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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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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202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6-05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存在票据纠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下达的《关于财产保全相关权利告知函》【(2026)赣0103执保1309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向法院申请冻结公司参股公司部分股权、部分股权所衍生的股权的股息、红利等收益,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情况

注: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7.2%所衍生的股权的股息、红利等收益实际冻结金额以届时产生的股息、红利数额为准。

二、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原因

本次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系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与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根据(2026)赣0103执保1309号民事裁定书进行的财产保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暂未受到上述股权冻结事项的影响,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重要参股公司,若上述参股公司股权被处置,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解决上述股权被冻结事宜,以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6-05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6,781,5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子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71,150,67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1.99%,占公司总股本的15.78%。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9,708,100股股票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

● 本次被拍卖的标的后续是否再次被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拍卖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如后续上述股份再次被司法拍卖,受让方取得拍卖股份后,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股票减持,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济南铁路运输法院于2026年8月20日10时至2026年8月21日10时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电子集团持有的公司9,708,1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其持股11.19%,占公司总股本的2.15%。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信息获悉,电子集团持有的公司9,708,100股股票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流拍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被拍卖的标的后续是否再次被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拍卖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如后续上述股份再次被司法拍卖,受让方取得拍卖股份后,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股票减持,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4、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