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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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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56 公司简称:泰禾智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8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7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3月26日。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等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从而影响收益。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6年3月27日至2027年3月2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未超过25,00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为提高资金收益率,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方案的议案》,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种类由“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调整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将投资期限由“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6年3月27日至2027年3月26日)”调整为“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3月26日”。调整后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投资种类

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

(五)授权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3月26日。

(六)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等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从而影响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9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石江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石江涛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石江涛先生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石江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石江涛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要求完成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江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持有公司股份4,656,900股。本次离任后,石江涛先生及其配偶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开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石江涛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石江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5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1日以通讯加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许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6年半年度报告》《泰禾智能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方案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收益率,公司拟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种类由“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调整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将投资期限由“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6年3月27日至2027年3月26日)”调整为“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3月26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建立完善有序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强化风险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6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1.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55.80万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751.2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5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32.975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5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08.6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449.3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6年1-6月,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95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31,210.76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66.9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7,177.0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投资收益6,257.57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80.07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已审议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但尚未转出的金额5,001.16万元。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6年1-6月,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232.16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17,250.79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996.3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投资收益1,560.24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49.93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尚未使用金额18,972.2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3月16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已注销,更名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6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合肥分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变更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2022年6月17日,公司和国泰海通分别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中国银行合肥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不包含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5,000.00万元。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3月1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合肥分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卓海智能”)、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国泰海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6年2月11日,因募投项目变更及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子公司安徽阳光优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优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国泰海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子公司阳光优储、孙公司马鞍山慧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阳升新能源有限公司/庐江优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国泰海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阳光优储、孙公司合肥慧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桐城慧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大硅谷支行、国泰海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2026年4月28日,公司与子公司阳光优储、孙公司亳州市优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大硅谷支行、国泰海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不包含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16,2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8,461.5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166.98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093号)。公司保荐机构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996.35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2136号)。公司保荐机构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2026年1-6月,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后,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将原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账户中存放的5,187.02万元、原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账户中存放的4,793.50万元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募集资金252.9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净收入)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原定计划,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448.37万元后的剩余金额595.8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结项,考虑到上述募投项目尾款结算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03.8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优化资源配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评估,该项目可行性已发生变化,同意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1,294.27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及销户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1及附表2-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表1-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1)为更有利于公司集中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布局,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距离公司总部更近的地块。由于该地块于2018年7月20日竞得,土地平整、规划等工作需要时间,对建设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3月。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将剩余金额9,980.52万元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和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为了保持公司技术、工艺的先进性以及本着高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经审慎研究,在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力度的基础上,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3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设面积为13,200m2的研发中心,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研发设备和软件,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和研发水平。截至2021年4月15日止,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22.69万元,主要是购买研发设备及材料等支出,尚未开始研发中心的建设,其主要原因为:一方面,综合办公楼及厂房占用了绝大部分建设用地,剩余建设用地空间受限,不再适合建设研发楼;另一方面,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及降低研发成本等原因,慎重推进研发楼的建设,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对原有办公楼及车间进行改造等方式解决研发人员办公场所紧缺的问题。公司于2020年竞得464.19亩新建设用地,根据公司未来业务规划,该建设用地主要用于研发、制造高端智能装备产品,故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后,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从“安徽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玉兰大道”变更至新建设用地地址“安徽省肥西县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蓬莱路交口东南侧”,同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3月。该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近年受经济大环境及市场需求放缓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项目所涉及的建设施工、研发设备和软件采购等受到一定程度滞后影响,同时出于降低研发成本等方面的考虑,项目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暂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3月。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近两年受经济大环境及市场需求放缓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项目所涉及的建设施工、研发设备和软件采购等受到一定程度滞后影响,同时出于降低非技术研发成本等方面的考虑,预计该募投项目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效能,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3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3)“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在国内建设9个营销、服务及展示中心,以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1年3月。2020年,受经济大环境及市场需求放缓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放缓了对营销网络布局、市场推广的进程,从而导致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因此,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2年3月。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金额252.92万元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4)“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筑面积42,375m2的厂房,购置加工设备、试验检验设备及相关软件硬件,并配建相关公用辅助工程以及场区道路、绿化等总图运输工程。

“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目前尚处于产品研发样机测试和客户拓展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效应。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体量、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动态变化,持续地适时地推动该项目的研发优化、市场开拓。此外,近年受客观环境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该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设备采购、物流运输等受到一定程度滞后影响,导致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放缓且晚于预期。为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3月。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鉴于“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原定计划,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448.37万元后的剩余金额595.8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5)鉴于“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结项,考虑到上述募投项目尾款结算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03.8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注2:(1)“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结项,其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应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合计,系因转入“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金额中含有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所致。

(3)“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均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1-2(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根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计划募集资金35,058.00万元,其中30,058.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含增值税)645.13万元,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412.87万元少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2-2(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