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12 公司简称:索通发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9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郎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蒸汽集中供应与节能炭材料项目暨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蒸汽集中供应与节能炭材料项目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6.01审议并通过《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02审议并通过《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03审议并通过《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04审议并通过《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05审议并通过《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06审议并通过《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07审议并通过《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43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蒸汽集中供应与节能炭材料
项目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蒸汽集中供应与节能炭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 投资金额:暂估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5亿元(含铺底流动资金),具体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际投资情况为准。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本项目实施尚需办理项目建设前置审批手续,可能存在审批情况不及预期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2.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出资、银行融资等,若后续投资资金未按时到位,项目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推进的风险。本项目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部分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本项目受未来原材料供应能力、价格波动、下游需求未及预期、融资环境及经济形势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4.本次增资需向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是否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保障预焙阳极项目所需的煅烧焦原料供应,补齐预焙阳极产业链,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河北省黄骅市南大港管理区东兴工业园区投资建设蒸汽集中供应与节能炭材料项目(年产30万吨煅烧焦及余热蒸汽利用),由公司子公司河北索通凯意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凯意”)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索通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新动能”)拟与河北凯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凯意”)签署《增资协议》,共同向索通凯意增资17,900万元,其中,索通新动能以货币增资9,800万元,河北凯意以货币及土地使用权增资8,100万元;增资款将全部计入索通凯意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索通凯意注册资本变更为18,000万元,其中:索通新动能认缴出资9,900万元,持股比例为55%;河北凯意认缴出资8,100万元,持股比例为45%。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投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索通凯意炭材料有限公司,由索通凯意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年产30万吨煅烧焦及余热蒸汽利用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
■
2.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一)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索通新动能拟与河北凯意共同向索通凯意增资,由索通凯意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年产30万吨煅烧焦及余热蒸汽利用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双方具体出资情况详见“一、对外投资概述”之“(一)本次交易概况”之“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出资、标的公司自筹资金等。
(二)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当前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三)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1.保障公司预焙阳极项目所需的煅烧焦原料供应,实现原料自给配套
公司预焙阳极生产装置需要连续、稳定、指标均衡的煅烧焦原料。项目建成后,30万吨煅烧焦可供应公司其他预焙阳极项目,摆脱对外购货源的依赖,稳定原料指标,实现原料自给配套,支撑公司预焙阳极项目长期平稳运行。
2.项目靠近港口,具有地理位置优势
项目位于河北省黄骅市南大港管理区东兴工业园区,毗邻秦滨高速,距离黄骅港约50km,具备显著的地理位置优势,进出口物流便利,运费较低,能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3.项目蒸汽资源可供应园区工业企业,推动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升级
石油焦高温煅烧工序会产生大量高温烟气,蕴含丰富的可回收余热,无需额外消耗煤炭、天然气、电力等常规能源。项目对煅烧高温烟气余热进行集中收集、换热利用,将废弃热能转化为稳定、可持续的工业蒸汽,可广泛对外供给园区工业企业生产使用,助力园区完成节能降碳考核指标,提升园区绿色发展核心竞争力。
(四)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河北凯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32580950028J
3.法定代表人:孙明春
4.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东兴工业园区
7.成立时间:2011-08-10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焦;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
刘全利,认缴出资额119,904万元,持股比例99.92%。
刘凯奇,认缴出资额96万元,持股比例0.08%。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1.与公司的关系:河北凯意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河北凯意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1.甲方:北京索通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
2.乙方:河北凯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丙方:河北索通凯意炭材料有限公司
(二)增资方案
1.甲乙双方同意本次增资前,索通凯意的价值为100万元,甲乙双方共同对索通凯意增资17,900万元,其中:甲方以货币增资9,800万元,乙方以货币及土地使用权增资8,100万元;增资款将全部计入索通凯意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索通凯意注册资本变更为18,000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9,900万元,持股比例为55%;乙方认缴出资8,100万元,持股比例为45%。
乙方用于增资的土地使用权应当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合理的评估值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与乙方认缴出资8,100万元的差额,由乙方以货币形式出资;乙方应当向合资公司交付土地使用权,并在出资时间截止日前完成土地使用权产权的交付及变更登记等事宜。乙方承诺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作价不超过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及相关土地平整的费用。
2.本次增资后,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表所列示:
单位:万元
■
3.出资时间:
(1)第一期出资:索通凯意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完成首期出资900万元,用于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其中甲方货币出资450万元,乙方货币出资450万元。
