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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5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51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8月1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26年8月20日15:00

3、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5、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6人,通讯方式出席1人,董事马学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6、主持人:董事长梁伟刚先生

7、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关于开展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55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半年度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8,916.51万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4.92万元。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整体变动为计提18,841.59万元。

3、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具体情况

1、坏账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期末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坏账准备余额进行计算,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8,916.51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期末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减值准备余额进行计算,本期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4.92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整体计提减值准备18,841.59万元,减少当期利润总额18,841.59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末的资产净值。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57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泓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升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升公司”),聚焦再生水、地热、空气源清洁能源利用及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发展。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6-41)。

为进一步优化新升公司投资结构,引入外部社会合作方加快推动地热等清洁能源市场开发,促进新升公司快速发展,新泓公司拟通过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新升公司49%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尚不确定。若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未确定。交易对方的情况将以最终受让方为准,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新升公司49%股权。

1、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新升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KHRQ9C21

成立日期:2026年7月8日

法定代表人:刘博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才高街6号9层4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持股100%

2、相关情况说明

新生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标的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新升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3、审计评估情况

本次股权出让基准日为2026年7月31日,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升公司资产总额为200万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00万元。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新升公司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00万元,新升公司49%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98万元。

新泓公司拟根据上述股权的评估价值,拟以98万元为底价通过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新升公司49%的股权(最终股权出让成交价不低于评估备案价)。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拟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尚无法确定,以最终挂牌转让情况为准。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手方后,按照相关规则签署交易合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基于加快新升公司发展,推动新升公司与其他社会合作方聚力核心技术和市场拓展,强化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持续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市场化经营水平。

六、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方式为公开挂牌,最终成交方和成交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交易延期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56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业经理人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职业经理人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职业经理人进行年度暨聘期绩效考核。

经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决定:

1、职业经理人杜莉莉2025年度暨聘期绩效考核合格。

2、职业经理人张可杰2025年度暨聘期绩效考核合格。

3、同意职业经理人杜莉莉、张可杰予以续聘,聘期至2026年12月29日,依照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职业经理人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签订聘用合同、年度暨聘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责任书。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杜莉莉简历

杜莉莉,女,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中原环保生产运营部经理、技术研发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中原环保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杜莉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可杰简历

张可杰,男,197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人、郑州市郑东新区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2020年12月至今,任中原环保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张可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54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2026年2月,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公司为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泓公司”)100%股权、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沃公司”)100%股权的受让方。2026年3月,新泓公司、格沃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2026年3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公司与新泓公司、格沃公司在2025年11月之前均受公司控股股东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公司购买新泓公司100%股权、格沃公司10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此,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前期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需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1.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2.对2025年1-6月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3.对2025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进行的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的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