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918 公司简称:新集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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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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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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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认真践行“十五五”发展规划,全面聚焦“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和“两个联营+”发展模式,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障、以安全稳定为坚实根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引擎,统筹推进传统产业与新兴业务协同发力。在做强做优煤炭电力等传统优势板块的同时,积极布局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正加速形成,企业综合实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提升。
2026年上半年,公司商品煤产量1,025.43万吨,同比增长3.19%;商品煤销量1,012.00万吨,同比增长7.27%;发电量123.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55%;上网电量116.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15%;实现营业收入78.92亿元,同比增长35.82%;利润总额17.43亿元,同比增长24.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7亿元,同比增长32.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8亿元,同比增长36.98%。
2.8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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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关于公司1/3焦煤洗选业务及销售进展情况的说明
2026年上半年,公司所属新集二矿、刘庄矿业陆续产出1/3焦原煤产品。公司稳步推进选煤厂技术改造,已初步具备焦煤试洗选能力。公司煤炭产品增加1/3焦原煤和焦精煤的销售。未来,公司将紧密跟踪市场动态,根据市场需求灵活安排洗焦生产计划。
2.新建项目进展情况
煤电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新建煤电项目上饶电厂、滁州电厂、六安电厂均已转入商业化运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新建煤电项目通过168小时试运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公司关于中煤新集六安能源有限公司煤电项目通过168小时试运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新能源项目:公司投资建设亳州市利辛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约66,783万元,该项目已获安徽省能源局核准并已开工建设。截至2026年6月末,投资执行进度良好,项目即将全容量并网。
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6-035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于2026年8月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全面、系统地展现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在经营业绩、治理结构、社会责任及合规运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为确保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其金融业务、内部控制、经营资质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评估,中煤财务公司治理规范、运营稳健,风险管理无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对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刘峰、孙凯、周银平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中煤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经营需求,同意公司与中煤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由中煤财务公司为公司继续提供金融服务。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并实施《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刘峰、孙凯、周银平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年中调整)的议案。
结合公司2026年上半年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对2026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年中调整,调整后2026年度公司投资计划金额为57.19亿元,较年度计划增加5.94亿元。
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投资行为,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质量,进一步明确投资概念与管理原则,同意对《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各项措施取得预期成效,公司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编制完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组成,具体调整如下:
1、提名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姚直书任主任委员,彭卫东、孔令勇任委员。
2、人事与薪酬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孔令勇任主任委员,潘红霞、黄国良任委员。
3、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黄国良任主任委员,周银平、孔令勇任委员。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6-036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
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2014年3月5日,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取得《北京银监局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京银监复〔2014〕103号)和《金融许可证》,3月6日在北京市工商局完成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中煤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为:(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
中煤财务公司目前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委托贷款、内部转账结算、吸收存款、存放同业、同业拆借、票据转贴现、再贴现等。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23号6层608~622房间。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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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煤财务公司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的治理架构,董事会下设审计(稽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中煤财务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稽核)委员会工作规则》《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规范各治理主体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确保各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原则。2026年上半年,中煤财务公司统筹推进风险防控、资本管理与制度合规建设,扎实开展 2026年度风险预测评估,围绕利率重新定价、信贷客户信用风险等重点风险制定管控措施;强化资本管理,制定未来三年资本管理规划,开展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并制定2026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按业务领域整理监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履职待遇支出等内部制度,同步启动年度制度“立改废”、编制制度制修订计划,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压实制度刚性约束。
中煤财务公司日常经营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经营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截至2026年6月末,中煤财务公司共设置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金融服务部、资金管理部、金融市场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金融科技部和司库运营部等10个部门。
中煤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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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财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了资金管理、金融服务、金融市场、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综合管理、信息科技等业务管理制度。同时,建立了对各项业务的审计稽核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煤财务公司通过严谨高效的业务流程设置,充分发挥三道防线作用。各业务部门作为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负责本部门日常业务的风险识别、评估、管理;风险管理部作为风险防控的第二道防线,负责对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及合规审核,实时监控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研究风险管理事项;审计稽核部作为风险防控的第三道防线,负责对中煤财务公司风险事项的管控情况以及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评价、报告并跟踪整改。同时,中煤财务公司持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内部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中煤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有效控制资金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中煤财务公司基于司库信息系统,对上报的资金日计划与当月预算、存款余额自动匹配校验,采用系统和人工双重审核,每笔下拨资金自动校验预算额度。同时,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强化存放同业精益化管理,所有存款均存放于实力雄厚的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中煤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流转方面,中煤财务公司充分发挥信息科技优势,保证资金归集拨付的高效运转,加大对资金流转全过程的合规和风险管控,进一步增强优化配置资金资源的能力。
(4)资金融通方面,中煤财务公司具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资格,根据业务需要和制度规定开展资金拆入业务,未开展资金拆出业务。
2.信贷业务
中煤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成员单位。中煤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授信管理办法》《贷款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并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及时对业务制度进行修订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时期业务发展的要求。
