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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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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011 公司简称:杭州热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5,000.00元(含税)。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33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151,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2,265,9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05,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04,060,900.0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已使用募集资金69,842,575.65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4,056,815.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70,156,391.2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募投项目“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节余募集资金8,401,607.03元从专户转出后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931,940.64元。具体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3日随账户注销已终止);于2023年4月25日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9月30日随账户注销已终止);于2025年10月30日,与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滨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支行在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6年7月27日随账户注销已终止),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小池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支行的下属分支机构。

[注2]截至2026年7月27日,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7月27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告2026-02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银行方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银行方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湖北滨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支行签订单位协定存款于2026年4月16日到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小池支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于2026年4月14日赎回。截至2026年6月30日,不存在现金管理产品。

说明:1.上述单位协定存款购买金额为办理时募集资金专户存款金额。

2.上述2笔结构性存款因购买时间短、金额较小,尚未形成收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已实施完毕并完成整体验收,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同时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25-069号公告)。

截至2026年1月13日,公司已将结项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840.16万元从专户转出至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2026-003号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并于2022年12月28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

(二)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中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706.96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到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公司将向湖北滨江以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用于新项目的建设。(详见2025-041号公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以上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表1:

附表2:

[注1]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使用规模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2]2026年1-6月实现收益185.94万元(税前利润),本年度实现收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如下:(1)下游客户需求影响。该项目下游客户产能增长及相应的热负荷增长不及预期,导致掺烧固废的边际收益未充分显现;(2)燃料价格波动影响。与可研报告预测数据比较,煤炭价格有所下降,固废价格上涨,综合能源成本的变化降低了固废替煤成本下降带来的收益。但总体而言,该技改项目改善了主设备性能,提升了安全生产及环保治理水平;因技改项目实施,带来启停炉次数减少、运营指标提升、脱硝氨水耗用减少、总厂用电节省等改善,同时带来减碳收益、固废补贴,亦产生一定的经济收益。

[注3]同附表1注4内容。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32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0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李炳先生、钱雪慧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李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34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0,739,510.49元(公司半年报数据未经审计,下同),202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660,980.57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5,000.00元(含税)。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核通过本事项。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一)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作为地方国有上市公司,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兼顾公司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的同时,对利润分配做出合理安排,提高分红频次,回报广大投资者。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诉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37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2025年12月2日,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热电”)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0万元参与设立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杭州国岭绿色低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杭州国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舜投资”),普通合伙人为杭州国佑慧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佑慧通”,其亦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岭上之光科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光科创”),有限合伙人为杭州热电、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国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杭州市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投发”)、杭州资向未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鉴于岭光科创、新能源投发均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或直接控股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进而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062号公告)

2025年12月25日,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2026年1月,合伙企业首期实缴出资总额20,160万元,普通合伙人分别全额实缴出资100万元,有限合伙首期实缴出资其各自认缴出资总额的20%,即19,960万元,其中公司完成实缴出资4,000万元。

2026年6月,根据合伙企业在基金备案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原普通合伙人国佑慧通变更为国舜投资,国舜投资受让国佑慧通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普通合伙人份额并承接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职责。2026年6月8日,公司与合伙企业其他合作方签署了《经修订和重述的杭州国岭绿色低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2026-021号公告)。合伙企业已经完成变更事项的工商登记。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国舜投资的通知,上述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基金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使投资基金面临收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相关情况,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35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具体以签署协议为准

4.保险费用总额:每个保险年度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具体以签署协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36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9日

至2026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均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其中议案1已经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2因全体董事会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及时间:会议当天13:30-14:00在董事会办公室接受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

联系人:吴玲红

电话:0571一88190017

邮箱:hzrdjt@hzrdjt.com

邮政编码:310051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