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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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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82 公司简称:妙可蓝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除以下对半年度报告部分内容存在异议的董事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柴琇对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投反对票,并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对半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提出异议。除所提出的异议内容之外,董事柴琇确认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其余内容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其余内容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具体异议理由及公司回复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之附件。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08,453,6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690,729.40元,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7.2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6年上半年,公司围绕“13434”奶酪生态战略,积极部署一系列经营举措,实现营业收入330,414.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71%。延续2025年各季度营业收入稳步上行的增长态势,公司2026年分季度营业收入维持2025年四季度以来的高位,其中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7,845.16万元,单季度营业收入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随着营业收入持续攀升,公司盈利水平同步改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23.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74%,规模效应显现,逐步释放利润;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提质增效是行业层面的机遇与内部管理协同发力的结果,公司持续聚焦高毛利奶酪核心业务,奶酪业务占比稳步攀升,主业核心地位持续巩固,同时推行各项降本增效管理举措,多重有利因素共同带动公司盈利能力提升。

(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运营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列分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表中2025年上半年“奶酪”、“液态奶”类别下的各项数据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应数据有所差异,系本报告期“奶酪”、“液态奶”产品类别统计口径差异所致。原归入“贸易”类别下的奶酪及液态奶产品,本报告期按产品品类分别纳入“奶酪”、“液态奶”统计,上表中“其他”类别主要为公司销售的奶粉等乳制品。

报告期内,公司奶酪业务实现收入288,722.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95%,奶酪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由去年同期的87.71%进一步增长至88.06%,液态奶及其他业务分别实现收入15,969.00万元及23,162.74万元,二者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去年同期进一步下降。公司奶酪业务保持了较好的毛利水平,毛利率为33.24%,奶酪产品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比例为97.78%,同比增加0.47个百分点;同时液态奶及其他业务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基本稳定。公司积极推进业务结构优化,主营业务经营质量稳步提升,增长结构持续向好。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举措

公司坚持产品创新,持续深化品牌引领,强化品牌心智,不断推进势能渠道拓展及下沉深耕,落实降本增效以及数智化对业务的赋能,各项经营举措推动公司业绩持续向好,进一步巩固公司奶酪行业领先地位。

1、产品创新

公司研发能力持续提升,依托控股股东内蒙蒙牛全球研发创新中心,深化与国内多所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协同攻关。公司锚定“13434”奶酪生态战略,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逐步完善奶酪、乳脂、乳清三大产品品类布局,对应开发成长营养、膳食营养、运动营养、功能营养四大营养体系产品。公司依托现代化精深加工新工厂的投产落地,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转化,持续夯实技术壁垒,强化产品创新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综合实力获得多方权威认证:获评工信部“2025年度中国消费名品”,斩获中国商业联合会“2025年度消费品市场销售领先品牌”;再度拿下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技术进步奖项;旗下多款C端、B端产品包揽2026世界乳品创新大奖十四项荣誉。公司始终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持续推进产品迭代升级,不断稳固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旗下C端、B端产品包揽2026世界乳品创新大奖荣誉

C端产品方面,公司产品布局逐步从儿童奶酪延伸至全龄营养范畴,坚持存量焕新、增量开拓双向落地,积极布局势能渠道与定制化产品。儿童基本盘依托全域IP赋能开展老品焕新,精简低效SKU,完成金装奶酪棒系列迭代升级,推出捷捷高液体奶酪钙、儿童成长酪乳等创新产品;成人领域围绕甜品享用、职场加餐、运动补给等场景,依靠奶酪小三角、奶酪小粒双品协同发力,同步布局更多成人奶酪创新产品。家庭餐桌领域持续扩人群、扩场景、扩渠道,公司攻克芝士片关键技术,推出国内首款无需冷链储存的常温百搭芝士片,马苏里拉奶酪及乳脂系列销量继续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B端产品持续突破、成效显著。公司依托爱氏晨曦专业乳品与妙可蓝多专业奶酪形成的“两油一酪”全品类优势,聚焦西式快餐、烘焙、茶咖、工业及中餐五大核心客户群,为B端客户提供一站式奶酪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上市妙可蓝多国产原制马苏里拉奶酪、爱氏晨曦新国标稀奶油核心新品,分别深耕奶酪、乳脂领域,原制马苏里拉奶酪打破进口垄断,新国标稀奶油适配多元餐饮场景;依托定制原制马苏里拉奶酪拓展西式快餐客户,叠加再制奶酪稳步放量与新品持续落地,持续推进国产替代进程。

