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6-02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0,151,5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上半年主要经营情况
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057.01万元,同比下降3.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05.85万元,同比下降36.4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44%。公司业绩下滑系前一年度同期超级畅销书《哪吒·三界往事》系列带动基期数据较高,图书出版发行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3.64%。本报告期内,公司将IP运营业务提升为与图书出版发行、数智服务、城市文化空间运营并列的第四大业务板块。数智服务和城市文化空间运营业务收入分别增长8.32%和13.47%,IP运营业务同比增长174.46%,实现高速增长。
1.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举,持续推出图书精品力作。
报告期内,公司入选部委级奖项、重点资助及推荐项目总计10项,获得行业协会和专业媒体重点推荐292项。公司出版的《岁时请神》获评2025年度“中国好书”,《要有光》《给孩子的考古》入选文津图书。公司坚持全球视野、战略前瞻,立足国家重点议题提供深刻洞见,出版了《科技共和国》《缠斗》《战略性矿产》《影子博弈》等精品力作。公司力行世界多层次文明对话,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上半年累计引进版权160项,输出版权120项,邀请国际知名作者参与国际组稿。
根据开卷报告数据,今年1-6月,公司在全国图书零售市场(不含教辅教材)中的实洋市占率为3.28%,在单体出版社中排名第一。细分产线中,经管、传记、科普类图书位居第一。
2.企业学习产线增长较快,数智服务持续智能化升级。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书院app和新媒体矩阵覆盖用户近1,650万。公司数智服务业务新孵化的企业学习产线增长较快,线上平台、线下培训双轮驱动,同比去年增长11%。“知新”企业学习平台持续稳步迭代,不断强化功能与内容体系建设,打造AI特色互动课程,基于用户自主提问生成个性化学习路径,已生产140门课程、覆盖20余种问题分类。“百家书香企业建设工程”稳步推进,上半年已累计服务近300家企业客户,企业用户学习累计超6,000小时,市场知名度与客户认可度实现较大提升。AI技术成果实现初步商业化,重点打造AI翻译和AI营销场景,推出图书智能体BookSkills小程序《马斯克原理》智能体,初步实现用户和图书内容的深度互动,以及链接作者服务与用户学习智能体的有益探索。
3.轻投入模式增效益,城市文化空间立标杆。
在全民阅读促进政策的支持下,中信书店重点拓展筹备“轻投入、重输出”的城市文化地标项目,充分发挥书店“流动的组织能力”,把陌生人组织成为社群、把社群组织变成内容生产、把内容生产组织变成品牌资产、把品牌资产扩大为资源中枢。中信书店首家城市旗舰店落地北京朝阳大悦城,经营面积约3,700平方米,空间集合中信阅读、艺享街区、小广场、悦享风味、乐享市集、会员咖啡厅、儿童馆、观享厅八大功能板块,构建城市文化空间标杆模型,开业首周进店客流超10万人次,平均停留时长达80分钟,对商场同层客流提升高达908%。签约筹建中信书店昆山城市森林公园店,共建“森系阅享空间”。
4.聚焦Z世代多元兴趣消费,IP运营打造新增长极。
按照公司“十五五”时期发展规划,将IP运营业务提级为公司四大主业支柱之一。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将文化与消费紧密结合,通过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的政策号召,强调文化和IP赋能,聚焦Z世代消费偏好与国风国潮发展趋势,拓展多元兴趣消费供给。打造覆盖上游自有IP和授权管理、中游设计研发和货盘整合、下游自营门店和全渠道销售的IP全链条运营体系,形成“内容+IP一一商品一一体验一一变现”的闭环生态。报告期内,依托现象级爆品的打造,IP运营业务实现单IP 衍生品销售规模2,000万元的突破。成功打通IP衍生品垂类渠道体系,线上构建兴趣电商矩阵沉淀用户,线下布局“模块化、可复制”的自营门店与主题快闪店,单场快闪销售规模突破百万级,打造集产品销售、互动体验、粉丝聚会于一体的兴趣社群和消费场景。
5.数智技术与业务场景深度融合,数智化升级成效显著。
夸父AI数智出版平台的“信译通”AI翻译工具,支持200万字长文本高质量翻译,专业术语准确率达95%,内容一致性与行文流畅度达到中等以上人工译者水平,翻译周期缩短超过70%,整体翻译质量领先同类工具15%。同时,平台推出夸父智能体,深度提炼选题策划、组稿编校等关键出版环节,已开发20余项垂类技能Skills,通过“智能体+Skills”协同模式提升编辑工作效率。公司数智化重点向智能工具转变、向业务场景深耕。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举办“中信出版之夜一一第四届国际合作伙伴交流会”,近200位来自德国、韩国、美国、日本、英国、越南等海内外出版、版权代理、作译者齐聚现场开展交流。中信书店旗下多家门店荣获行业荣誉,包括“首都科普阅读空间称号”,“阅读美好上海”空间场景奖、优秀书店奖等。公司组织承办中信集团“书香中信”品牌发布仪式,集团主要领导到场全面启动中信集团书香企业建设,发布中信集团职工之家·数智阅读服务,通过“职工之家”接入公司的“中信书院”,打造数智阅读服务共享平台。公司持续践行文化强国战略,积极推动书香社会建设,着力构建中国议题的全球表达能力,推动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华优秀文化走向世界,扩大中信出版在国际市场的专业影响力。
2.版权优势和内容策划能力
公司已构筑版权优势壁垒,在国际版权运营方面优势显著,上半年拓展国际知名作者合作,扩大国际组稿范围,搭建成熟的本土版权运营体系,围绕作者IP打造构建作者服务体系,进一步巩固版权源头优势。公司通过专业的知识体系、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开放的全球视野和网络资源,已培育领先的内容策划能力,在图书营销、空间设计、活动策划等方面均体现出独特优势。
3.渠道建设和营销能力
公司新媒体自播保持领先优势,政企服务渠道增长较快。公司已铸就为不同渠道提供定制化产品服务的能力,可为客户差异化运营匹配资源,持续增强渠道把控与控价能力。营销体系打造内容生产能力,持续扩大媒体号营销矩阵,实施产品分层分级运营,优化精准投放和差异化营销策略。
4.新质生产力的培育能力
公司夸父AI数智出版平台迭代升级为“智能体+Skills”模式,持续赋能出版全流程。加强AI视频工作流提质增效,上半年进一步开发画布式视频工具,提升编导视频创作质效。企业学习平台已上线AIGC知识精粹5,545篇,覆盖职业发展、管理提效、前沿技术、个人成长等八大知识领域,构建AI驱动的跨学科的知识网络和持续推理进化的知识服务。
5.中信“联合旗舰”协同优势
依托中信集团和中信系兄弟公司的强大协同平台和战略联盟“朋友圈”,公司可触达广泛的政企合作资源,在城市文化空间共建、政企数智服务拓展等方面拥有显著协同优势。上半年,在中信集团的大力推动下,公司协同《财经》杂志社、《证券市场周刊》杂志社与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共建产融协同生态圈,加强全方位资本市场业务合作。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请投资者参阅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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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陈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倪滨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中佳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6-022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公司2026年上半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200,503,014.0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11,876,066.93元,公司总股本190,151,515股。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因此,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00,503,014.07元。
3.公司董事会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6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90,151,5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395,454.53元(含税),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滚存。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6-019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炜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该事项涉及关联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刘广、叶瑛、尹菲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拟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90,151,5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人民币(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395,454.53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滚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保理等,授信期限为2年(起止日以金融机构系统内日期为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联合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无需向其提供反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的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财务风险,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该事项涉及关联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刘广、叶瑛、尹菲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与信悦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与信悦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系正常商业行为,交易价格低于房屋所在商圈的市场均价,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年度租赁及物业费用有所降低。该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与信悦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鉴于本合同期限超过三年,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相关监管规定,需每三年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首个三年的截止日期为2030年10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信悦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该事项涉及关联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刘广、叶瑛、尹菲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进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董事长另行确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并对外发布相关会议通知。在正式发布会议通知前,如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他需报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一并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6-023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6月30日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经测算,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3,088.5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应收租赁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公司亦选择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和应收租赁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租赁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预付款项减值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图书市场的最新情况和行业监管政策等影响因素,组织编辑人员评估存在预付款项的在编选题继续出版的可行性,当评估结果为不再具备出版可行性时,按预付款项的100%提取减值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在库、在厂出版物
