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8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211版)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 开 发 公告编号:2026-04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043、2023-044、2023-045、2023-046、2023-047、2023-048、2023-049、2023-050)

2023年7月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取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7月20日,上述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取得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未获得通过,其余议案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前述4项议案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月17日,前述4项议案经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得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获得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2023-069)

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7月10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5年7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4-038、2024-039、2024-042)

2024年8月,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39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024年9月,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3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回复,并结合公司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更新后的相关内容经2024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上述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及深交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与修订。(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7月7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6年7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044、2025-050)

2026年5月,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意见,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6,500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3,000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64,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8,114.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渝开发格莱美城项目、贯金和府一期项目。2026年5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上述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与修订。(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6月,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完善回复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问题二”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同步更新相关文件。(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6月1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随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6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6月26日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关于第三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7年7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及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2026-031、2026-036)

2026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91号)。(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2、2024年6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共同借款人向交通银行重庆分行融资6亿元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中心”)作为共同借款人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重庆分行”)融资6亿元,借款期限为15年,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即五年期以上LPR减17BP),借款用途为归还公司及控股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并以会展中心展览馆及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共计173323.64平方米房屋建筑物作抵押担保。公司与会展中心作为共同借款人与交通银行重庆分行签署授信业务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为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2026年3月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重庆分行签订《补充协议》(渝交银2026年渝中支行补字001号),将上述借款利率由浮动利率(即五年期以上LPR减17BP)调整为浮动利率(即五年期以上LPR减22BP)。

3、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向重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048)

2024年9月13日,物业公司与重庆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同日,公司与重庆银行签订为物业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物业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与重庆银行签订了《补充协议》,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原合同贷款利率调整为:浮动利率:按2025年7月2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基点(1基点=0.01%,精确至0.01基点)执行,贷款执行利率为年利率2.9%。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调整时,本合同项下的实际执行贷款利率按固定日调整:调整日为每年度的1月1日,即根据当年1月1日前最近一个月LPR结合本条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调整。补充协议生效前贷款利率及利率调整方式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本报告期内,物业公司向重庆银行还款1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物业公司在重庆银行的前述贷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0万元,物业公司实际提款600万元,已还款30万元,该笔担保的实际余额为570万元。

4、2025年9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411.2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49%持股比例对参股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福公司”)提供不超过1,411.20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归还中国银行渝中支行山与城1.2期项目开发贷款本息。资助期限为一年(含一年),从股东双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划付至朗福公司约定银行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财务资助资金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则利率于提供财务资助的次年1月1日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2025-060)

2025年9月24日,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地投资”)、朗福公司三方签订了《财务资助协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2025年12月29日,公司、上海复地投资及朗福公司三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朗福公司以其开发的山与城项目二期商业为前述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公司实际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931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朗福公司还款706万元,公司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25万元。

5、2025年10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渝开发物业公司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融资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物业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融资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期限为三年,贷款利率为一年期LPR-35BP。(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2025-065)

2025年11月4日,公司与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在重庆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本报告期内,物业公司向民生银行还款5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物业公司在民生银行的前述贷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物业公司实际提款1000万元,已还款50万元,该笔担保的实际余额为950万元。

6、2025年11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就团购尾款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同意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将其持有的金隅新都会天宸4幢177套住宅冲抵其团购尾款。(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2025-074)

2026年2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公司权属金隅新都会天宸项目4幢177套住宅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公司权属金隅新都会天宸项目4幢177套住宅资产。该资产建筑面积共计19,523.79平方米,挂牌单价12,880元/平方米,挂牌底价251,466,415.20元,并授权经理层办理挂牌转让具体事宜。上述资产已由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市场价值评估,相关评估结果已经上级国资监管部门备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2026-004)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签约32套,签约金额4,852.05万元,实际结转套数为8套,确认收入1,293.28万元。

7、2025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近十二个月累计已签订的货值共计约6.76亿元的11份《资产购买协议》,涉及资产为公司开发的贯金和府项目相关产品。该协议均需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了交房通知或交房手续,或者根据购房协议约定的条件视同客户接收时确认收入,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6.21亿元,预计对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影响约3.63亿元,对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影响约2.58亿元,但具体的利润贡献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11份协议已履行金额48,647.49万元。

8、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人民币5亿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并与之签订相关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2024-107)。2025年公司在该合同项下累计提取借款本金5亿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归还借款本金5亿元,该借款事项履行完毕。

2025年12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4亿元用于生产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4亿元,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本次利息金额预计不超过1,200万元,并签订相关借款合同。(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2025-077)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合同项下累计提取借款本金4亿元,累计归还借款本金2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借款本金余额2亿元。

9、2026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及其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6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2026-006)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2,009.31万元。

10、2026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4月17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发行5年期(含5年)不超过3.3亿元(含3.3亿元)中期票据。(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2026-007、2026-016)

2026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549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3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11、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5月15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确定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770,96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总额8,437,709.65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2026-011、2026-027)

2026年6月18日公司披露《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6月29日实施完毕。

12、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罗异

2026年0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6-050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按51%的持股比例向重庆黄葛晚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渝开发”)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2026年第四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收购重庆恒诚融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诚融智公司”)持有的重庆黄葛晚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葛晚渡公司”)51%股权事宜。(具体内容请查阅2026年7月18日及8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2026-041、2026-044)

