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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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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07 公司简称:格灵深瞳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5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3,348,3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9%。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31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中关村科学城·东升科技园10号楼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8日

至2026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登载《格灵深瞳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中关村科学城·东升科技园10号楼8层。

(二)登记时间:2026年9月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需根据上述第1、2条的规定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等相关登记资料,注明“股东会”字样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登记资料须于2026年9月4日18:00前送达登记地点,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登记资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中关村科学城·东升科技园10号楼8层

联系人:刘玉萍

联系邮箱:ir@deepglint.com

联系电话:010-62950512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名,注册会计师1,084名,注册会计师中有53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5年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7家,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灵深瞳”或“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达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山河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亨达公司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公司案件正在执行中。

5、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3次。5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3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团队的核心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合伙人为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具体如下: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颖平,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格灵深瞳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家公司。本项目中拟担任总负责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俊霞,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格灵深瞳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本项目中拟担任负责经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格灵深瞳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含 IPO)共计15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朱颖平、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俊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51.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0万元),较上年度持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对本年度审计费用进行调整,最终2026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以公司与审计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其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满足了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要求。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其可以满足公司审计业务要求,故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号)核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灵深瞳”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5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622.31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5,613.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09.0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50Z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注:此次募集资金净额167,009.0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67,009.02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为研发类项目,主要承担技术研究,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以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能力,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6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民生银行”指的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指的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指的是“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金证券”指的是“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指的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格灵深瞳”指的是“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发展”指的是“格灵深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7日和2022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0,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和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0,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0日和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实际使用47,200.00万元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或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公司于2026年5月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使用或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对应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北京格灵深瞳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格灵”)、江苏格灵深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格灵”)及深圳格灵深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格灵”)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同时增加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北京格灵于2026年6月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833.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2.35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71.0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2,788.2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除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外,在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内另外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总计1,274.98万元。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274.9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将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