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6-02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暨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事项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施泽淞、叶阳、余志峰、陈磊、杨立峰、张晟、潘允哲七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至2026年4月19日届满。鉴于张晟、潘允哲两人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会主席等职务,且其持股比例亦较少,故该等两人决定并函告公司:该等协议到期后不再参与一致行动。上述七人于2026年4月1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自2026年4月19日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施泽淞、叶阳、余志峰、陈磊、杨立峰五人于2026年4月20日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再次约定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据此,张晟、潘允哲两人因其不再参与一致行动而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施泽淞、叶阳、余志峰、陈磊、杨立峰、张晟、潘允哲七人变更为施泽淞、叶阳、余志峰、陈磊、杨立峰五人。本次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不涉及股份减持事项。本次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后,施泽淞等五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7.14%,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0.79%。相关信息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暨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尤安建筑于2026年3月再次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其中,公司和尤安建筑均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上述企业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内,可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信息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三)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2026年05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当前状况、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并对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后,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12万元/年调整至每人9.6万元/年,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的次月起开始执行。相关信息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以及2026年05月11日披露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四)子公司事项

1、全资子公司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事项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优塔规划、尤安一合相关设计业务均已全部纳入母公司管理范围,当前其实际经营活动仅限于业务承揽,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优塔规划、尤安一合已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关标准。据此,优塔规划、尤安一合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优塔规划、尤安一合本次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事项不涉及补交相关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亦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目前,优塔规划、尤安一合仍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信息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事项

为了拓展主业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需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议案》,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尤安建筑以自有资金与非关联自然人孙胜强共同出资人民币50万元,设立尤安(青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其中尤安建筑认缴人民币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孙胜强认缴人民币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该控股孙公司已于2026年6月16日完成设立。相关信息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6年5月28日披露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以及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陈 磊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