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9月2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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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engyue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6年9月2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000
网址:www.hengyuefund.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1日
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恒越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香港1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香港100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产业地位突出、竞争优势显著的优质成长类企业,通过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对上市公司的持续成长性进行综合评估,精选成长空间广阔、具有核心竞争优势、估值与中长期成长速度匹配的公司,且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股票”)。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5%提高至90%(其中将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5%提高至80%,将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调低至10%。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恒越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主要消费行业指数收益率*30%+中证可选消费行业指数收益率*30%+中证香港1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受益于我国内需驱动主题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涉及的行业包括食品饮料、纺织服装、个人护理、家电、定制家具、医疗健康、教育、体育、休闲娱乐、金融服务、绿色消费、时尚消费、消费电子等,且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股票。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主要消费行业指数和中证可选消费行业指数调整为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同时将股票资产中的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香港100指数调整为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指数代码000942)以中证800指数中的主要消费和可选消费行业公司股票组成样本股,反映沪深A股市场中消费行业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指数代码931455)是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流动性较好、市值较大的50只消费主题相关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港股通内消费类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85%(其中将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65%,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恒越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证香港1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香港100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至85%(其中将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5%提高至65%,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调低至1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恒越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证香港1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香港100指数收益率(人民币)*2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至85%(其中将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5%提高至65%,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调低至1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恒越优势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9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0%。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恒越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香港1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香港100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85%(其中将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至75%,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恒越医疗健康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90%(其中将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提高至30%,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0%。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恒越匠心优选一年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85%(其中将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65%,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恒越智选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以科技为创新驱动力的优质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股票。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指数代码931573CNY00)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50只市值较大、研发投入较高且营收增速较好的科技龙头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港股通内科技龙头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90%(其中将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70%,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0%。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