2、品牌引领

妙可蓝多依托系统化品牌建设,持续拓宽产品受众边界,消费群体由原有儿童及家庭人群,进一步延伸至年轻群体、运动爱好者及中老年群体;消费场景覆盖观赛休闲、职场加餐、烘焙茶饮、日常餐食等领域,实现人群与应用场景持续破圈。公司构建多层次营销体系助力业务增长:围绕BC端核心单品与新品推广,依托社媒种草、O2O精准投放、渠道资源置换开展运营,通过硬广媒介资源置换兼顾品牌曝光与终端引流,持续普及奶酪营养理念;抢抓春节(CNY)、冬奥会、世界杯等重大节点开展整合营销,深化大众的品牌认知;联动头部明星开展直播带货,结合线上话题运营实现新品推广;深度参与上海环球美食超级争霸赛、上海美食节、广州面包节、北京咖啡节等行业重磅活动,面向餐饮、烘焙、茶咖专业圈层强化产品创新,培育奶酪消费习惯,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搭建全域IP矩阵,赋能品牌价值提升,深化消费者心智建设。在延续奥林匹克官方奶酪合作的基础上,正式成为2026 FIFA世界杯全球官方奶酪,依托世界级赛事IP,持续提升品牌国际化形象与运动场景深度结合的认知;落地与麦当劳的品牌联动项目,借助西式快餐消费场景,扩大奶酪品类普及度;除了与北京环球度假区展开合作,更与华强方特达成战略合作,借力顶级文旅IP的流量势能,通过把产品触达场景由传统商超货架、家庭日常环境拓展至亲子休闲场景,有效强化家庭消费者的品牌好感,巩固儿童品类市场根基。依托顶级国际赛事、头部连锁品牌、文旅IP的多维协同,不断强化“冠军品质”,推动品牌认知向品类转化,持续加深消费者“好奶酪就选妙可蓝多”的认知。

公司坚持长期媒介投放策略,持续布局央视、卫视、分众传媒等高势能核心媒体;顺应传播环境变化,探索爱奇艺等头部长视频平台,加大抖音、小红书、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投入力度,并完善O2O场景化营销模式,依托场景化内容和消费者开展深度互动,实现品效销协同发展。通过全域媒介精准布局,稳步提升品牌知名度与行业美誉度,巩固奶酪品牌第一认知心智,让“好奶酪就选妙可蓝多”的品牌理念深入人心。

3、渠道精耕

C端打通线上线下全域营销布局,重点深耕零食量贩、会员店、内容电商、即时零售四大核心势能渠道,实施全域一体化协同运营。线上渠道方面,公司以内容电商为核心增长引擎,将京东、天猫等货架电商作为共同运营阵地,通过与平台营销资源的深度共振,实现用户规模的精准突破与持续增长,同步搭建微信私域生态作为用户运营核心体系。线下渠道方面,公司根据各渠道消费特征与场景需求,定向开发渠道专属定制产品,持续优化终端网点铺设质量与终端标准化陈列管理。公司同步配套渠道精细化管控、客户分层维护及营销资源精准投放等保障举措,渠道整体健康度与用户黏性持续改善,达成渠道深耕运营效能提升与经营规模稳步增长的双向良性发展格局。

B端不断优化渠道策略,按照经销商体系、区域布局、渠道客户、产品品类实行精细化分层管理;公司依托专业焙烤展会、多城行业巡演品鉴交流、校企产学研合作等多元线下赋能形式,强化行业方案输出与客户深度对接;依托完善的渠道体系快速响应客户诉求,助力重点渠道新品落地推广,公司持续从产品销售商向专业乳品服务商转型。报告期内,马苏里拉奶酪、芝士片、黄油、稀奶油等核心产品实现销量稳步增长,凭借技术积淀与供应链优势,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专业乳品解决方案,不断加深客户合作黏性。

4、管理提效

(1)打造供应链全过程管理体系,提升全链路管理效率

公司持续打磨并健全供应链全过程管理体系,完成计划、生产、销售全流程一体化管控。借助数智化体系建设落地,供应链管理水平实现明显提升,为企业降本增效夯实根基。依托奶酪领域长期的自研技术沉淀,公司动态适配市场需求的创新能力持续精进,始终保持优质稳定的产品品质。

