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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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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6-044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涉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在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发函问询,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均未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本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6-043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2503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成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6人,公司董事徐建新先生、独立董事战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毅女士列席股东会,部分高管列席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的计票和监票工作由公司股东代表、律师及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担任。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高永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A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陈瑜、李胜慧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