验证及分析方法验证工作,持续强化杂质管控与稳定性研究,产品质量稳定性及批间一致性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托风险评估机制与全员质量培训考核,公司不断厚植质量文化、筑牢合规根基,为海内外市场拓展、产品商业化供应及企业长期稳健经营提供坚实的质量保障。
二、重视股东回报,加强市值管理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4,292,024.4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公司已于2026年6月17日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
2026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等监管规定,落实《市值管理办法》各项机制。2026年上半年,公司压实市值管理主体责任,坚持以经营基本面为根基,规范实施信息披露、投资者沟通等市值管理相关举措,促进公司内在价值合理向资本市场传递,保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三、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投资者交流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使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认真对待股东网络提问、来电和咨询,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积极沟通,听取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董秘作为信息披露的窗口,依法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数次回复投资者问答,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参加了说明会。公司接待日常投资者线上、线下调研100余次,为投资者解答疑惑,介绍公司业务布局、运营管理与创新实力,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与信任度。
2026年上半年,公司内部加强了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完善公司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发挥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作用,提高信披质量。与公司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沟通,了解市场动态和生产订单情况,有效增加了信息披露有效性和可读性,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
四、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6年上半年,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工作,并结合最新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公司保障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健全治理架构,明晰决策与监督机制,夯实公司治理制度基础,保障公司各项经营决策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6年上半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价,针对发现的内控缺陷、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出具审计报告,明确整改时限,督导按期整改到位。对重大风险进行评估及跟踪监测,制定具体应对策略和应对方案,确保风险管理点面结合、精细管控,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规范执行。
同时,公司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两会一层、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的规定,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2026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责任”,通过指标分解、严格考核,优化管理层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深度融合;强化“关键少数”履职,使相关人员的考核指标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任期经营业绩实现联动,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加快高质量发展,充分激发领导人员工作动力和创新活力。2026年上半年,公司内部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领域特点、市场竞争环境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围绕法律法规、监管案例、市值管理、新质生产力等开展主题会议,不断拓宽履职培训深度和广度。
同时,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监局与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持续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确保规范履职。
六、其他事宜
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各项核心举措均有序落地、稳步推进。后续,公司将持续动态评估方案实施成效,常态化落地推进各项提质增效举措,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合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切实肩负起上市公司主体责任,以稳健规范的治理体系夯实经营根基,全力提升经营业绩、优化投资者回报,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本报告所载行动执行情况仅为阶段性工作总结,仅反映当前阶段推进状态,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业绩承诺及相关承诺,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研判、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公司代码:688553 公司简称:汇宇制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