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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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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111 公司简称:新洁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6-045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0.81万股

2026年8月24日,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日至批量行权期间,有2名激励对象放弃行权,公司决定注销其已经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23万份。另外,有3名激励对象(其中包括放弃行权的1名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法》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58万份。本次总计注销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81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1、2024年1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办公楼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5年1月8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1月1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2025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105.358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29.12元。该股票期权已于2025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注销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95万份。

6、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法》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31万份。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3人,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52.049万份。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无异议通过。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6年5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行权价格由原29.12元/份调整为29.0549元/份,该议案已经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8、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日至批量行权期间,有2名激励对象放弃行权,公司决定注销其已经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23万份。另外,有3名激励对象(其中包括放弃行权的1名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法》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58万份。本次总计注销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81万份,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依据、数量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日至批量行权期间,有2名激励对象放弃行权,公司决定注销其已经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23万份。另外,有3名激励对象(其中包括放弃行权的1名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法》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58万份。本次总计注销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81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认为: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其程序合法合规。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述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0.81万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注销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等情况均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记及减资的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6-044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19,994,940股。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90,9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6,946,87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1,053,111.89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广发证券承销费用后已于2022年7月26日到账净额1,401,909,190.11元,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2)0008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3月4日,公司及广发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4日,公司、公司子公司无锡电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及广发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上述重新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日,公司及广发证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27日,公司、公司子公司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兰半导体”)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除上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15,0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的结构性存款,5,500.00万元购买苏州银行的结构性存款,19,38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七天通知存款,5,0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大额存单。因此,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期末剩余总额为110,395.28万元。

2、根据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变更“SiC/IGBT/MOSFET等功率集成模块(含车规级)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即项目由新洁能为实施主体变更为金兰半导体。金兰半导体于2023年2月21日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110501013102190547,截至2026年6月30日,专户余额为1,550.10万元。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750.28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1274.18万元,具体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110,000万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变更“SiC/IGBT/MOSFET”等功率集成模块(含车规级)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即项目由新洁能为实施主体变更为金兰半导体。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由于本公司未承诺截至期末投入金额,此处填写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6-043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袁正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4)。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