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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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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6-07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截止目前公司仍有部分历史遗留的“股转债”债券未进行登记。同时,截至报告期末,委托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信信托-安桥-领先科技589.6万股已经全部出售,收回资金70,866,828.52元,公司已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偿还上述“股转债”形成的债务本息。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偿还股转债务合计39,198,812.70元(其中本金22,550,528.00元,利息16,648,284.70元含税),尚余6,935,451.34元未付。

2、公司分别于2018年、2019年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公司发行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简称“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中油金鸿MTN001”,债券代码:“101662006”)未能如期偿付应付本息,形成实质违约,公司随后一直在积极通过处置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努力筹措相关资金,同时与各方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力争尽早解决相关债务问题。

截至目前,公司根据2020年8月制定的第二次清偿方案中的方案一:15金鸿债债务余额及利息在202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清偿本息共计16,678.82万元;16中油金鸿MTN001债务余额及利息在202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清偿本息共计16,508.83万元;截止目前涉及折价偿付方案的债券已全部支付完毕。

第二次清偿方案中的方案二为:

第一期:2021年6月30日前,公司向债权人偿还剩余债务本金的10%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偿付了15金鸿债本息共计5,568.04万元,16中油金鸿MTN001本息共计2,588.69万元;

第二期:2022年6月30日前,公司向债权人偿还剩余债务本金的20%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偿付了15金鸿债本息共计5,269.87万元,16中油金鸿MTN001本息共计4,639.67万元;

第三期:2023年6月30日前,公司应向债权人偿还剩余债务本金的30%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偿付上述本息,导致15金鸿债逾期本金6,608.78万元,利息1,943.70万元;16中油金鸿MTN001逾期本金4,042.50万元,利息1,039.53万元。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债务清偿方案的议案》,同时披露了《调整后的“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及“16中油金鸿MTN001”(代码:101662006)债务清偿方案》,并于2023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及“16中油金鸿MTN001”债务清偿方案补充说明的公告》(详情请参阅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最新债务清偿方案,公司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债务本金的16.5%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资金筹措未达到预期,上述偿还资金暂未落实到位,未能在2023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15金鸿债”债务本金的16.5%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后续偿债事项。

“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受托管理人及主承销商于2023年12月13日召集了“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15金鸿债”立即兑付剩余本息及违约金事项的议案》、《关于对“15金鸿债”推选债券持有人代表并拟启动诉讼维权的议案》及《关于“16中油金鸿MTN001”立即兑付剩余本息及违约金事项的议案》、《关于对“16中油金鸿MTN001”推选债券持有人代表并拟启动诉讼维权的议案》。

3、公司2021年12月23日丧失对子公司沙河金通的控制权,公司多次与沙河建投沟通,力争收回控制权,但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公司为解决内控的重大缺陷问题,最终决定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沙河金通股权。2025年4月14日,沙河金通母公司华东公司与湖州岩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岩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以人民币200万元将华东公司持有的51%的沙河金通的股权转让给湖州岩及;按照协议约定,湖州岩及已于2025年4月16日支付100万元的首期股权转让款,于2025年6月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此外,华东公司亦采取诉讼方式来解决相关事项,华东公司于2024年对沙河金通公司及沙河建投提起诉讼,要求沙河金通及沙河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配合其行使股东知情权,提供沙河金通公司的财务资料,该案已被法院受理,公司已于2025年1月14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2024)冀0582民初1103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支持了华东公司的主要诉请。后沙河金通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2025年9月,华东公司收到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冀05民终697号),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减少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名减少至4名,独立董事人数仍为3名。《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郭韬先生、牛威先生、李蕾女士、李文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郭韬先生、李蕾女士、李文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牛威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职务。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管雪青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管雪青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上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6年7月20日,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海涛先生、赵睿先生、谢伊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向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董事改选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新任董事及3名留任董事。上述新任董事的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