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6-05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24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2026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已回购尚未使用的32,543,837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5,052,792,571股变更为5,020,248,734股,注册资本预计将由5,052,792,571元变更为5,020,248,73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1)、《修订〈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2)、《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6年8月25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10月8日10:00-14:00;16:00-2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3、邮箱:tbeazqb@tbea.com
4、邮编:831100
5、联系人(邮件收件人):证券事务部
6、联系电话:0994-6508000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后请致电上述联系电话确认。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6-049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国际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股东会主持及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张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0人,董事胡述军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焦海华列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全部,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常娜娜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