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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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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848.11万元、-5,002.11万元、-5,669.97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4,304.34万元,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221.14万元。经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所列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等相关公告。

关于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6年7月23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简称由“*ST东晶”变更为“东晶电子”,证券代码仍为“002199”,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仍为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930.3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相关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金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依据、计算方法及计提原因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930.34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30.34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30.3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