在库、在厂出版物有特定处理渠道的,则按特定渠道的预计可收回金额及预计损失并单独测试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在库、在厂出版物没有特定处理渠道的而采取一般销售渠道的,其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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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途和委托代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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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化办公用品及其他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以上所有各类存货的跌价准备的累计提取额,均不得超过其实际成本。
注:码洋指图书产品的定价乘以数量所得出的金额。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净利润3,088.57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财务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7834635Q。财务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163H211000001)。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661,160.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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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低层栋B座2层;法定代表人:张云亭。
2.经营范围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对财务公司的重大决策提出审议、评价和咨询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董事会聘任经理层,负责财务公司经营管理,通过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设置的部门为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金融市场部、结算业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风险合规部、人力资源部、金融科技部、财务管理部、审计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合署办公)。风险合规部是内控建设与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建设落实工作。各业务执行部门作为内控第一道防线,对其业务办理活动产生的风险及风险处置化解承担第一责任;风险合规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对各类风险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审计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履行监督、检查等监督职责。
财务公司在业务上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领导、管理、协调、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的发展战略纳入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规划,并接受中信集团的指导。
截至2026年6月30日,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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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了内部审计部门,并结合经营管理实际设立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总体战略,审核和修订财务公司风险管控政策,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议研究财务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问题;审议信贷资产质量分类及核销问题;负责授权与管理;监督和评价高级管理层在信贷、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等。审计委员会全面领导财务公司审计工作,主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查财务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对财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以及与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财务公司按年度修订及编印《规章制度汇编》,并根据行业监管要求变化、内控评价结果、外部检查等落实年度制度编修计划,实现内控制度及时动态更新管理。
截至2026年6月末,财务公司已颁布183项规章制度,其中涵盖:公司治理类15项、业务管理类47项、金融科技类19项、财务管理类17项、风险管理类32项、审计类6项、人力资源类21项、行政管理类18项、党建与纪检类8项。
3.内部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头寸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有效地控制了业务风险。
财务公司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计划指导、比例调控、授权批准。
(2)信贷业务控制
①信贷管理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信集团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票据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贸易融资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授信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操作规程》《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授信评审规程》等制度,建立了分工明确、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信贷管理制度,做到贷审分离。
②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包括对贷款的检查、信贷资金管理、抵押物管理、贷款回收、展期及不良资产管理等内容。财务公司根据《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贷资产分类操作规程》的规定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的类别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为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为规范财务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管理水平,财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财务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范围,确定财务公司开展自营投资业务的基本原则,金融市场部对市场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确定投资对象、范围、组合、策略报董事会审批执行。
财务公司根据《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确定风险合规部与金融市场部负责投后管理,对投资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频率不低于每半年一次)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对投资项目进行五级分类,对漏洞与风险提出整改和建议。遇到投资项目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风险合规部与金融市场部向管理层汇报情况与方案,并对执行结果进行跟踪。
(4)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一一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集团内相关规章制度,参照《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制定《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信息联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审计操作规程》等制度。