(2)第二期出资:第二期出资金额6,000.00万元,双方同步按照认缴出资额比例完成本期出资。甲乙双方同意自本项目完成能评环评安评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二期出资款。若双方就后续土地使用权的过户变更存在分歧,双方应友好协商,且有权暂缓第二期出资及后续出资。
(3)剩余出资:剩余出资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甲乙双方同步同比例完成实缴出资。若截至2027年12月31日,双方仍未完成全部出资义务,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最后出资时间。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享有如下权利:
(1)认缴索通凯意的出资;
(2)决定本项目筹建期间的重大筹建事项;
(3)当一方违约对守约方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从违约方获得补偿或赔偿;
(4)本次增资完成后,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增资协议约定,享有其应当享有的权利。
2.甲乙双方承担下列义务:
(1)一方未按约定的期限、数额履行出资义务时,对守约方进行补偿或赔偿;
(2)本次增资过程中,一方由于其自身原因致使索通凯意或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对利益受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本次增资完成后,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增资协议约定,承担其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索通凯意,协调各级政府机关办理完成合作项目建设的各项前期手续。
(四)股东会
合资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本增资协议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五)股权转让及增资
1.项目建成投产前,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合资公司股权。
2.项目建成投产后,合资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未经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合资公司股东不得将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与合资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受让方。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5.股东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之间的股权转让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6.合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六)董事会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3名,乙方委派2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担任。仅在合资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董事,不在合资公司领取薪酬。
(七)监事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1名职工监事,由职工选举产生;合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八)管理层及相关人员
合资公司设经理1名,由甲方提名;设置1至3名副经理,其中,乙方提名1名副经理,剩余副经理由甲方提名;设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1名,由甲方提名;设财务经理1名,由乙方提名。
(九)产能消化、蒸汽消纳、原料采购及融资支持
1.产能消化条款: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合作项目建成后,在同等市场条件下,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合资公司所生产煅后焦优先供应给甲方控股的山西省阳泉市20万吨预焙阳极项目(具体实施主体为山西索通华阳炭材料有限公司)和其他甲方控股项目。
2.项目所生产蒸汽条款:合资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蒸汽由乙方消纳,具体条款另行约定。
3.项目所需石油焦条款:鉴于乙方拥有石油焦产能,在同等市场条件下,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合资公司优先从乙方采购石油焦。
4.融资支持条款:合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各方股东应依据其内部授权程序(含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按其持股比例落实担保义务。任一股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足额担保或其担保方案未被金融机构接纳的,该股东应当执行以下方案后,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1)未承担担保义务一方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上同意其他股东为合资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合资公司须就该笔担保向担保方(含其指定子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额度须覆盖担保方承担的担保责任本金及利息。该反担保事项须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程序。担保方可以选择接受反担保或者选择合资公司为担保方或者担保方指定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或连带责任保证);
(2)若银行向担保方收取担保费,未承担担保义务一方应向担保方支付担保费,担保费率按同期银行出具的融资性保函平均费率执行。计算公式如下:担保费=融资金额×融资期限(年)×担保费率×未承担担保义务一方的持股比例。
(十)利润分配
1.合资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合资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合资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应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利润分配金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的30%,但融资协议或其他经全部股东批准的协议中对利润分配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4.各股东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合资公司股东会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后,合资公司须在股东会决议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利分配。
(十一)合资公司终止、解散与清算
1.合资公司成立后,如发生下列情形应终止合资公司经营:
(1)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合作项目被依法撤销;
(3)出现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终止合资公司的情形。
2.合资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按实缴出资金额计算)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资协议任何一方的下列行为均构成本合资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未履行本增资协议项下的一项或多项义务或承诺;
(2)其在本增资协议项下的声明、承诺、陈述与保证不真实、不准确、存在误导或未被遵守;
(3)违反本增资协议项下的其他约定,可能损害其他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2.违约事件发生后,违约方应于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或采取补救措施的书面通知后,在通知载明的期限内立即纠正违约行为或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使守约方免受损失。
3.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增资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现多方违约,则根据各方实际过错情况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出资通知记载的出资日期及金额,向合资公司缴付出资。任何一方未按照出资通知的约定向合资公司足额缴付出资的,合资公司有权要求违约方就逾期未足额实缴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出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起始日为出资通知记载的出资日期,违约金计算终止日为足额履行之日的前一日);未足额缴纳超过六十日的,视为放弃未足额出资部分的出资权利,违约方应无条件配合与守约方及合资公司签署调整出资金额、股权比例、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需调整事项的补充协议、并配合合资公司完成相应的实缴出资部分的工商变更登记。
