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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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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63 公司简称:派能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派能科技”)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0元,共计募集资金2,167,827,2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133,246,170.5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34,581,029.44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0,612,496.2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13,968,533.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7号)。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60,18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9.25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865.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20,283,018.3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79,716,846.6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682,747.1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77,034,099.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0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黄石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江苏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募投项目存在变更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并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授权,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5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9个募集资金专户、7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附表2和附表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锂离子电池及系统生产基地项目、2GWh锂电池高效储能生产项目系新增产能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如下: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如下: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279.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30%,补充流动资金后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2026年半年度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7,82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58,666.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33.18元。本次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60,1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6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65,765.4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7,034,099.52元。本次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表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023年3月募投项目已结项,截至2026年06月30日,尚有部分待支付工程设备尾款。

[注2]2023年6月募投项目已结项,截至2026年06月30日,尚有部分待支付工程设备尾款。

[注3]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净收入。

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系因市场需求变动,效益未完全释放。

[注2]截至2026年6月30日,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尚处于建设中。

[注3]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净收入。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6年上半年,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38,129,624.32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人民币28,317,326.87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损失;按预期信用为基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人民币9,812,297.45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38,129,624.32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人民币38,129,624.32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计提方式、计提比例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上述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20号准则》”),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上述内容自《20号准则》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20号准则》施行日新增的《20号准则》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20号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