审计部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负责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业务,根据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的要求,按年度对内部控制措施设计的合理性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估下列针对组织内部治理、运营和信息系统等风险的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财务和运行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运营和程序的效率和效果;资产的安全;对法律、法规、政策、程序及合同的遵循情况。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为强化科技赋能,严控信息科技风险,财务公司制订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需求和项目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运营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用户与数字证书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数据变更工作规程》《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管理规程》《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终端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重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后评价工作规程》《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数据治理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数据标准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共19项制度,规范各部门员工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了业务系统计算机操作权限,并根据财务公司信息化内控管理要求落实控制措施,为各项业务的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4.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较好的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在投资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较好的控制了投资风险;财务公司合规运作,谨慎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有效,将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内。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99.72亿元;负债总额518.56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1.15亿元,其中:实收资本66.12亿元、盈余公积6.70亿元、一般风险准备5.18亿元,未分配利润3.16亿元。
2026年上半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02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3.12亿元。
2.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信财务公司核心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中信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9.57%,符合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中信财务公司流动性比例为47.48%,符合监管要求。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中信财务公司各项贷款余额2,901,684.80万元,占各项存款余额和实收资本总额之和(4,250,393.54万元)的比例为68.27%,符合监管要求。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中信财务公司集团外负债总额0.00万元,资本净额859,221.60万元,集团外负债总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符合监管要求。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中信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53,657.29万元/5,997,160.10万元=2.56%,不超过15%,符合监管要求。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中信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153,657.29万元/1,512,006.92万元=0.10,不超过3倍,符合监管要求。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中信财务公司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为153,657.29万元,资本净额为859,221.60万元,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符合监管要求。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中信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391.05万元,占存款总额3,589,233.54万元的比例为0.01%,符合监管要求。
四、股东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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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信财务公司对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余额50,000.00万元,未超过该股东出资额;对股东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余额225,700.00万元,超过该股东出资额;对股东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余额26,405.00万元,超过该股东出资额;对股东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余额231,300.00万元,超过该股东出资额;对股东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余额10,000.00万元,未超过该股东出资额;对股东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余额25,000.00万元,未超过该股东出资额。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要求“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的,应当及时向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对于影响财务公司稳健运行的行为,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应予以监督指导,并可区别情形采取早期干预措施。”中信财务公司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备案。
五、公司在本报告期的资金收支情况
1.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含应收利息)为15.70亿元,占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含利息)359.63亿元的4.36%;在财务公司无贷款余额(含应付利息),占财务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含利息)290.45亿元的0%。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发生额及余额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比例和贷款比例合理,上述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情况
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含应收利息)为1.96亿元,占公司存款余额(含应收利息)的11.08%;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含应付利息)为零。
3.公司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额为1,000.00万元,风险特征为低风险,理财金额未超过审批额度。
六、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2026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意见如下:
1.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
3.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健全,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与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存在重大缺陷;
4.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资产负债比例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6-026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0.56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7.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01亿元。2025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家,收费总额4.7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信永中和在执业中涉及的民事诉讼包括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和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结案。除此以外,信永中和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蒋西军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晓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84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54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过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充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6-024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信悦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悦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公司现租赁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将分别于2027年10月31日、2028年12月31日到期,现拟向关联法人信悦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悦商管”)租赁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的部分办公区域作为新办公场所,租赁面积为15,150.81平方米。“首期租赁房屋”租赁期限自2027年11月1日起至2034年10月31日止,双方同意期满后自动延长租期14个月,“第二期租赁房屋”租赁期限自2029年1月1日起至2035年12月31日止。
鉴于本合同期限超过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首个三年的截止日期为2030年10月31日,若届时该事项未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将提前终止合同。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信悦商管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方认定规则,信悦商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悦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该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信悦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下转115版)

