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02 公司简称:纵横通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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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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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9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日(星期二),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东方财富路演平台(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5446169)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在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日(星期二),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东方财富路演平台(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5446169)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苏维锋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海涛先生、独立董事吴小丽女士、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朱劲龙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1日(星期二)16:00-17:00,通过东方财富路演平台(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5446169),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在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朱劲龙、叶静、陈臣拓
电话:0571-87672346
传真:0571-88867068
邮箱:zqb@freelyne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东方财富路演平台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在线交流内容,或者登录“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查阅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文字记录。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7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叶静女士、陈臣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莫彩虹女士因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叶静女士、陈臣拓先生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7672346
传真:0571-88867068
电子邮箱:zqb@freelynet.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190号纵横通信A座18楼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叶静:女,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2020年1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部。
陈臣拓:男,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曾任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5年6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部。
叶静女士、陈臣拓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8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0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苏维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4名董事采取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虞杲、李灿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虞杲、李灿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叶静女士、陈臣拓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莫彩虹女士因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6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246.4999万份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部分股票期权已到期未行权、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5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0)。
3、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1)。
4、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3年11月29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授予5名激励对象295.00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5、2023年12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5.00万份,激励对象为5人,并于2023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6、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7、2024年8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0.00万份,激励对象为1人,并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8、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2024年12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00万份,激励对象为1人,并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9、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30日和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2025-022、2025-025)。
10、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11、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一)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注销情况及数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5月28日期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7月10日期满,公司拟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行权期内离职且未行权的4.00万份股票期权和4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97.9999万份股票期权,共计注销101.9999万份股票期权。
(二)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原因的注销情况及数量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如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如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的职务,其获授的相关权益完全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其他职务变更由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唯一的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由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2.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人调整为2人;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人调整为1人。
(三)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原因的注销情况及数量
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8.36亿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高于目标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100%。根据《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行权比例为0%,由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82.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6.4999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和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认定及注销原因、数量、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