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65 公司简称:江盐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亲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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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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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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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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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5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36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767,271.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832,728.52元,该金额与募集资金验资时点核定的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发行费用实际支付调整所致,差额资金留存在超募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4月4日,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4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6-00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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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同时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余额为402,310,987.36元(含利息收入),分别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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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当日起12个月;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仅限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良好、保本型理财产品,包含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等。理财产品到期后,全部本金与理财收益全额转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截留、挪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公司可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基础上,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仅限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可投品类包含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本次现金管理整体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理财到期资金本息统一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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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29,900.00万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6年2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上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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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受行业近年来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单价下滑等因素影响,导致实现效益情况低于预期。
注2:“年产5.5万吨高强硫酸钙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系公司原创研发项目,项目处于试生产调试阶段,尚未正式投产。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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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6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6日,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昊盐化”)、向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盐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3年。鉴于前述借款期限即将期满,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对晶昊盐化、富达盐化的募投项目借款进行展期,借款展期期限为自实际借款到期之日起3年,借款利率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R)收取资金利息,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36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767,271.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832,728.52元,该金额与募集资金验资时点核定的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发行费用实际支付调整所致,差额资金留存在超募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4月4日,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4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 6-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计划如下(变更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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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对“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总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计划使用自有资金7,836.04万元对该项目追加投资,总投资金额由56,686.88万元调整为64,522.92万元,原计划投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变更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MVR盐钙联产工程”项目,并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进行投入。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00万吨MVR盐钙联产工程,实施主体为晶昊盐化,实施地点为江西樟树盐化工业基地,项目拟投入总金额为75,774.9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4,074.37万元,其中:变更利用原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募集资金8,861.31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和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5,213.06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公司变更后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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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期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晶昊盐化、二级控股子公司富达盐化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年产5.5万吨高强硫酸钙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为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经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借款方式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公司将募集资金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前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3年。对控股子公司借款利率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R)收取资金利息,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不对前述项目同比例提供借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签订合同后,晶昊盐化第一笔借款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富达盐化第一笔借款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晶昊盐化到期日为2026年9月20日、富达盐化到期日为2026年8月30日。截止目前,晶昊盐化累计借款余额为14,069.65万元,富达盐化累计借款余额为45,925.40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基本情况
因晶昊盐化“年产5.5万吨高强硫酸钙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系公司原创研发项目,项目处于试生产调试阶段,尚未正式投产;富达盐化“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虽已投入生产但仍有部分工程款因未到结算期尚未支付,且未办理竣工决算和项目结项手续,公司拟对晶昊盐化、富达盐化的募投项目借款进行展期,借款展期期限为自实际借款到期之日起3年,借款利率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R)收取资金利息,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不对前述项目同比例提供借款,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借款展期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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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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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提供借款展期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展期后的借款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以实施募投项目,展期期限为自实际借款到期之日起3年,借款利率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R)收取资金利息,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是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建设内容,有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7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向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2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关于公司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因业务实际需要,经采购招标确定关联方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江西省路港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西国控矿业有限公司进入公司煤炭合格供应商库,据此,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关联方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金额将由原来280万元增加至34,280万元。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万李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此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此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已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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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关方最终是否进行动力煤供应以及具体供应金额,均依据业务需求单位通过对煤炭合格供应商库全体入库单位进行采购招标结果确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城路8号
法定代表人:林榕
注册资本:670,195.91万元
主营业务:江西省省属国企资本投资运营平台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3.履行能力分析
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江西省路港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河西综合码头
法定代表人:涂传红
注册资本:49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为河道采砂,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为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江西省路港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公司,与公司同属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3.履行能力分析
江西省路港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江西国控矿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999号赣电开元小区办公楼1616室
法定代表人:罗依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江西国控矿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江西省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34%股权的控股公司,与公司同属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3.履行能力分析
江西国控矿业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透明的市场原则,以合理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原则定价。除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要求采取政府定价外,关联交易各项业务或服务的定价、收费标准和顺序为: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则按市场价格定价;有提供同等业务或服务的非关联交易价格,根据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又无非关联交易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如下:
1.各项服务费用标准依据提供服务的市场价格予以确定。在任何情况下,若关联方同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协议所提及的服务,则公司支付的该项服务费用不应高于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2.购销合同按市价计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或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产品、材料等根据单笔购销合同,按市价计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4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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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价格含税)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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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煤炭采购均价(价格含税)798.06元/吨,较同期上升124.84元/吨,同比增幅18.54%。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2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万李主持,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职工董事亓丕华先生因公未亲自出席,已委托董事长万李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拟选举董娟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董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万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3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总经理(代行)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董娟女士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文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董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此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娟女士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兼任公司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已对董娟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董娟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简历
董娟,女,1979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历任江西省天然气(赣投气通)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江西省华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长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资产经营部负责人、酒店事业部总经理;江西省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董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