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6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4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132人,代表股份1,521,342,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0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415,172,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29人,代表股份106,169,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48%。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29人,代表股份106,169,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29人,代表股份106,169,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48%。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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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燊律师、王文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