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3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五节 重要事项”。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3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董事周志、冯东、史旭光、徐亚平、龚敏、张腾文、马桦、王华清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志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月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6-34)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33)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会议认为,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上半年的经营活动、公司治理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严格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并符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鹏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李晓鹏先生符合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会议同意李晓鹏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若李晓鹏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本关联交易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都奕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投资相关的协议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志先生、史旭光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四)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3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杨棋钧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杨棋钧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杨棋钧先生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杨棋钧先生任公司董事的原定任期至2027年12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棋钧先生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杨棋钧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棋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杨棋钧先生担任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杨棋钧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鹏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李晓鹏先生符合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李晓鹏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李晓鹏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晓鹏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补选李晓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辞职报告;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附件:
李晓鹏先生简历
李晓鹏,男,1992年3月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曾在中建钢构有限公司、绿地集团成都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经营管理部副部长。
李晓鹏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3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成都高新策源优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策源优产”)、成都策源广益电子信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策源广益电子”)及其他投资者以增资方式共同投资成都奕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成科技”或“标的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5,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2.6798万元,增资完成后预计将持有标的公司不超过0.54%的股份(具体持股比例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投资增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披露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4.标的公司目前尚处于市场拓展阶段,业务收入规模相对较小,近年来经营处于持续亏损状态,且客户集中度较高,未来经营业绩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公司存在的前述风险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参股投资预期损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与关联方策源优产、策源广益电子和其他投资者以增资方式共同投资奕成科技,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5,000万元,增资价格以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公司全部权益在估值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基础,公司对应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2.6798万元,增资完成后预计将持有标的公司不超过0.54%的股份(具体持股比例以后续签署的增资相关协议为准)。关联方策源优产、策源广益电子本次拟以现金出资,增资价格与本公司及本轮其他投资者一致。
公司本次投资标的公司前,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企业成都高新倍特启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倍特启新”)为标的公司股东。本次共同投资方策源优产为高投集团控股子企业、策源广益电子为高投集团全资子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8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投资相关的协议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周志先生、史旭光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高投集团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四川省财政厅持有高投集团7.4181%股权;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持有高投集团92.5819%股权。高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高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4.主要业务:主要从事产业投资、电子信息实业、城市开发运营等业务。
5.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倍特启新
1.基本信息
■
2.主要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高投集团持有倍特启新99.8991%合伙企业份额;成都倍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1009%合伙企业份额。倍特启新实际控制人为高投集团。
3.倍特启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子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4.主要业务: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投资方向聚焦电子信息产业领域。
5.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策源优产
1.基本信息
■
2.主要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高投集团直接持有策源优产49%合伙企业份额,成都高新集萃科技有限公司持有45%合伙企业份额,高投集团全资孙公司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合伙企业份额,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持有5%合伙企业份额。策源优产实际控制人为高投集团。
3.策源优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司关联方。
4.主要业务: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聚焦重大产业项目股权投资。
5.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策源广益电子
1.基本信息
■
2.主要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成都高新策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策源广益电子45%合伙企业份额,高投集团全资孙公司成都高新壹新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9%合伙企业份额,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5%合伙企业份额,高投集团全资孙公司成都高新壹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合伙企业份额。策源广益电子实际控制人为高投集团。
3.策源广益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子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4.主要业务: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投资领域以电子信息产业生态为主。
5.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概况
标的公司成立于2017年,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封测业务,服务涵盖封装设计、芯片封装、芯片测试,产品主要应用于移动终端、5G、物联网、汽车电子等领域,为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
(三)标的公司增资前的主要股东情况
■
注: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净资产为负的原因主要是标的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将前期接受附条件的投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截至2026年5月31日,股东投资及相关涉及金额28.11亿元。
(五)本公司对标的公司增资情况
本次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5,000万元,认缴标的公司注册资本52.6798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预计将持有标的公司不超过0.54%的股份(具体持股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增资相关协议为准)。因本次增资事项仍在进行中,增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增资后公司具体持股比例、关联方以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情况,以后续签署的增资相关协议及工商变更登记或公司股东名册载明的信息为准。
(六)其他情况
标的公司股权清晰,本次增资取得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定价系根据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入股涉及的成都奕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北方亚事咨报字〔2026〕第01-153号),采用市场法估值为基础,各方协商确定。公司本次参与增资5,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52.6798万元,增资完成后预计将持有标的公司不超过0.54%的股份,具体持股比例以后续签署的增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五、本次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方式:现金出资
(二)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三)增资安排:
按照标的公司投资前估值,公司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简称“增资款”)认购标的公司人民币52.679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为四舍五入取整),增资款中剩余部分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与本次增资同时,关联方及本轮其他投资方将按照相同的投前估值以增资方式向标的公司投资。
本次增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协议条款以后续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投资属于参股性投资,投资后持股比例较小,本次关联交易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不会导致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投资,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本次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投资完成后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当期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高投集团及其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03亿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均为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经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九、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资事项尚在进行中,增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披露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二)标的公司目前尚处于市场拓展阶段,收入规模相对较小,近年来经营处于持续亏损状态,且客户集中度较高,其未来经营可能受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公司存在的前述风险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参股投资预期损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
(四)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3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2026年6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该准则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的会计政策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根据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的会计政策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