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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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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2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78,079,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0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非境外上市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本公司联营企业利安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同步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重述了比较会计期间的财务信息。根据准则要求,本公司在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同步进行了追溯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重要事项具体详见《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五节“重要事项”。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联营企业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人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追溯调整后,公司2026年期初资产总额增加6.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增加5.04亿元;202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3.19亿元。前述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实际影响以审计数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0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根据相关要求,非境外上市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会计准则,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同年,财政部、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明确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日期允许暂缓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的日期。

根据要求,公司联营企业利安人寿于2026年1月1日同步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重述了比较会计期间的财务信息,公司按照准则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及利安人寿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一一再保险合同》、于2009年12月印发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及利安人寿按照财政部于2020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利安人寿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后,其在保险服务收入的确认、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以及财务报表的列报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按照准则要求,公司需对利安人寿的权益法核算结果进行追溯调整,重述前期财务报表。

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追溯调整后,公司2026 年1月1日资产总额增加6.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增加5.04亿元;202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3.19亿元,系公司对联营企业利安人寿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增加。前述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实际影响以审计数据为准。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其后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8月26日和2026年4月21日披露了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现将2026年上半年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实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能源和金融主业,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和地位

2026年上半年,公司能源板块坚持存量提质、增量攻坚,在做好已投产机组运营管理的同时,有序推进国信扬电三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江苏国信淮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背压机项目、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和“厂网一体化”项目建设实施。面对电价下跌、燃料成本高企等压力,公司一方面拓展电力市场营销,提升电力销售收入,一方面聚焦生产费用、技改投资等进一步加强成本管控,实现安全生产与降本增效双向兼顾。在装机结构优化的基础上,通过对标一流、技术改造、运行优化、设备整治等多项举措,机组供电煤耗稳步下降。

金融板块,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苏信托”)优化完善信托产品和服务,迭代升级信托产品矩阵、完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2026年上半年,江苏信托落地全国首单危废处理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为科技型环保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与寿险公司合作,落地养老信托+保单业务,为客户提供了更多元的养老财富管理与传承方案。根据用益研究院(2025-2026)排名,江苏信托综合实力保持行业第三,稳居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方阵。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7.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99亿元。

二、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推进高质量发展动能

公司开展“人工智能+”专项行动,推进AI能源系统、现货报价分析系统、市场开拓系统、电煤采购辅助决策系统、AI用户电量预测模型五大研发课题的方案编制和立项论证,全面启动“智眸镜像”省级双碳科创项目。

持续完善数字化碳平台的建设,组织开展年度碳排查、月度存证资料审核相关工作,及时督促和指导所属发电企业落实举措,系统推进数字应用赋能,不断夯实碳核算数据基础。

子公司多台机组荣获江苏省火电机组能效评价“5A级机组”、苏晋保德发电部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国信沙洲荣获“2026年电力环境保护与节能提效技术创新成果”一等奖等荣誉。

三、聚焦提升信披质量,准确及时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行信息披露。公司上半年召开了2025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并通过投资者热线、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成果、发展战略及核心价值。

公司紧跟监管政策要求,及时制定并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夯实规范运作基础,为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规范化水平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四、聚焦落实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今年2月公司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明确表明公司2025年度拟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础上加大现金分红力度。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91,150,361.52元,占母公司报表2025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94.77%。同时,公司2026年首次规划中期分红,现已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

此外,公司践行国有企业使命担当,提前完成煤炭应急储备和机组检修计划,扛稳扛牢迎峰度夏保供主责。

未来,公司将聚焦主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分红回报机制,持续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增强市场认同感。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窦晓波作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窦晓波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2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定于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文进先生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2026年9月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 会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 本次会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6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 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6层

联系电话:025-84679116

传真号码:025-84679188

联系人:马女士

4.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须在2026年9月14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08

2. 投票简称:苏信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年9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9:15至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1. 如欲对上述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2026年9月16日当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2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24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AvidWA6ue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总经理李正欣,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顾中林,独立董事温素彬(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AvidWA6ue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2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弋靓

电话:025-84679116

传真:025-84679188

邮箱:info2@jsgxgf.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0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文进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认为: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国信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文进先生、翟军先生和丁旭春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进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方案:以2026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3,778,079,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188,903,985.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张洪发先生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委会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补选新任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拟提名窦晓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窦晓波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窦晓波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表决选举。经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董事后,窦晓波先生将一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公司经理层成员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起止时间由《岗位聘任协议》确定。公司经理层成员上届聘任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任期已满,拟续聘任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6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明确公司经理层年度考核目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编制了公司经理层成员2026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报告〉的议案》

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于2024年9月6日制定并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现根据监管要求编制了行动方案的落实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会议厅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件: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窦晓波,男,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IEEE Senior Member、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和中国电工技术学会会员、江苏省电工技术学会秘书长、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南京国铁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窦晓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