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望转2”
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71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望转2”
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49
2、债券简称:希望转2
3、回售价格:101.267元/张(含息、税)
4、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年8月18日
5、回售申报期: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9月4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9月7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9月8日
9、回售申报期内“希望转2”暂停转股
10、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1、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1.267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希望转2”。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希望转2”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8月1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2”转股价格10.59元/股的70%,即7.41元/股,且“希望转2”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希望转2”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希望转2”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希望转2”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2025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日的票面利率);t=289天(2025年11月2日至2026年8月18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60%×289/365=1.267元/张(含税)。综上,“希望转2”本次回售的价格为101.267元/张(含息、税)。
综上,“希望转2”本次回售的价格为101.267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①对于持有“希望转2”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1.013元/张;②对于持有“希望转2”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267元/张;③对于持有“希望转2”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267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相关事项
1、“希望转2”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2”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2、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27049”,转债简称为“希望转2”。
3、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4、回售申报期: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
5、回售价格:101.267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6、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希望转2”,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年9月8日。
7、“希望转2”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希望转2”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 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希望转2”将停止交易。
三、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希望转2”持有人应在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希望转2”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希望转2”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希望转2”,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6年9月4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6年9月7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6年9月8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希望转2”在回售申报期内(2026 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将暂停转股。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6 年9月2日)起,“希望转2”将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希望转2”在回售申报期间可进行转让,具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72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1号楼A座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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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本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
(3)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与地址:
(1)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董事会办公室。
(2)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13:00至14:00。
登记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1号楼A座2楼会议室。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8月25日下午17: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白旭波、青婉琳
联系电话:028-85950011
传真号码:028-85950022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
电邮地址:000876@newhope.cn
邮 编:610063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76”,投票简称为“希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8月2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