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85 公司简称:三友医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295.83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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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8.2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2026年半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跌价损失。公司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相应存货跌价损失1,177.5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1,295.83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295.83万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3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40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133.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96元。截至2020年4月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75,950,160.00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5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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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5]109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303.2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6.42元。截至2025年3月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13,999,988.12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1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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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恒丰银行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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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075,950,160.00元,扣除承销费(含税)80,696,262.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995,253,898.00元汇入公司专用存款账户。
2、202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213,999,988.12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8,702,599.81元(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额205,297,388.31元汇入公司专用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42.7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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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一中的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不能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情况。本项目是公司在现有技术和现有工艺基础上通过扩大生产场地,增加生产设备,提高自动化程度等实施的规模化生产。
(2)项目二中的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能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情况。项目投入用于建设研发用办公场所、升级研发设备、改善研发基础条件,提升了公司的研发能力、巩固了公司的技术实力。
(3)项目三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能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情况。公司建设内容主要以营销配送、营销培训中心以及营销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原有的销售网络并拓展新的营销渠道,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5)项目五中的医用高强缝合线及相关的骨科软组织修复重建医疗器械项目,不能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情况。项目组建研发团队开展研发工作与产品开发设计工作,购置设备并安装、调试,对研发完成的产品进行生产测试与认证等。结合对缝合线规模化生产工艺的研究,在规模化产能和成本控制上寻求突破,实现骨科用缝合线领域的进口替代。
综上,以上五个投资项目均未单独设立项目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独立核算,且以上募投项目或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改建,或为研发或仓储等生产辅助设施,或为营销网点的开办流动资金,或为补充流动资金,或为产品进行生产测试与认证等。因此,均无法进行独立核算。
2、202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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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税费等费用。因此,均无法进行独立核算。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400万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6年4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共计人民币8,7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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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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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结项的募投项目“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税费等费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一共8,531.05万元,其中,公司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部分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4,500.00万用于新建募投项目“医用高强缝合线及相关的骨科软组织修复重建医疗器械项目”;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将4,031.0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流。
注2: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8,784.58万元,已于2025年全部投入完毕,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3:以上节余资金金额不包含银行利息和理财收益。
2、202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节余资金金额不包含银行利息和理财收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部分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结项的“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节余的部分募集资金4,500.00万元用于投资新的募投项目“医用高强缝合线及相关的骨科软组织修复重建医疗器械项目”,其中,公司将以2,000.00万募集资金投入实施新项目,以不超过2,5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以提供借款的方式提供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拓腾(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新项目。
2、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总体方向、投资总额、实现功能和实施主体。目前该项目已结项。
3、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医用高强缝合线及相关的骨科软组织修复重建医疗器械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总体方向、投资总额、实现功能和实施主体。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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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报告期投入金额单项与合计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
附表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单项与合计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00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50.62亿元(数据经审计)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数据经审计)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数据经审计)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近三年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任审计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王法亮,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济川药业(600566)、惠泰医疗(688617)、亚虹医药(688176)、泰格医药(300347)、征和工业(003033)、菲沃泰(688371)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凌亦超,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和辉光电(688538)、易明医药(002826)、普莱柯(603566)、济川药业(600566)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3)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朱磊,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百润股份(002568)、泰慕士(001234)、东星医疗(301290)、霍普股份(301024)、森赫股份(301056)、上海港湾(605598)、启迪设计(300500)、世名科技(300522)、兴齐眼药(300573)、汇源通信(000586)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整体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2)审计费用
2026年度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费用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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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荣路38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1日
至2026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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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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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8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9月8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荣路385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1-58266088
传真号码:021-59990826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汇荣路385号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815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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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