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9月2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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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后续将一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6年9月2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网址:www.igwfmc.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附:
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调整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基于基金产品投资风格,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等的约定,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国别或地区、市场板块、货币类型等,参考基金的历史持仓,综合考虑业绩比较基准的代表性、客观性和持续性,以及基准要素的市场代表性及其是否纳入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对以下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或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等进行调整。此外,本次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准要素名称进行规范表述。
1、景顺长城景颐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 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降低为7%,并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提高到3%。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景顺长城景颐尊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较广泛指数之一。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则选取其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 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降低为7%,并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提高到3%。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景顺长城周期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较广泛指数之一。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则选取其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降低为60%,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提高到2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景顺长城景颐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较广泛指数之一。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则选取其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 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降低为7%,并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提高到3%。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港股通标的股票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科技创新主题优质上市公司。本基金将代表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恒生指数”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50只市值较大、研发投入较高且营收增速较好的科技龙头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港股通内科技龙头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主题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5%提高至75%,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降低至1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至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景顺长城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国债券总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至6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至2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仅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运用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结合市场利率走势动态调整组合久期。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调整后的新要素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增加股票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票,新增“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从定性及定量两个方面考察分析投资标的。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增加至1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降低至9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景顺长城景气进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较广泛指数之一。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则选取其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提高到1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至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景顺长城盈景保守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固定收益资产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通过基金规模、历史业绩表现等指标进行筛选,优先选长期业绩相对较好、投资风格稳定、盈利模式可持续的固定收益类基金。本基金将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由按基金合同规定只投资债券的基金组成,且排除可转债基金、定期开放式基金、ETF、LOF,采用净值规模加权,以反映所有纯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更符合本基金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策略。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境内权益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降低至8%,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商品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提高至3%。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1、景顺长城和熙稳进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固定收益资产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通过基金规模、历史业绩表现等指标进行筛选,优先选长期业绩相对较好、投资风格稳定、盈利模式可持续的固定收益类基金。本基金将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由按基金合同规定只投资债券的基金组成,且排除可转债基金、定期开放式基金、ETF、LOF,采用净值规模加权,以反映所有纯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更符合本基金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策略。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境内权益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降低至8%,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商品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提高至3%。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2、景顺长城和熙睿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更换固定收益资产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通过基金规模、历史业绩表现等指标进行筛选,优先选长期业绩相对较好、投资风格稳定、盈利模式可持续的固定收益类基金。本基金将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由按基金合同规定只投资债券的基金组成,且排除可转债基金、定期开放式基金、ETF、LOF,采用净值规模加权,以反映所有纯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更符合本基金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策略。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境内权益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降低至8%,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商品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提高至3%。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3、景顺长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A股股票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新兴产业”主题优质上市公司。本基金将代表A股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选取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具有代表性的100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主题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较广泛指数之一。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则选取其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港股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提高至1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至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4、景顺长城价值稳进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股票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重点考察股票的安全边际和投资价值,自下而上地精选具有高安全边际且具备投资价值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代表A股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本基金将代表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恒生指数”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提高至55%,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降低至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5、景顺长城专精特新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更换A股股票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专精特新”主题优质上市公司。本基金将代表A股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1000指数”调整为“中证专精特新100指数”。中证专精特新100指数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选取100只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代表性专精特新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主题更匹配。
调整后的新要素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6、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股票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新增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重点投资于处于合理价位的成长型股票以及受惠于盈利周期加速且估值便宜的品质型股票,投资于除中国内地以外的大中华地区证券市场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华企业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资产的80%。本基金将代表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摩根斯坦利金龙净总收益指数(MSCI Golden Dragon Net Total Return Index)”调整为“中证海外中国内地企业互联互通指数(人民币)”。 摩根斯坦利金龙指数包括MSCI 旗下三大市场指数:MSCI中国指数、MSCI 香港指数、与MSCI台湾指数。成分股的选择范围则来自于境内B股、H股、红筹股、P股、港股和台股。本基金可能的投资市场除香港、台湾外,还包括例如美国和新加坡等境外市场,而原基准要素并未涵盖这些市场。中证海外中国内地企业互联互通指数(人民币)选取中证港股通中国内地企业综合指数样本和中证美国上市中国内地企业指数样本作为指数样本,反映在香港和美国上市的中国内地企业证券的整体表现,具备更强的市场代表性。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债券,新增“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中债-综合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较广泛指数之一。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资产、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90%与1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7、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股票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自下而上精选具备投资价值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本基金将代表A股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降低至5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提高至3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8、景顺长城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较广泛指数之一。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则选取其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至8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提高至1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至1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9、景顺长城价值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A股股票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新增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以及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本基金将代表A股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新增“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作为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降低至55%,新增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为30%,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至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0、景顺长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较广泛指数之一。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则选取其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降低为55%,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提高到3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为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1、景顺长城融景产业机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国债券总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较广泛指数之一。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则选取其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到65%,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到2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至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2、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A股股票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国企价值”主题优质上市公司。本基金将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国有企业综合指数”和“中证国新央企综合指数”调整为“中证国有企业综合指数”。中证国有企业综合指数由中证地方国有企业综合指数和中证中央企业综合指数样本组成,能够综合反映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具备更强的市场代表性。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较广泛指数之一。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则选取其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3、景顺长城景颐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0%降低为85%,并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提高到12%,并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提高到3%。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4、景顺长城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仅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 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5%降低为80%,并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提高到10%。
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5、景顺长城景盛双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与基金的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降低为7%,并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提高到3%。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6、景顺长城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A股股票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主要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的企业,兼顾其他交易所上市企业的投资机会,重点关注企业的发展空间和成长性,优选具备良好发展趋势和成长潜力的企业。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将代表A股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1000指数”调整为“北证50成份指数”。北证50成份指数由北交所规模大、流动性好的、具有市场代表性的50只上市公司证券组成,以综合反映市场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主题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至75%,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至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7、景顺长城衡益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 中债-综合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较广泛指数之一。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则选取其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5%提高至7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至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8、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港股通标的股票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科技创新主题的优质上市公司。本基金将代表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恒生指数”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50只市值较大、研发投入较高且营收增速较好的科技龙头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港股通内科技龙头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主题等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至6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降低至3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9、景顺长城隽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更换固定收益资产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通过基金规模、历史业绩表现等指标进行筛选,优先选长期业绩相对较好、投资风格稳定、盈利模式可持续的固定收益类基金。本基金将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由按基金合同规定只投资债券的基金组成,且排除可转债基金、定期开放式基金、ETF、LOF,采用净值规模加权,以反映所有纯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更符合本基金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策略。
调整后的新要素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0、景顺长城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A股股票和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预期整体偏向于成长投资风格。本基金将代表A股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成长指数”。中证800成长指数从中证8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1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并采用成长因子得分调整后的自由流通市值加权,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基金的投资风格更匹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较广泛指数之一。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则选取其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至8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提高至1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至1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1、景顺长城量化成长演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较广泛指数之一。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则选取其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9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至10%。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2、景顺长城臻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更换流动性管理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将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更适合作为本基金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提高至20%,将流动性管理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降低至5%,权益类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3、景顺长城研究驱动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债券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较广泛指数之一。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则选取其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降低为55%,将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提高到30%,并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为1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4、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5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通过基金规模、历史业绩表现等指标进行筛选,优先选长期业绩相对较好、投资风格稳定、盈利模式可持续的固定收益类基金。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本基金将代表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由按基金合同规定只投资债券的基金组成,且排除可转债基金、定期开放式基金、ETF、LOF,采用净值规模加权,以反映所有纯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更符合本基金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策略。
调整后的新要素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匹配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