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18 公司简称:中泰证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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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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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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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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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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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3.43%),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注2: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2.55%),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注3:首次重定价周期为发行后第3个计息年度,然后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首次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计息年度,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3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6.0%),自第3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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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6-04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以现场、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8月20日发出补充通知和相关材料。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吕祥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授权董事孙海昕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以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洪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3.在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期限顺延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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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40元/股(含)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或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时,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
2.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如有需要,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9.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次置换金额为83,737,334.81元,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上半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考核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修订相关的监管备案等手续,并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修订内容进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主要股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冉宏国先生、股东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朱传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公司股东会选举。
冉宏国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董事任职条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冉宏国先生在公司主要股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冉宏国先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且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之日起任职,同时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冉宏国先生就任后,綦好东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朱传章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董事任职条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朱传章先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职,同时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冉宏国先生、朱传章先生简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
冉宏国先生简历
冉宏国,男,汉族,197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曾任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料部财务科会计,财务部会计科副科长、科长,财务部副部长、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成本科会计、结算中心副主任;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科科长、副处长;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副经理;山钢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部长等职务。现任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山钢绿色电力能源发展(山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山钢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传章先生简历
朱传章,男,汉族,1981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北宿煤矿财务科会计,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工、副部长,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业务高级主管、主任会计师,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资本运营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兼任山东能源集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融裕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能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兖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兖矿(山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6-04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证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5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96,677,74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994.8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9,388,015.69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1月18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51Z0011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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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置换原因
公司存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的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确有困难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征收机关要求,员工社会保险及各项税费的缴纳均需通过指定银行托收方式支付。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综上,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置换金额
2026年4月-6月,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信息技术及合规风控投入款项83,737,334.81元,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次置换金额为83,737,334.81元,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中泰证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等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中泰证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6-04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59号)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泰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96,677,740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994.80元,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76,603,773.59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923,396,221.21元于2025年11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9,388,015.6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51Z0011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25,615,834.47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1,224,275,688.75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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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事项所指金额为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064,809.2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进行明确规定。
2025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投”)已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12月,公司及中泰创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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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14,941,244.61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513,997,848.38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943,396.23元(不含增值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51Z0058号)。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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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次置换金额为138,953,939.24元,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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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6-04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1亿元(含)-2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4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项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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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3.在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期限顺延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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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40元/股(含)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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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021.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99.98亿元。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分别占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07%、0.40%。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下限和上限分别为11,904,762股至23,809,523股计算,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5%至0.30%,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的,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洪先生《关于提议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或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时,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
2.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如有需要,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9.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4503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9日
至2026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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