2026年8月6日公司与恒诚融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公司将持有黄葛晚渡公司51%股权,进而享有黄葛晚渡公司的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为保障黄葛晚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稳步推进,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黄葛晚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拟在完成黄葛晚渡公司51%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后,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不超过1,530万元无息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其工程款项及日常经营支出。申请提款时间不迟于2026年10月31日,于2026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并签订相关借款合同。

2.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与黄葛晚渡公司拟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在收购黄葛晚渡公司51%股权成功实施并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其工程款项及日常经营支出。该事项不占用公司核心业务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积极防范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6年8月6日,公司与恒诚融智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公司将持有黄葛晚渡公司51%股权,进而享有黄葛晚渡公司的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因黄葛晚渡公司目前无相关收入来源,项目开发贷放款前资金缺口将持续存在,故开发贷放贷前需要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持续性的资金支持。经测算,公司拟在其完成51%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后,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1,530万元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其工程款项及日常经营支出。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无需提交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履行完审议程序及工商变更手续后,公司将与黄葛晚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亦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黄葛晚渡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黄葛晚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9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铜建村509号附31-33号(自主承诺)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恒诚融智投公司持股49%,渝开发持股51%

6.法定代表人:肖雪枫

7.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9.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资产总额2,209.94万元,负债总额1,209.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00.72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7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万元。

1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黄葛晚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对黄葛晚渡公司51%股权收购及相应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公司将按51%的持股比例向黄葛晚渡公司提供金额为14,253,463.24元的财务资助款项,专项用于其偿还恒诚融智公司的其他应付款项,本财务资助不计利息,黄葛晚渡公司有资金结余时,按照股东双方股权比例等比例同时归还,并签订相关财务资助协议。(具体内容请查阅2026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12.黄葛晚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黄葛晚渡公司其他股东的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恒诚融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1月28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第27-28层

4.注册资本:400,000万元整

5.股权结构: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6.法定代表人:张家华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医疗服务;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支付结算、个人理财服务)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企业总部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贸易经纪;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医院管理;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老服务,养老项目的研发、策划及管理,组织养老项目的建设及养老院的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按资质证书核定项目承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恒诚融智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9.黄葛晚渡公司完成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后,渝开发与恒诚融智公司遵循同股同权的原则,分别以51%和49%持股比例对黄葛晚渡公司进行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贷款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重庆黄葛晚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股权转让协议》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借款额度:不高于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万元整。在乙方取得开发贷款后,按乙方资金缺口自动调减该借款额度。

(二)借款用途:仅限于乙方用于支付公司工程开发支出和日常经营费用。

(三)借款额度期限:可借款额度申请提款不迟于2026年10月31日。

(四)借款利率:本借款不计息。

(五)提款方式:乙方遵循同股同权的原则,按照自身资金情况在甲方需借出款项日提前10个工作日同时分批向股东双方(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恒诚融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提款,提款申请应当附有乙方的提款用途明细,甲方按对乙方51%持股比例借出款、重庆恒诚融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同时按对乙方49%持股比例借出款。

(六)还款日期及方式:所有借出款均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可提前还款。所有借款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此外,乙方遵循同股同权的原则,在取得开发贷款后10日内按股东双方持股比例,同时同比例偿还本金。

(七)违约条款: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借款本金且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的,属乙方违约,自逾期之日起,甲方按日息万分之五对逾期借款本金计收罚息,直至清偿为止。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拒绝后续借款,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归还所有已借款项。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向黄葛晚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黄葛晚渡公司工程款项及日常经营支出,以保障项目开发建设稳步推进。公司已充分评估其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该事项风险可控。公司将密切监控其经营情况、财务结构及资金流向,督促其在资金结余时按照股东双方持股比例等比例同时归还借款,切实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按持股比例向黄葛晚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遵循同股同权原则,资助资金项主要用于黄葛晚渡公司工程款项及日常经营支出,以保障项目开发建设稳步推进,风险可控。公司将密切监控其经营及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在资金结余时按持股比例等比例还款,切实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73,153,463.24元(含已经董事会审议尚未向黄葛晚渡公司实际提供的资助金额14,253,463.2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6%,其中:对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7,500,000元,对控股子公司重庆渝加颐置地有限公司(持股51%)实际提供财务资助323,850,000元,对黄葛晚渡公司拟提供财务资助29,553,463.24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25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6%,为向参股公司朗福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3.《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 开 发 公告编号:2026-05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0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0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6-046号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09月08日下午5: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09月04日、9月07日-0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

5、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国汇中心5302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谌 畅、吴 静

联系电话:023-63856995

联系传真:023-63856995

联系部门: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0006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4”,投票简称为“开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0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09日召开的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6-052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重庆渝开MTN001;债券代码:102101786)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二、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超、谌畅

联系方式:023-63856455/023-63856995

2.存续期管理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威良、刘媛

联系方式:023-86779908、010-89926522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021-23198682

四、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6-046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26年8月24日,会议在公司53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崔恒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原董事长陈业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于2026年8月23日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该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本次董事会前,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罗异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及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罗异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即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工作。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会议补选罗异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罗异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聂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期相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罗异先生、聂涛先生、向双林先生和袁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均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将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董事会对陈业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曹兴权先生、陈定文先生和周滔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定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所有候选人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均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兴权先生和陈定文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周滔先生在被提名前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周滔先生已按相关规定出具书面承诺参加独立董事任前线上培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选举独立董事将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董事会对崔恒忠先生和曾德珩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6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6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