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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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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83 公司简称:晶华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9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晶华新材”)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4,062,9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0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6,222,997.1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2,264,335.4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3,958,661.65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93号),经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2023年7月18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8,350,195.56元(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427,872,801.54元,汇入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永丰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50131000945297528)。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6,586,899.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9,702,186.40元,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36,884,712.60元,募集资金剩余金额77,332.77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2、其他-未退回的供应商误操作打款系供应商于2026年1月将其他货款打错至募集资金账户,2026年8月17日公司已将该笔款从募集资金账户退回至供应商银行账户,由其重新打款至公司普通账户。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9号),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7,199,77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6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390,093.9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152,79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237,302.60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5)00023号),经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2,237,302.6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2,237,302.60元,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0.00元,募集资金剩余金额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8月7日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安徽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

2025年6月,公司因发行需要,聘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负责公司2024年度简易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东方证券将承接原光大证券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 2025年6月初,公司、东方证券与存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剩余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6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5年6月4日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6月11日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四川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

截至2026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8月5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2026年6月30日销户前余额70,295.37元一次性转出,补充为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6,8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7,139.71 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变更为“年产8,6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表1:

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利息收入。

注2:“调整后投资金额”是将募集资金总额 43,622.30万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26.43万元后,根据募集资金净额42,395.87万元对各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后的投资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原因系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了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的差额,故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

注5: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6,8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为“年产8,6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

注6:该项目于2024年6月结项,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系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3: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是将募集资金总额 22,739.01万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15.28万元的净额。

注5: 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系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5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 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9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026 年 6 月 4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20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6 月 4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自 2026 年 6 月 4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8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6年8月10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晶华新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晶华新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晶华新材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6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这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000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晶华新材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同意,关联董事白秋美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白秋美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鉴于1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注销上述这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0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并办理相关手续。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白秋美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2、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华新材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79)。

4、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11 月 28 日,根据《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进行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亦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6、2025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亦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7、2025年7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亦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8、2025年9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查同意。

9、2025年9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同意。

11、2026年4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同意。

12、2026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13、2026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同意。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

“1、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劳务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这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000 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 股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在发生回购情形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或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晶华新材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回购价格调整后,公司本次应向激励对象支付的回购价款为60,750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具体如下: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以上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

四、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保持勤勉尽职,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这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000份予以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0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

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披露《晶华新材关于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明确七大方面行动举措,推动公司经营质量、治理水平、投资价值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对 2026 年半年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持续深耕主营业务,全面提升经营质量

2026 年上半年,外部宏观环境复杂多变,公司锚定 “创新驱动、高端突破、全域协同、绿色智造”核心发展战略,紧扣年度经营目标统筹布局,稳步落地各项经营管理举措。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1.14 亿元,同比增长 17.71%。整体经营运行稳中有进,为完成全年经营目标筑牢发展根基。

各业务板块持续优化产品与客户结构:工业事业部稳固家装基本盘,大交通、医疗等赛道稳步增长,导入比亚迪、海尔等头部客户;电子事业部营收同比增长 28%,新能源汽车成为增长引擎,车用、电池配套电子级胶粘材料放量,加快高端材料国产替代;光学事业部完善 OCA、光学膜产品矩阵,切入消费电子、车载光学赛道;柔性触觉传感事业部机器人触觉、数采设备双业务落地,人形机器人、车载、触觉传感器取得定点及量产突破,服务二十余家头部企业。

四川、江苏、安徽、浙江多基地智能制造协同布局,产能有序释放,落实精益生产、材料自研替代等降本举措,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增强。市场端坚持国内深耕高端、海外同步拓展,纵向一体化产业链优势持续发挥;推进展会营销、标准制定、品牌升级及产学研协同,将品牌势能转化为业务增量。同时深化全流程精益管控,压降各项质量不良指标,数字化提升运营精细化水平,主业经营质量持续改善。

