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6-071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养老金融+医药服务”等方面开展创新合作。
●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签署相关业务合同。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而定。
●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协议为框架性文件,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本协议的履行可能面临政策及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后续具体合作项目实施内容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6年8月21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通”或“公司”)与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养老保险”)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响应国家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决策部署,九州通与国民养老保险结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发挥各自在医药健康与养老金融领域的专业优势,通过全方位资源整合与创新协同,共同打造医药服务与金融业跨界联动的标杆示范,为我国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双方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医药及养老领域共同探索品牌协同、产品服务创新、客户服务体系完善、员工福利赋能、数字化能力共建及资产投资等领域的合作。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楼9层903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7LE7UA7T
法定代表人:黄涛
注册资本:1,137,755.10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国新资本有限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拟选举黄涛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黄涛先生在国民养老保险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国民养老保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文件,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对于本协议所涉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积极响应国家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决策部署,甲乙双方立足各自在医药健康与养老金融领域的专业优势,秉承“优势互补、价值共享”的合作思路,致力于通过全方位资源整合与创新协同,携手做好“五篇大文章”,共同打造金融业与医药零售业跨界联动的标杆示范,为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合作内容
1、双方自愿选择对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坚持普惠为民、平等开放、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致力于优化产品供给和服务体系,共同探索打造便民利民、普惠融合的“养老金融+医药服务”新业态和新范式。
2、本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均须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另行协商签署业务合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具体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
3、 双方以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探索品牌协同、产品服务创新、客户服务体系完善、员工福利赋能、数字化能力共建及资产投资等领域的合作。同时,双方积极顺应政策指引方向,不断拓展合作空间、深化行业融合。具体合作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保密条款
双方及其所属公司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客户资料、商业计划、涉密经营数据等,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有关对方的非公开业务经营资料和信息,但可以通过公开渠道获得或已经对外发布的经营信息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该保密条款持续有效,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四)其他事宜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本协议中某一条款发生争议不影响本协议项下其他条款的执行。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变更协议应以书面形式,且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当制定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或因出现不可抗力,使协议无法履行时,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如需终止协议,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同意后,即可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有效期三年,任何一方在本合作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未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协议自动延期三年。
4、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公允性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签署相关业务合同。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旨在通过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双方深化合作,充分利用九州通高效的医药供应链能力、覆盖全国的医药分销与零售网络以及丰富的医药行业数据沉淀等优势,以及国民养老保险在养老金融领域的专业优势,探索打造便民利民、普惠融合的“养老金融+医药服务”新业态和新范式,有利于将公司的医药销售网络服务于更需要的养老群体,更好地推动公司“新产品、新零售、新医疗、新服务”战略落地,对公司战略规划实现、未来长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而定。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签署相关业务合同。本协议的履行可能面临政策及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后续具体合作项目实施内容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 报备文件:《战略合作协议》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6-070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兴西街5号九州通总部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推举,会议由副董事长刘兆年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列席13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2026年度下属企业申请银行等机构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2026年度下属企业办理银行等机构综合授信及其他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开展民生银行无追保理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4涉及关联股东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点金投资有限公司、刘树林、刘兆年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娇、刘恋恋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