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5版)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普通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普通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12,000股,发行价格为50.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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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产品的类型
公司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应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最近12个月内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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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数据为2025年8月3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数据。
2、上表中普通大额存单、单位通知存款的“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的累计金额;单位协定存款,该部分资金系活期性质,随用随取,“实际投入金额”为最近12个月协定存款单日最高余额、“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为最近12个月协定存款期末余额,“实际收回本金”为“实际投入金额”与“尚未收回本金金额”的差额。
3、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按照期间单日最高余额计算。
4、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合并口径归母数据。
5、上表中“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6、上表中“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为截至2026年7月31日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使用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现金管理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现金管理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运作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赛科希德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中金公司对赛科希德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1.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47.4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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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462、1105018837000000246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50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024年7月9日,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中金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营业部”)签署《客户开户合约》,在中金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营业部开设专户(账号:800100027784)用于办理股票回购相关事宜。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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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实际开户网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下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生命园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20年11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9,803,976.2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619号《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803,976.24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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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置换的其他情况
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207.78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进行追认。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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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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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全部为银行存款类产品。
2、建设银行北京生命园支行、民生银行昌平支行未到期的通知存款和大额存单利息金额为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预计可获得的利息金额,其他利息金额均已实际收到。
3、民生银行昌平支行活期协定存款1,477.69万元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账户存款余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6,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经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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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增加“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由8,030.86万元变更为32,090.08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由6,938.46万元变更为14,290.05万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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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议案》,同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7,258.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截至2025年6月17日,公司已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332.9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节余募集资金5,172.65万元,利息及理财收益2,160.34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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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同意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4年6月21日,公司董事长吴仕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34.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截至2025年6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72,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467%,购买的最高价为29.00元/股,最低价为19.9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110.0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议案》,同意新增母公司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暂时将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进行出租。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自查,2024年度,公司存在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情况进行追认。该事项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材料均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仕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自查,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情况;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及时、公平,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成《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内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普通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内容: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普通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就《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投资者关于改进行动方案的意见建议以及进一步改进措施等进行评估,编制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子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提高整体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益,公司通过审慎考虑,拟注销控股子公司赛科希德(江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成立清算组办理后续的清算、注销等相关事宜。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完成后,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国、王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内容:为了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国、王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内容: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变更、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国、王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董事会提请拟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9号》及《准则解释第20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及《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普通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普通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现金管理方式
1、现金管理产品的类型
公司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应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现金管理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现金管理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运作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结合现金管理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