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9月2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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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涉及),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e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涉及)自2026年9月2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
网址:http://www.gefund.com.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金鹰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3%+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7%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长期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83%,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整至17%,使其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长期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8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整至15%,使其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金鹰民族新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长期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8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整至20%,使其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长期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6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整至35%,使其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3%+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7%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长期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83%,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整至17%,使其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金鹰产业整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长期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8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整至15%,使其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金鹰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增长率*75%+中证全债指数增长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3%+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7%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长期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至83%,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调整至17%,使其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金鹰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长期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总股票资产(包括A股及港股)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8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整至15%,使其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金鹰民安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长期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提高至4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调整至60%,使其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金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长期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提高至3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5%调整至70%,使其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1、金鹰民富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6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长期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提高至3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调整至65%;同时根据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使其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2、金鹰研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国证20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国证2000指数。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至8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港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调整至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国证2000指数(指数代码399303)从A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中剔除成交额后10%、总市值排名前1000只证券后,选取市值大、流动性好的2000只证券组成,用于反映A股市场小市值风格股票的价格变动趋势。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且基准成分券覆盖率、相关系数等指标均得到优化,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3、金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长期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至3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至70%,使其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4、金鹰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ESG基准指数收益率*5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0%+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本基金为责任投资主题基金,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ESG基准指数。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总股票资产(包括A股及港股)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8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整至15%,使其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ESG基准指数(指数代码931650)依托A股大中盘核心资产构建,采用ESG评价体系筛选优质标的,行业布局全面、市场代表性突出,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5、金鹰添利中长期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信用债总财富(3-5年)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5%+中债-综合全价(3-5年)指数收益率*4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不同类型债券品种,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从“中债信用债总财富(3-5年)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3-5年)指数”,调整后对应的要素权重设置为40%;并增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作为代表可转债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对应的要素权重设置为55%;同时根据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以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风格、资产配置比例等更契合。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中债信用债总财富(3-5年)指数(指数代码CBA02731)的成分券涵盖信用债,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商业银行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发行主体是企业的、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债券,成分券待偿期为3-5年(含3年)。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债-综合全价(3-5年)指数(指数代码CBA00233)的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剩余的所有公开发行的债券,成分券待偿期为3-5年(含3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指数代码000832)的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上述两只指数覆盖的债券品种与本基金的债券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契合,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6、金鹰鑫日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95%+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基金过往实际运作以中短久期债券投资为主。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全价)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基准要素权重从80%调整为95%。同时根据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在实际投资运作方面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地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指数代码CBA00203)的样本范围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分债券主要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指数代码CBA00223)的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之外,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分券待偿期为1-3年(含1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7、金鹰稳利配置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0%+银行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收益率*3%+六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本基金在多类资产中进行资产配置,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本基金增加沪深300指数、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及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分别作为表征A股权益资产、港股权益资产及黄金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6%、1%及3%。同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调整为85%,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整为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及产品的长期定位等更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