(2)深化极致成本管控,构筑长期竞争壁垒

公司锚定“13434”战略规划,秉持“极致效率=极致成本”的经营理念,依托全链路变革构筑成本竞争壁垒。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建立成本项目全周期标准化管控流程,形成价值链研判、项目落地、效益核算、成果反哺业务的管理闭环,覆盖研发、采购、生产、管理全业务链条;充分调动全员降本增效潜力,报告期内组织效率及人均产出稳步提升,为长期盈利改善夯实基础。

(3)持续夯实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专业能力赋能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围绕体系迭代、数智赋能、标准建设、合规出海四大方向,全面提升质控专业能力,助力主营业务高质量发展。体系建设上,持续升级妙可蓝多“SDS-ACT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全产业链质量管控;质量数智化上,实现LIMS系统覆盖自有生产基地及OEM合作工厂,搭建原辅料入厂至成品出库的质量数据管理中枢,开启质量数智化建设新篇章;标准建设上,积极参与多项国家、行业标准制订与修订,巩固行业话语权与专业品牌形象;出口合规方面,持续完善出口产品全流程管控,细化海外市场合规及质控标准,筑牢海外业务质量防线,支撑全球化布局,目前公司产品已顺利出口至中国香港、泰国、新加坡等地,海外品牌影响力与合规运营水平稳步提升。

(4)完善人才培育体系,升级企业文化建设,夯实战略落地的组织保障

报告期内,围绕“13434”奶酪生态战略,公司落地“芝士星”管培生计划,择优吸纳海内外重点院校高潜人才,通过高管带教、一线轮岗模式,为研发、供应链、销售等关键领域储备后备人才,健全长效人才梯队。公司同步迭代企业文化建设,继续围绕“以消费者为中心、让奋斗者成就梦想”的核心价值观,统一全员发展共识,将员工个人发展融入企业长期规划,进一步增强团队凝聚力,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筑牢组织根基。

2.4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5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64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3,859,989.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08,453,6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690,729.40元,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7.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65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6号)核准,公司向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00,976,10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71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29日全部到账,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7月2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21]京A2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为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余额。

注2:因采购募投项目所需进口设备采用信用证结算,公司以募集资金缴存信用证保证金,截至报告期末,尚未达到付款条件的剩余未使用保证金余额为153.97万元。

注3:为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至报告期末所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注4:不包括现金管理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并适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监管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上海芝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吉林市广泽乳品有限公司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和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管理。

2021年7月7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被其母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自2024年9月起,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均得到正常履行。

2022年5月,为进一步便于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结算便利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吉林市广泽乳品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吉林市广泽乳品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前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9月,为进一步便于募集资金管理,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结算便利性。公司及广泽乳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前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年11月,为进一步便于募集资金管理,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其下辖机构南汇支行指定为监管专户的开户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结算便利性。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前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5年6月,为进一步便于募集资金管理,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其下辖机构奉浦支行指定为监管专户的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新增开立3个募集资金专户,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结算便利性。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前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5年9月,为进一步便于募集资金管理,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结算便利性。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前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总计数与各行分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在前述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间范围内,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140,500.00万元,报告期累计取得现金管理收益243.04万元(含报告期前已进行现金管理但于报告期内到期的产品收益)。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138,50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包含本年度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

注2:包含以前年度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

注3:上表中总计数与各行分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66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半年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主营业务相关经营情况

(一)产品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总计数与各行分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2、本报告期公司对产品类别口径进行了调整,原归入“贸易”类别下的奶酪及液态奶产品,本报告期按产品品类分别纳入“奶酪”、“液态奶”统计,新增“其他”类别主要为公司销售的奶粉等乳制品。

(二)销售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总计数与各行分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地区分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总计数与各行分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报告期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63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议案均获得通过,董事柴琇对议案(一)投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易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柴琇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并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对有关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异议理由及公司相关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除所提出的异议内容之外,董事柴琇确认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其余内容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其余内容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65)。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五项议案,除上述议案外,还审议了根据《公司决策权限表》规定需经董事会审议的一项议案,该议案已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件:董事柴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及公司相关说明

一、董事柴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以下简称“《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如下确认意见:

