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9月2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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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内容自2026年9月2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各项改革举措及其对相关产业和公司的影响,捕捉改革红利释放带来的投资机会,并通过研究各类行业和公司受益于改革红利的程度,选择直接受益于改革红利、或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下预期盈利水平将显著提升的行业和公司进行投资。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500指数,中证5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5)反映沪深市场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此外,综合考虑本基金对于债券资产的投资策略,新增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指数代码CBA00303)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至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1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综合考察并持续关注经济发展方向、产业政策及制度改革导向、科学技术、行业景气度及商业模式等因素,深入研究、判断相关产业是否符合新经济特征,进而结合基本面分析、估值分析等技术手段对具体企业进行价值判断,精选具有较高成长性和合理估值水平的个股,构建股票投资组合。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500指数,中证5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5)反映沪深市场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此外,综合考虑本基金对于债券资产的投资策略,新增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指数代码CBA00303)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5%提高至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1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A股指数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4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集中于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公司,以追求资本的中长期稳定增长。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上证A股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此外,综合考虑本基金对于债券资产的投资策略,新增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指数代码CBA00303)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调低至5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4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易方达港股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70%+中证500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75%+中证5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至75%,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调低至10%。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易方达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ESG基准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ESG基准指数收益率×60%+恒指ESG指数收益率×2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充分考虑企业所创造的社会价值,纳入环境(E)、社会(S)和公司治理(G)因素的考量,在此基础上进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实现股票资产的配置和调整。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调整为恒指ESG指数。恒指ESG指数(指数代码HSIESG)旨在把ESG元素加入恒生指数中,指数内ESG分数相对较高的成份股之比重会被调高,同时ESG分数相对较低的成份股之比重会被调低,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调低至60%,并将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提高至2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易方达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调低至60%,并将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提高至2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易方达核心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调低至60%,并将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提高至2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易方达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成长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各行业中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性的公司,通过对公司经营、公司治理和管理团队等因素的综合分析,进行个股精选。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5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成长指数。中证800成长指数(指数代码H30355)从中证8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1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5%提高至7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调低至10%。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A指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成长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 A 股市场上兼具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股票。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上证A指调整为中证800成长指数。中证800成长指数(指数代码H30355)从中证8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1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此外,综合考虑本基金对于债券资产的投资策略,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上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指数代码CBA00301)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至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调低至1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A指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成长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A股市场上兼具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股票。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上证A指调整为中证800成长指数。中证800成长指数(指数代码H30355)从中证8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1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此外,综合考虑本基金对于债券资产的投资策略,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上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指数代码CBA00301)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至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调低至1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1、易方达量化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1000成长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根据不同市场情况,精选多种量化模型进行投资,运用的量化模型包括但不限于量化资产配置模型、多因子量化模型、行业轮动模型、事件超额收益模型。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国证1000成长指数。国证1000成长指数(指数代码399370)由国证1000指数样本股中成长风格突出的证券组成,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此外,综合考虑本基金对于债券资产的投资策略,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上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指数代码CBA00301)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低至1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2、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调低至1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至85%;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3、易方达瑞锦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低至25%(其中将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5%调低至20%,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70%;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4、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调低至1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至85%;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5、易方达瑞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4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提高至55%(其中将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5%提高至50%,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调低至40%;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6、易方达悦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6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重点投资于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性、竞争格局良好的行业,在行业分析、公司基本面分析及估值水平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股票组合的构建。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提高至3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调低至65%;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7、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20%+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6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60%+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长期资产配置以固定收益类资产(含可转债)为主,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为辅,其中在股票投资部分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精选优质企业进行投资。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85%(其中将可转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提高至60%,信用债及利率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调低至25%),并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调低至10%。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8、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20%+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6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60%+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85%(其中将可转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提高至60%,信用债及利率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调低至25%),并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调低至10%。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9、易方达悦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精选优质企业进行投资。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全指指数。中证全指指数(指数代码000985)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符合条件的股票和存托凭证组成样本,具有较高的市场代表性,反映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市场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0%调低至80%,并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提高至15%(其中将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提高至10%,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提高至5%);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0、易方达裕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9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投资范围包括利率债、信用债、可转债等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新增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作为可转债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指数代码000832)的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0%调低至80%(其中将可转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10%,信用债及利率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0%调低至70%),并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提高至15%;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1、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积极管理的投资策略,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及类属配置;同时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券。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指数代码CBA00123)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2、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品种,并基于平均久期配置、期限结构配置、类属配置、个券选择等策略构建投资组合。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指数代码CBA00121)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开放期内,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3、易方达安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60%+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3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中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其中,中债-新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指数代码CBA00111)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年以下,反映境内人民币短久期债券市场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短久期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指数代码CBA00121)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中短久期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分别设置了业绩比较基准中各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基准中增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4、易方达裕华利率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指数(1-3年)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不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利率债资产,在封闭运作期与开放运作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其中在封闭运作期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期限结构配置和个券选择四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在开放运作期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本基金将基准要素从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指数(1-3年)调整为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总值)指数。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总值)指数(指数代码CBA05803)成份券由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且公开发行的国债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长期定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5、易方达优势驱动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0%+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2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精选基金,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将权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并将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调整为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指数代码930950)选取内地上市的所有股票型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中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作为样本,以反映所有偏股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指数代码H11023)样本由中证开放式基金指数样本中的债券型基金组成,以反映内地债券型基金的整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权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至80%,并将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调低至20%,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6、易方达优势风华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0%+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2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精选基金,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将权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并将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调整为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指数代码930950)选取内地上市的所有股票型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中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作为样本,以反映所有偏股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指数代码H11023)样本由中证开放式基金指数样本中的债券型基金组成,以反映内地债券型基金的整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权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至80%,并将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调低至20%,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7、易方达优势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70%+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3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精选出具有竞争优势的基金,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将权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并将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调整为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指数代码930950)选取内地上市的所有股票型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中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作为样本,以反映所有偏股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指数代码H11023)样本由中证开放式基金指数样本中的债券型基金组成,以反映内地债券型基金的整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权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70%,并将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低至30%,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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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