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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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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9月2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此外,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信息(如有)。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自2026年9月2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1717

网址:https://www.bhhjamc.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一、渤海汇金优选价值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A5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到80%,并将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20%。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中长期定位相匹配。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将通过对公司的深度调研和分析,从成长属性和竞争优势两个维度寻找投资标的,同时根据行业发展阶段、周期和政策等要素的分析,对于行业景气度的变化进行分析,将行业分析与个股精选相结合,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细分行业和上市公司。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A50指数。中证A50指数从各行业龙头上市公司证券中,选取市值最大的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的龙头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采取久期偏离、期限结构配置、类属配置、个券选择等策略等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渤海汇金鑫泉平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45%+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3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基准要素调整。

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可转换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提高到45%,将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降低到30%,将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降低到2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中长期定位相匹配。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渤海汇金汇增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8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95%,将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到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中长期定位相匹配。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采用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等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基准中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渤海汇金汇添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8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90%,新增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作为可转换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将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到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中长期定位相匹配。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采用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可转债投资策略等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并新增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作为可转换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券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基准中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渤海汇金兴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降低到95%,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流动性管理部分的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中长期定位相匹配。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采用债券类金融工具类属配置策略、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基于信用变化策略、息差策略、信用债券精选策略等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流动性管理部分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渤海汇金兴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降低到95%,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流动性管理部分的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中长期定位相匹配。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采用债券类金融工具类属配置策略、久期调整策略、利率债策略、基于信用变化策略、杠杆策略、信用债券精选策略等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流动性管理部分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七、渤海汇金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95%,将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到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中长期定位相匹配。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八、渤海汇金2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50%+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4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95%,将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到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中长期定位相匹配。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采用信用策略、久期策略、期限结构策略、息差策略等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和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并分别设置50%、45%的权重。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年以下,反映境内人民币短久期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基准中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九、渤海汇金1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95%,将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到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中长期定位相匹配。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采用信用策略、久期策略、期限结构策略、息差策略等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基准中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渤海汇金优选进取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7%+标普500指数(S&P 500 Index)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收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权益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降低到77%,其中,境内权益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降低到67%,新增标普500指数(S&P 500 Index)作为境外权益类资产的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10%;将固定收益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到15%;新增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作为商品类资产的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3%;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流动性管理部分的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中长期定位相匹配。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投资方面,对指数型基金的选择主要从标的基金所跟踪指数的走势研判及特征、跟踪误差、基金规模和流动性四方面来考量,对主动型权益类基金主要运用多维度的基金评价分析方法,精选中长期业绩优秀且具有持续性、投资风格稳定的基金进行投资,对股票投资在行业分析的基础上,会更加侧重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个股。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新增标普500指数(S&P 500 Index)作为境外权益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标普500指数(S&P 500 Index)由500家代表美国经济的龙头公司组成,可以综合反映美国市场整体走势。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投资于境外权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方面,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个维度对固定收益类基金进行选择,并在保障流动性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基金资产进行债券投资。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固定收益类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可适度配置商品基金。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本基金新增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作为商品类资产的基准要素。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为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黄金现货合约的价格,适合作为本基金商品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流动性管理部分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一、渤海汇金优选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2%+中证商品期货成份指数收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基准要素的表述进行了规范。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权益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22%,新增中证商品期货成份指数作为商品类资产的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3%。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中长期定位相匹配。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方面,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个维度对固定收益类基金进行选择,并在保障流动性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基金资产进行债券投资。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固定收益类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可适度配置商品基金。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本基金新增中证商品期货成份指数作为商品类资产的基准要素。中证商品期货成份指数由在中国内地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最具代表性的15种商品期货组成,以综合反映内地商品期货市场的整体表现,并为商品期货投资提供投资标的和分析工具,适合作为本基金商品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