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
贝特利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上接222版)
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十八、鹏华永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9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降低到95%,其中,将债券资产中的利率债、信用债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90%,将债券资产中的可转债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将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0%提高到5%,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结合基金过往实际运作,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指数由中债总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和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信用债、利率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券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指数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十九、鹏华永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0-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3%+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2%+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降低到95%,其中,将债券资产中的利率债、信用债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83%,将债券资产中的可转债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12%,将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0%提高到5%,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结合基金过往实际运作,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指数由中债总指数调整为中债-0-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和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中债-0-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5年以下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适合作为本基金信用债、利率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券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指数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十、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7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85%,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15%。其中,将债券资产中的利率债、信用债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为75%,可转债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为10%,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结合基金过往实际运作,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利率债、信用债部分的指数设置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将可转债部分的指数设置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信用债、利率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券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指数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在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本基金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部分的指数设置为沪深300指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十一、鹏华丰实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0.5%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95%,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设为5%,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结合基金过往实际运作,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指数设置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十二、鹏华永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0-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5%+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降低到95%,其中,将债券资产中的利率债及信用债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85%,将债券资产中的可转债及可交债的基准要素权重从0%提高到10%,现金类资产的基准权重从0%提高到5%,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结合基金过往实际运作,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指数由中债总指数调整为中债-0-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和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中债-0-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5年以下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利率债及信用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样本券由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组成。指数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债及可交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十三、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7%+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8%+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降低到95%,其中,将债券资产中的利率债及信用债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87%,将债券资产中的可转债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8%,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0%提高到5%,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结合基金过往实际运作,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指数由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和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券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指数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十四、鹏华安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95%,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到5%,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十五、鹏华睿享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5%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4%+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0%提高到94%,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降低到6%,其中,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降低到6%,港股股票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0%,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股票指数的选取方面,本基金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删除港股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十六、鹏华永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0-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0%提高到95%,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降低到5%,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结合基金过往实际运作,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指数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0-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0-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5年以下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十七、鹏华绿色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中国绿色债券指数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中国绿色债券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0%提高到95%,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降低到5%,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指数由中债-中国绿色债券指数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中国绿色债券全价(1-3年)指数。中债-中国绿色债券全价(1-3年)指数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合作编制,指数成份券依据债券发行文件中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所处行业、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等信息判断满足《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绿色债券原则GBP,2021》和《气候债券标准》其中一个标准的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十八、鹏华永宁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90%提高到95%,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降低到5%,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及过往投资运作情况。
(2)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债券指数的选取方面,结合基金过往实际运作,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部分的指数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十九、鹏华长治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1、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5%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5%+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2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权益类资产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权益类资产指数由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A500指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A500指数从各行业选取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5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境内权益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在固收类资产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固收类资产部分的指数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固收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七十、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1、原业绩比较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12.31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2021.01.01-2023.12.31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2024.01.01-2026.12.31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8%+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2%
2027.01.01-2029.12.31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4%+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6%
2030.01.01-2032.12.31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4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5%
2033.01.01-2035.12.31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2%+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68%
2036.1.1起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
2026.09.21-2026.12.31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58%+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42%
2027.01.01-2029.12.31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54%+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46%
2030.01.01-2032.12.31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45%+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55%
2033.01.01-2035.12.31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32%+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68%
2036.1.1起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权益类资产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权益类资产指数由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A500指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A500指数从各行业选取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5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在固收类资产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固收类资产部分的指数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固收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七十一、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1、原业绩比较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2029.12.31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2030.01.01-2032.12.31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9%+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1%
2033.01.01-2035.12.31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4%+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6%
2036.01.01-2038.12.31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44%+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6%
2039.01.01-2041.12.31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3%+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67%
2042.01.01-2044.12.31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5%
2045.01.01-2045.12.31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1%+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9%
2046.1.1起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7%+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3%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
2026.09.21-2029.12.31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40%
2030.01.01-2032.12.31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59%+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41%
2033.01.01-2035.12.31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54%+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46%
2036.01.01-2038.12.31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44%+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56%
2039.01.01-2041.12.31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33%+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67%
2042.01.01-2044.12.31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25%+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5%
2045.01.01-2045.12.31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21%+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9%
2046.1.1起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17%+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3%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
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在权益类资产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权益类资产指数由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A500指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A500指数从各行业选取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5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在固收类资产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固收类资产部分的指数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固收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旨在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更加清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
贝特利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参与了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301697)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申购。上述新股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价格为12.10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数量及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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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参与本次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允。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