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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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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86 公司简称:广大特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6-033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16元,共计募集资金71,728.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94.8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6,133.9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80.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953.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4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22年12月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已全部建成,共使用募集资金5,505.42万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91.76%,剩余募集资金608.40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7,959.5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他节余募集资金继续保留在募集资金专户,后续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资金支出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新建项目、在建项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本公司对首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0年8月21日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7月16日公司连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如皋市宏茂重型锻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茂重锻公司)为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2024年7月29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茂重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于2025年2月结项,2026年半年实现效益37.70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相关设备正处于安装调试阶段,相应产能未完全释放,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费用对项目效益也存在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