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69 公司简称:聚石化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应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54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6.6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5,51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43.70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572.9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9,684.5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1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05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2023年7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8月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报告期内已注销),公司及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表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的512,935.85元、后续收回的政府支付款项中的募集资金部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公司确定新的募集资金用途之前,公司将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收回的政府支付款项中的募集资金部分为0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和“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终止实施。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52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6年8月10日以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果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情况,公司编写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及相关政策变化因素,经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果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55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3、202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12月22日。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等相关议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中介机构等一直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中介机构认真研究,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及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