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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9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保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其中董事高强先生、Xiaodan Gu(顾晓丹)先生,独立董事黄勇先生、李园园女士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露文、邹孟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8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皓元转债”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 根据《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皓元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皓元转债”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计5名,代表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数量为635,550张,占债权登记日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7.7333%。

(二)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保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则》的规定。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露文、邹孟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皓元转债”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7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皓元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30元/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4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6年9月9日

● 回售期内“皓元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皓元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30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皓元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皓元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内“皓元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2026年8月21日,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皓元转债”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皓元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皓元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附加回售条款,“皓元转债”第二年的票面利率为0.40%,计息天数为276天(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8月30日),利息为100×0.40%×276/365≈0.30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30元/张(含当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皓元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皓元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8051”,转债简称为“皓元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4日

(四)回售价格:100.30元/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皓元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年9月9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皓元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皓元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皓元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皓元转债”回售有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无异议。

五、风险提示

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3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皓元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皓元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一定经济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六、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皓元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8338205

邮箱:hy@chemexpress.com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