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78 公司简称:京能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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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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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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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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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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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39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8月14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送达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
2026年8月21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9人。董事长张凤阳先生,董事、总经理杨松先生,董事周建裕先生、孙永兴先生,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并行使会议表决权。董事李鹏先生、柳成亮先生、赵洁女士、刘洪跃先生已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凤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完成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阅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上半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同意9 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2、汇报《关于2026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议题完成情况的报告》
本报告为汇报事项,不作为表决事项。
3、经审议,通过《关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凤阳、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京能财务的定期财务报告,对京能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风险持续评估。
经核查公司认为,京能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经营,经营稳健,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修订《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因暂不能确定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同意由董事会秘书根据确定的时间及内容适时发出相应股东会会议通知。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4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统计,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2026年上半年累计完成发电量460.54亿千瓦时,同比增幅4.92%,其中火力发电累计完成发电量433.66亿千瓦时,同比增幅4.54%;新能源累计完成发电量26.88亿千瓦时,同比增幅11.42%。2026年上半年累计完成上网电量427.00亿千瓦时,同比增幅5.17%,其中火力发电累计完成上网电量400.76亿千瓦时,同比增幅4.84%;新能源累计完成上网电量26.24亿千瓦时,同比增幅10.56%。
火力发电第二季度(4月-6月份)完成发电量191.54亿千瓦时,同比降幅0.21%;完成上网电量177.66亿千瓦时,同比降幅0.10%。新能源第二季度(4月-6月份)完成发电量14.22亿千瓦时,同比增幅21.18%;完成上网电量13.90亿千瓦时,同比增幅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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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统计口径为全部售电量。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40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前身为“东北制药集团财务公司”,经收购重组于2006年3月7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6年5月16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正式开业。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亿元,其中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60%,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0%,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0%。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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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控环境
京能财务治理架构健全、有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设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证券投资委员会、薪酬委员会,5个专业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担任。各治理主体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原则。京能财务规范、制衡的治理架构有效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京能财务建立了较为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涵盖了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并制定了对应制度,对重要风险强化了防控措施。同时,明确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的架构及职责,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机制运行防控各类重要业务的风险,确保各类业务合法合规。
从风险管理流程方面,京能财务建立并实施了包含风险识别、评估、监测与控制的管理机制,按年度实施全面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根据识别出的风险点,更新公司风险事件库、制定《重大风险解决方案》,及时指导业务和经营管理相关制度的调整,确保公司业务经营稳健合规。
截至2026年6月,京能财务各类风险控制效果较好,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公司保持良好运营。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结算业务规范,依据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网银实现资金结算,按照内控牵制原则实现岗位分离,不为成员单位垫款,以快捷、通畅的结算,及时、准确的入账,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信贷业务主要指自营贷款。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信贷业务,每笔自营贷款业务均经由信贷业务部审查、风险管理部风险及合规审核、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后,提请有权审批治理主体审批同意并签订合同,各项业务流程清晰合规。京能财务细化贷款“三查”管理环节职责,强化信贷业务风险管控,严格把控贷款项目材料的合规性,保证信贷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定期贷后检查,跟踪资金运用情况,确保信贷资金用途合法。
3.资金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资产配置。资金计划方面,京能财务制定了资金计划管理、资金平衡管理、大额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不断强化资金管理,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统筹安排。京能财务根据资金计划对于盈余资金进行同业存放等安排,向各银行询价,以安全优先兼顾收益为原则选择同业合作银行。严格审批流程,具体操作及到期兑付整个过程,均有专门人员与银行对接,确保资金安全。
4.投资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复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开展投资业务,严格履行内部流程审批,确保投资风险可控。风险管理部独立执行风险审查和合规审查;对所开展的业务和交易对手、业务规模、收益水平等方面进行动态跟踪,对风险变化情况交易人员都将及时报告并提出调整建议,提请相应层级审批后落实。京能财务开展的投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AAA级债券投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5.信息系统控制
京能财务信息系统的控制通过用户密码和数字证书实现,设置系统管理员负责权限配置。成员单位使用财务公司系统,必须实行权限分级审批,按照资金额度实现了按权限的资金支付审批,有效保障了资金支付安全。京能财务信息系统同时具备大额资金监测系统和黑名单管理功能,能够有效监测企业大额资金支付和黑名单支付。京能财务信息系统实现了数据异地备份,同时制定多项信息化建设、安全和内控管理标准,规范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流程,加强边界防护,开展应急演练,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四)内部监督方面
京能财务每年开展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评价,针对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进行全方位评价,加强内控评价结果的运用,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切实将内控评价监督作为提升风险管理和内控有效性的重要抓手,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建立了以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为框架的后督管理体系,围绕重点经营管理活动和新业务,有计划性和针对性开展后督评价,筑牢全面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京能财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各个环节均能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措施,能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控制,基本无风险控制盲点,控制措施适宜,经营效果显著,不存在重大、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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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京能财务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根据对京能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结算业务、信贷业务、投资业务、资金业务、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6年6月30日,京能财务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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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方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7月与京能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限额进行交易,各类业务均在关联交易限额以内。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约定,京能财务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产品的利率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京能财务提供的贷款平均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截至2026年6月30日,京能电力及所属企业京能财务存款余额43.92亿元,存款利率0.05%-0.85%,京能财务贷款余额44.18亿元,加权平均融资利率2.22%,均符合《金融服务协议》约定。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每半年查验京能财务《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京能财务的定期财务报告,对京能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持续评估,出具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公司认为,京能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各个环节均能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措施,能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控制,控制措施适宜,经营效果较为显著,不存在重大、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未发现经营业务在风险控制体系中存在重大缺陷。京能财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合规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结算业务、信贷业务、投资业务、资金业务、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能严格按照与关联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限额进行交易。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4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国资委《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的相关规定,结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最新要求,拟对公司现行《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版)进行20处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1.依据市国资委要求新增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廉洁条款。
2.根据2026年5月24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主要职责等进行了修订。
具体修改内容请详见附件1:《京能电力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拟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或授权代表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附件:1.京能电力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京能电力公司章程(拟修订稿)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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