5.守约方有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发生的实际费用,并包括守约方为减少损失而采取措施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及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和执行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等。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煅烧焦产能,补齐公司预焙阳极产业链,增强公司在预焙阳极市场的影响力。
(二)本项目产出的绿色工业蒸汽可以供河北凯意及园区内其他工业企业使用,有利于盘活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热能资源,提升项目整体资源利用率与投资回报率。
(三)本次对外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实施尚需办理项目建设前置审批手续,可能存在审批情况不及预期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出资、银行融资等,若后续投资资金未按时到位,项目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推进的风险。本项目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部分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三)本项目受未来原材料供应能力、价格波动、下游需求未及预期、融资环境及经济形势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本次增资需向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是否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强化对外投资及管理运营的全过程监督与管控,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40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存在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85.56万元,其中: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10.33万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732.90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42.33万元,主要系外部往来款增加,坏账准备增加。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93.38万元,主要系期末部分长库龄及高成本产品计提存货减值所致。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402.95万元,主要系预焙阳极生产线焙烧炉升级改造计提减值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因上述事项拟计提减值准备共计9,681.89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利润总额9,681.89万元。
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流动性充足,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41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通发展”)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赟莘先生,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4年开始为索通发展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冷却期结束后重新为索通发展提供审计服务,是索通发展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累计承担索通发展审计业务未满五年。近三年先后为渤海汽车、久正工学等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璞先生,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索通发展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先后为璞泰来、索通发展等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林闻俊先生,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索通发展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先后为索通发展、温州康宁医院、科德教育等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参照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和市场公允价格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价,认为立信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立信在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42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的主要产品预焙阳极的客户遍及全球主要的大型原铝生产企业,出口量长期保持第一。2025年度公司预焙阳极出口量约为100万吨,销售额达8亿美元。
为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结合日常经营需要,拟适度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3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对手均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导致汇率大幅波动,若汇率走势与公司建仓逻辑发生较大偏离,可能导致衍生品端出现账面亏损,套期保值业务本质上锁定风险,而非追求市场单边有利波动形成的超额收益。
2.信用风险:交易对手银行出现违约、倒闭或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及时完成交易或调整头寸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因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交易系统、通讯系统发生异常,导致交易指令延迟或风险控制失效。
5.法律及政策风险:外汇市场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法律及合规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为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产生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基本原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基于真实基础交易,严禁脱离实体业务需求的投机交易。
2.公司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风险管理、信息保密、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3.公司将严格控制交易规模,保证金、权利金和最高合约价值均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
4.公司将加强对外汇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或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5.公司将按照《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登记、跟踪管理,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专项审计,核查业务合规性、流程执行情况及风险管控有效性。
6.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实力雄厚的大型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依据实际业务的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
■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44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7日
至2026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此外,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一键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材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9月4日9:00-11:30,14:00-17:30。
(三)登记地址
现场登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邮箱登记:sunstone@sun-stone.com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山东省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0534-2148011
3、邮箱:sunstone@sun-stone.com
4、联系人:刘素宁
5、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