二、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构建产品迭代、进口替代、前沿储备三级梯度研发,实行内部迭代+外部产学研协同双轨创新模式,配套中试产线,攻坚关键技术,赋能新质生产力培育。

各板块技术攻关成效显著:工业事业部突破特种材料工艺,完成跨基地工艺标准化;电子事业部胶水配方自主可控,车用丙烯酸泡棉胶带打破海外垄断,实现新能源材料国产替代;光学事业部搭建“3X”研发体系,新增多项发明专利,折叠屏、OLED光学产品完成头部客户验证;柔性触觉传感事业部攻坚三维力感知等底层技术,上半年完成十余项传感相关专利申报,多款传感产品按 “验证-小批-量产”路径落地,巩固赛道先发优势。

积极主导参与国家及团体标准编制,推进机器人触觉、显示 OCA 等国标/团标落地,以标准引领行业发展。联动海内外科研院所开展前沿技术联合研发,布局新材料、智能传感方向。完善人才梯队与激励机制,夯实创新人才保障。后续将持续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转化,释放新业务成长动能,巩固核心竞争壁垒。

三、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以健全法人治理、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决策效能为目标,全面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严格践行“诚信经营”的核心经营理念,坚守合规底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6 年公司紧跟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的监管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要求,牵头开展公司制度全面梳理与修订工作,重点完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多项核心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体系,为公司高效、稳健、规范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制度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董事会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股东会 3 次,审议通过 42 项议案。公司内控体系运行有效,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管理层职责明确,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未来,公司将持续迭代优化现代企业治理体系,牢牢守住规范运作底线,持续夯实制度建设基础。进一步健全内控组织架构,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与流程机制,着力提升内控体系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以及落地执行成效,强化风险识别、评估与全流程管控,充分释放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监督制衡作用,构建权责清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治理运行格局,切实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关键主体管理,提升规范治理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持续强化合规意识与责任担当,引导“关键少数”带头恪守“诚信经营”理念,践行公司核心经营价值观。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切实承担董高履职保障与合规宣教职能,围绕沪市监管系列培训素材组织开展常态化持续督导工作,推送学习材料涵盖上市公司短线交易、内幕交易警示教育、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监管提醒、上市公司违规典型案例、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等多期监管学习文件;组织独立董事完成《2026 年第 3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课程学习,夯实独立董事履职专业能力。常态化开展内幕信息管理、短线交易规则提示,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恪守忠实勤勉义务,严守监管红线,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稳定、可持续、中长期导向的股东回报理念,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核心,致力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成果,深度践行“共赢发展”的经营理念,让投资者切实感受到公司发展的红利。

2026年上半年,公司结合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及行业发展阶段,合理确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7月7日实施完成,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932,165.70元(含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盈利水平,将经营成果稳定转化为股东回报。进一步增强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完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保障分红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与可预期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引导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理念,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构建公司与股东良性共赢生态,践行“共赢发展”的经营初心。

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可读性,优化披露内容结构,突出经营亮点、技术进展、治理成效与投资者回报安排,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践行“诚信经营、共赢发展”的经营理念。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互动平台、实地调研、反向路演等多种形式,畅通与各类投资者沟通渠道,主动传递公司价值,倾听投资者意见建议,提升投资者沟通效率与体验,搭建公司与投资者共赢的沟通桥梁。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披露公告及文件81份,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1场,累计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问询14条。公司将继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一方面,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提升信息的易读性与有效性;另一方面,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工作;继续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通过公开信息披露、接待现场和线上调研、E互动平台问答、邮件与电话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情况,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不断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七、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扎实推进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方案基于当前经营状况、行业趋势及宏观环境制定,未来可能因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技术变革、资本运作政策调整等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方案中涉及的未来规划、发展战略、资本运作相关安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2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注销这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0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晶华新材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1,418,503股减少至291,403,503股(注:本次变动前总股本数为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5,000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可采取现场、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237弄8号楼1702室

2、申报时间:2026年8月22日-2026年10月5日,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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