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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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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9月2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章节中的“基金管理人简况”部分中列明经修改后的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vstone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自2026年9月2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021-60431122

网址:www.vstonefund.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1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凯石澜龙头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全价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差异:权益部分的基准要素调整为中证800指数,权重由60%提升至85%;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保持不变,权重由40%降低至10%;新增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权重为5%。

调整原因: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进行深入分析,挖掘具备估值优势和持续增长潜力的龙头公司构建投资组合。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市值覆盖情况、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 300 指数调整为中证 800指数。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特征与基准指数比较一致。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是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编制发布,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其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剩余的所有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比例调整为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综上,本基金选取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相匹配。

影响: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凯石元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后)×2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5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差异:权益部分中的基准要素(中证A500指数)保持不变,权重由70%降低至50%,权益部分中的基准要素(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保持不变;新增债券部分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权重为25%;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保持不变,权重为由10%降至5%。

调整原因:

本基金的债券部分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等。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样本广泛纳入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及柜台市场的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债等绝大多数公开发行且流动性较好的债券品种,全价指数同时包含债券净价波动+每日应付票息,剔除票息再投资复利效应,纯粹反映债券价格波动带来的资本利得,与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列明的各类债券高度匹配,因此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在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50%,新增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为25%,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类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实际投资运作相匹配。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未做实质性调整,仅规范表达方式。

综上,本基金选取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相匹配。

影响: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