(1)审贷分离
中煤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的信贷业务管理机制,设有金融服务部、风险管理部。在核定综合授信额度或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时,由金融服务部发起、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风险管理部预审,风险管理部预审后提交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每笔贷款业务均需由金融服务部发起、风险管理部审查。
(2)贷后管理
金融市场部负责对发放的贷款开展贷后检查工作。贷后检查内容包括收集借款人有关贷款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资料;同时分析评价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等。
3.投资业务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煤财务公司未开展投资业务。
4.审计稽核
中煤财务公司制定了审计稽核相关管理办法,对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稽核和监督。
5.信息系统
2014年4月,中煤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上线运行,通过全面的信息化支撑,实现了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实时监控资金流向。
2017年,中煤财务公司对原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打造统一资金管理系统一一中煤统一数字金融平台。
2022年以来,中煤财务公司基于统一数字金融平台,组织实施司库信息系统建设升级,建成集账户、资金、票据、融资、担保等管理功能于一体的司库信息系统,深化司库系统推广应用,强化风险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实现资金等各类金融资源的可视、可控。2024年,中煤司库系统建设顺利通过国务院国资委二期验收,国务院国资委在《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动态》中对中煤司库建设成效进行了典型宣传。
2025年,中煤财务公司完成司库系统自主可控替代升级改造,并获得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指导,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颁发的2025年“内部控制最佳实践案例奖”、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等认可。
2026年上半年,推进核心系统自主可控应用替代以及智能化升级,搭建新一代技术平台,提升核心业务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依托集团智算资源搭建司库业务知识库,上线AI咨询、自动填单功能,整合多维度数据搭建信贷风险评估模型,持续推进AI自动授信报告和 AI智能问数等功能研发。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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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煤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132.99亿元,其中存放同业余额781.11亿元,存放中央银行余额47.8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03.85亿元;2026年上半年,中煤财务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25亿元,利润总额4.59亿元,净利润3.43亿元。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中煤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托集团、服务主业的定位和不做外部业务、不做风险性业务、不做违规业务的原则,不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中煤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存款挤提、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从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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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煤财务公司2026年6月末的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和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类贷款×100%)均保持为0,整体资产质量较好。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为14.37亿元,低于公司与中煤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规定的限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10.13亿元,最高日末贷款余额为10.32亿元,均低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规定的限额。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制定了《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性。
同时,公司将每半年取得并审阅中煤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对中煤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持续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中煤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我们做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中煤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煤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中煤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
(三)自成立以来,中煤财务公司未发生过存款挤提、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自成立以来,中煤财务公司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未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责令整顿;
(五)自成立以来,中煤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未发现中煤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资金安全性带来隐患的事项,中煤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中煤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其他说明
无。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6-03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
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于2023年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拟与中煤财务公司续签上述协议,中煤财务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 交易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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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煤”) 将在股东会上对议案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公司与中煤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中煤财务公司于2023年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该协议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经营需求,公司拟与中煤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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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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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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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中煤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与原有协议相比,本次续签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交易条款未发生变化,但部分内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监管规则的要求有适当修改。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1)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服务;(2)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3)结算、委托贷款等其他金融服务。
2、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中煤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存款,年日均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
3、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贷款每日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在本协议中明确中煤财务公司配合公司制定并执行风险处置预案、进行风险持续评估、进行存款检查等义务,更有效地保障公司资金存放和调拨的合规性、安全性。
5、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中煤财务公司有权决策机关批准、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拟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煤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时遵守以下原则:
1、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存款提供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
2、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的利率及费率,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信贷服务收取的利率及费率公平协商厘定。
3、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费用,应由双方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和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标准公平协商厘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中煤财务公司发生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发挥中煤财务公司作为公司资金集中和运营平台的作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债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中煤财务公司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中煤财务公司风险相对可控。上述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原则,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关联董事刘峰、孙凯、周银平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中煤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中煤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七、其他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中煤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