1、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传递、审议程序和披露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参与202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本人就本次半年度报告部分内容存在异议,无法对报告下列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予以确认,具体异议如下:

(1)针对半年度报告第五节第一条第(一)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该章节所列柴琇承诺内容与实际承诺内容存在不一致。半年度报告对承诺事项的引用应当尊重客观事实、尊重原始文件原文。过往定期报告中已出现过同类错误,现已发现该问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2)针对半年度报告第五节第十条第(一)项第2点公司与牧硕养殖交易情况的表述:牧硕养殖为独立法人,其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履行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交易合法有效。其为柴琇关联公司及相关仲裁事项不应影响该合同执行。报告中所称“预留牧硕养殖的原料乳供货款”,实质上是公司未依据供货合同向牧硕养殖支付货款,属于合同项下违约行为,并可能导致公司因此产生违约责任,不符合公司利益。报告将两项并无关联的事项刻意牵连,容易对投资者造成误导,本人对此表示反对。

(3)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条第(四)第1点和第五节第十三条,关于公司出资10000万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及历次公告情况的表述,本人经重新梳理历史文件,《关于并购基金相关事项的说明》以及前提文件涉及/提及的《关于并购基金相关事项的说明》是否真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历次相关公告中《关于并购基金相关事项的说明》的相关部分本人均持有异议。

基于以上三点,本人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投反对票。除上述本人提出异议的三点内容之外,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其余内容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其余内容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相关说明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2.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异议理由应当明确、具体,与定期报告披露内容具有相关性”,上述异议未明确指出定期报告所列柴琇承诺内容与实际承诺内容具体不一致之处。2026年8月20日,柴琇于董事会上表达上述异议时,公司当场要求其明确具体不一致之处,柴琇未予以回复。经公司核对,公司定期报告相关披露与柴琇原承诺文件意思表示一致。

此外,公司查询了自2021年开始的历年年度/半年度定期报告对应章节中披露的柴琇的承诺内容,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柴琇的承诺内容均一致。在柴琇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其均已签字确认历年年度/半年度定期报告,并就所涉议案作为董事投了“同意”票,且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年度/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未提出与原承诺内容不一致等任何异议。

2、公司对2026年度与牧硕养殖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并履行相应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系结合过往年度实际交易情况、当年度业务开展计划及对未来经营需求的合理预估等因素,对年度内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作出的预计,但其并不构成公司与牧硕养殖之间必然发生相应交易金额的承诺或约束。同时需提请注意的是,公司于2026年3月接到牧硕养殖通知,称其将不再向公司供应原料乳,此后牧硕养殖亦未再向公司供应原料乳。

公司于并购基金中的出资及相应收益,截至目前仍因为柴琇关联方的债务逾期未偿还而不能收回,虽经公司董事会多次敦促其履行基金事项对公司的足额补偿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柴琇仍未履行承诺,且未对履行承诺提出明确的可执行方案。在相关事项妥善解决前,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持续采取必要、合理措施,积极推进追偿及风险化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0年12月,因柴琇关联方吉林省耀禾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耀禾”)为其相关债务提供担保,吉林耀禾将并购基金及并购基金底层资产质押给债权人,柴琇签署出具《关于并购基金相关事项的说明》,承诺若由于上述担保事项导致公司面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在合伙协议约定期限内足额、及时回收在并购基金中的出资及应得收益),将向公司足额补偿,并确保公司不至于因上述担保事项而出现损失。为敦促柴琇履行上述承诺,公司董事会多次与其沟通,柴琇于公司董事会会议上也表示对《关于并购基金相关事项的说明》予以认可,上述相关信息已载入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经包括柴琇本人在内的9名董事签字确认。

因柴琇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就柴琇签署出具的《关于并购基金相关事项的说明》中向公司足额补偿的承诺事项启动了仲裁程序。目前,公司正积极进行仲裁开庭准备,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公司根据目前掌握的相关资料,认为相关文件真实且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次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条第(四)第1(3)点内容,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进行过披露;第五节第十三条内容也与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基本相同,本次仅删除“申请仍处于收到受理通知书阶段”。如上所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柴琇作为公司董事出席会议并对有关议案投“同意”票,同时签署了相关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原文提及的历次公告均在柴琇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公开披露。经公司目前核查,未发现柴琇此前就上述相关披露内容向公司提出异议的书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